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导航
期刊开放获取
河南省图书馆
退出
期刊文献
+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检索
高级检索
期刊导航
共找到
1
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已选择
0
条
导出题录
引用分析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统计分析
检索结果
已选文献
显示方式:
文摘
详细
列表
相关度排序
被引量排序
时效性排序
大数据环境下隐私信息保护的入罪检讨——以最后手段原则为视角
1
作者
王俊松
《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年第4期64-71,共8页
大数据时代对隐私信息的安全构成了威胁,学界也越来越关注对隐私信息的保护。信息作为一种基本的法益,应当受到刑法的保护,但是,一概用刑法打击侵犯隐私信息的行为,会导致刑罚权的不当扩大。在大数据时代下探讨隐私信息的保护问题,本质...
大数据时代对隐私信息的安全构成了威胁,学界也越来越关注对隐私信息的保护。信息作为一种基本的法益,应当受到刑法的保护,但是,一概用刑法打击侵犯隐私信息的行为,会导致刑罚权的不当扩大。在大数据时代下探讨隐私信息的保护问题,本质上就是探讨如何划分刑法的边界。证立刑法禁止的根据首先要经过法益保护原则和伤害原则的检讨,但是,其却无法划分和民法(主要是侵权法)的边界。可用最后手段原则划分刑法的边界,在最后手段原则的指导下,根据一般恐惧理论将侵犯隐私信息的行为入罪,即侵犯隐私信息并引起一般恐惧的行为应当纳入刑法禁止的范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大数据
隐私信息
最后手段原则
一般恐惧理论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大数据环境下隐私信息保护的入罪检讨——以最后手段原则为视角
1
作者
王俊松
机构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文学院
出处
《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年第4期64-71,共8页
文摘
大数据时代对隐私信息的安全构成了威胁,学界也越来越关注对隐私信息的保护。信息作为一种基本的法益,应当受到刑法的保护,但是,一概用刑法打击侵犯隐私信息的行为,会导致刑罚权的不当扩大。在大数据时代下探讨隐私信息的保护问题,本质上就是探讨如何划分刑法的边界。证立刑法禁止的根据首先要经过法益保护原则和伤害原则的检讨,但是,其却无法划分和民法(主要是侵权法)的边界。可用最后手段原则划分刑法的边界,在最后手段原则的指导下,根据一般恐惧理论将侵犯隐私信息的行为入罪,即侵犯隐私信息并引起一般恐惧的行为应当纳入刑法禁止的范畴。
关键词
大数据
隐私信息
最后手段原则
一般恐惧理论
Keywords
big data
private information
last resort principle
general fear theory
分类号
D914.34 [政治法律—刑法学]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大数据环境下隐私信息保护的入罪检讨——以最后手段原则为视角
王俊松
《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
0
下载PDF
职称材料
已选择
0
条
导出题录
引用分析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统计分析
检索结果
已选文献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页
确定
用户登录
登录
IP登录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