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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社会一体化风险预防规制与伦理规范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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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汪燕 《湖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6期65-74,共10页
广义数字社会的三种类型社会互联互通,共同影响人的思想和行为,有必要推进一体化预防规制以应对社会风险。数字社会一体化风险预防规制的核心要义包括:一体化规范调整人与“人”(自然人、数字人、机器人或者电子人)的关系,一体化建构各... 广义数字社会的三种类型社会互联互通,共同影响人的思想和行为,有必要推进一体化预防规制以应对社会风险。数字社会一体化风险预防规制的核心要义包括:一体化规范调整人与“人”(自然人、数字人、机器人或者电子人)的关系,一体化建构各类行为的风险预防规制机制和多元规范体系。与其他规范相比,伦理规范在一体化风险预防规制模式中,具有先行规制价值、自律规制价值、补充规制价值以及法律规制价值等多重风险预防功能。数字社会的伦理规范既以不成文的形式存在,也注重以成文的方式产生。国际国内、不同空间、不同行业领域的各类主体有必要通过协商的方式凝聚价值共识、明确伦理原则及其子原则的内涵、形成具体的伦理规则,一体化建构伦理规范,以便在思想和行为两个方面发挥预防规制作用,并为道德物化、技术预防提供伦理支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字社会 风险预防 一体化风险预防 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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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时代身份欺诈行为的刑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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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怀胜 《江淮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124-132,共9页
身份具有多元法益属性,是资格和利益的承载者,是个人参与社会交往的自我标识、自我认同和自我归属。数字时代的身份欺诈不是传统身份欺诈的简单场域拓展,其行为后果具有复合叠加效应和无序扩散效应,影响面更广、危害性更强。我国刑法关... 身份具有多元法益属性,是资格和利益的承载者,是个人参与社会交往的自我标识、自我认同和自我归属。数字时代的身份欺诈不是传统身份欺诈的简单场域拓展,其行为后果具有复合叠加效应和无序扩散效应,影响面更广、危害性更强。我国刑法关于身份欺诈的罪名体系已无法有效回应数字时代身份欺诈犯罪治理需求。数字时代身份欺诈行为的刑法应对思路,可以从现有罪名的权宜性修补和独立罪名的专门性增设两个维度展开,应注重传统身份欺诈与数字身份欺诈的一体化规制、普通身份欺诈与特定身份欺诈的一体化规制、个人身份欺诈与单位身份欺诈的一体化规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身份欺诈 数字身份 数字时代 刑法 一体化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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