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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一阶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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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长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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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山大学哲学系
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现代化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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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社会科学辑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5期4-10,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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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NCET-06-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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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符号指谓可分为三个阶次。以个别词为主词、以表实在意义的普遍词为谓词的符号指谓为一阶指谓。一阶指谓的真假,取决于个别词所指代的对象是否在自然直观中存在,以及实在词所提供的意义在对象身上有无直观对应物。把一个实在词归给一个个别词,这就是一阶谓。一阶谓可分为对亲指的述谓和对非亲指的述谓。亲指的对象完全在直观中,其异质性自动呈现,迫使述谓加以接受,这叫"直观决定述谓"。可是,在对非亲指的述谓中,由于对象不在直观中或不完全在直观中,述谓所受到的直观约束是间接的和柔性的,从而易于根据有限直观素材进行主动的同质化建构,并导致异质性的减少或去除。同质化发展到极致就是概念化,其原则为"述谓决定直观"——概念具有颠覆直观的力量。概念化是一阶谓的痼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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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符号指谓
自然直观
一阶指
一阶谓
异质性
范畴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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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B017
[哲学宗教—哲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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