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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9年第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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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财会学习》 2019年第33期I0001-I0002,共2页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高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的便捷性,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管理办法》,现予发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特此公告。附件: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信息报告表。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 营商环境 特此公告 放管服 居民纳税人 待遇管理 协定 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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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9年 第3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管理办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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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2020年第4期63-66,共4页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高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的便捷性,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管理办法》,现予发布,自2020年1月1 H起施行。特此公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 营商环境 特此公告 放管服 居民纳税人 待遇管理 协定 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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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发《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管理办法》的主要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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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增光 《国际税收》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期71-75,共5页
2019年10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5号,以下简称"新办法"),对2015年8月发布的《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0号,以下简... 2019年10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5号,以下简称"新办法"),对2015年8月发布的《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0号,以下简称"原办法")予以修订,将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资料由申报时报送改为留存备查,提高了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的便捷性,有利于充分发挥协定服务"引进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扣缴义务人 居民 居民纳税人 税务机关 《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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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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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2016年第4期54-58,共5页
第一条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外签署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含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签署的税收安排,以下统称税收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签署的航空协定税收条款、海运协定税收条款、汽车运输协定税收条款、互免国际运输收入... 第一条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外签署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含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签署的税收安排,以下统称税收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签署的航空协定税收条款、海运协定税收条款、汽车运输协定税收条款、互免国际运输收入税收协议或换函(以下统称国际运输协定),规范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统称国内税收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税收协定 居民纳税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待遇 享受 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企业所得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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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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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会计(上半月)》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9期36-36,共1页
最近,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印发〈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124号)。《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在中国发生纳税义务的非居民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适用本《办... 最近,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印发〈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124号)。《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在中国发生纳税义务的非居民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适用本《办法》,税收协定国际运输条款规定的待遇除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税务总局 纳税义务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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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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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学习》 2009年第10期9-9,共1页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了国税发[2009]124号文,对非居民来源于中国的收入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管理进一步的规定。124号文从2009年10月1日起生效。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 税收协定 居民 管理 待遇 享受 印发 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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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7
《税收征纳》 2010年第8期48-49,共2页
《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124号)发布实施。现就执行本《办法》补充通知如下。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 税收协定 居民 管理 待遇 享受 国税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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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8
《财会学习》 2010年第8期6-7,共2页
◎政策背景 2009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实施了《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124号,以下简称“《办法》”)。针对一年来实施过程中存在的若干问题,国家税务总局于6月21日下发《关于〈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 ◎政策背景 2009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实施了《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124号,以下简称“《办法》”)。针对一年来实施过程中存在的若干问题,国家税务总局于6月21日下发《关于〈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101290号,以下简称“290号文”)就《办法》提出了若干补充意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 税收协定 居民 管理 待遇 享受 2009年 政策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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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2010年第9期30-37,共8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了规范和加强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管理工作,税务总局制定了《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键词 税收协定 管理工作 税务总局 居民 待遇 享受 印发 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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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
10
作者 张瑛 邓力平 《涉外税务》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2期48-49,共2页
(接上期)第十二条在按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备案时,纳税人应填报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备案报告表》(见附件1);
关键词 税收协定 国家税务总局 居民 待遇 享受 管理 纳税人 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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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
11
作者 张瑛 邓力平 《涉外税务》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期46-48,共3页
为了规范和加强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管理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并于2009年8月24日以国税发[2009]124号《关于印发《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通知》的形式下发。... 为了规范和加强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管理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并于2009年8月24日以国税发[2009]124号《关于印发《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通知》的形式下发。主要内容如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 税收协定 管理工作 居民 待遇 享受 印发 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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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
12
作者 张瑛 邓力平 《涉外税务》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6期63-64,共2页
(接上期) (一)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尚未执行原审批决定,但非居民仍需享受相关税收协定待遇的,可要求其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关键词 税收协定 国家税务总局 居民 待遇 享受 管理 审批手续 扣缴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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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
13
作者 张瑛 邓力平 《涉外税务》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4期62-64,共3页
(接上期)各级税务机关应做好所负责辖区内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情况汇总统计工作,按年向上级税务机关填报《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执行情况汇总表》。
关键词 税收协定 居民 国家税务总局 待遇 享受 管理 税务机关 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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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
14
作者 张瑛 邓力平 《涉外税务》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5期48-49,共2页
(接上期)(二)建立档案评查制度。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反映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过程和结果的档案,妥善保管各类档案资料,上级税务机关应定期对档案资料进行评查。
关键词 税收协定 国家税务总局 居民 待遇 享受 档案资料 管理 税务机关
原文传递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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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瑛 邓力平 《涉外税务》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3期69-70,共2页
(接上期)在前款规定期限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有权审批的税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 税收协定 居民 管理 待遇 享受 税务机关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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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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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务》 北大核心 2010年第9期43-44,共2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1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124号)发布实施。现就执行本〈〈办法》补充通知如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 税收协定 居民 管理 待遇 享受 国家税务局 计划单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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