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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从先秦婚俗到清初太后下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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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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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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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文史杂志》
1993年第5期10-1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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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一 人类自母系氏族时期确立了普那路亚婚姻制以后,就基本排斥了母女共夫、甥舅共妻、父子共妻的不同辈份之间的乱婚现象,婚姻关系只能在同一辈份之间进行。此后,先民们又进一步认识列“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同姓婚配,“不殖也”。于是伙婚制让位于对偶婚。据《帝王世纪》记载:帝喾有四妃:元妃有邰氏,曰姜嫄,生后稷;次妃有娀氏,曰简狄,生(占内)(即商人始祖契);次妃陈锋氏女,曰庄都,生放勋;次妃娵訾氏女,日常仪,生帝挚。这四妃的说法虽都已经过了后人以一妻多妾制婚姻形式的附会,但溯其渊源实际还是有对偶婚的影响,即一个主妻,三个次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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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伙婚制
普那路亚
婚姻形式
常仪
母女共夫
不殖
帝王世纪
一妻多妾制
母系氏族
次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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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I206
[文学—中国文学]
K207
[历史地理—中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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