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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唐律》东传日本之原因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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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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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安徽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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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淮海工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5年第5期76-78,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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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在中国四千余年的法制发展史中,《唐律》的地位是无可撼动的,其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不仅为后世立法者奉为圭臬,而且在东亚诸国的封建法典中都可以寻觅其存在的痕迹。而在这之中,日本学习《唐律》无疑是最成功的,日本仿效《唐律》建立起了自己的律令制度,大大加强了以天皇为中心的中央集权,使日本稳速完成了从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的过渡。日本选择《唐律》作为其进行律令变革的模范并非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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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唐律》
日本
《近江令》
《大宝律令》
《养老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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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Tang Law
Japan
Jinjiang Code
Taiho Code
Pension Fu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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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9
[政治法律—法学]
K313.23
[历史地理—世界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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