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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满七十五周岁不适用死刑”条款的理解适用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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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孟庆华 《四川警察学院学报》 2011年第6期6-13,共8页
无论是采用"广义说"还是"狭义说"来界定,都可能会指:只要是在审判阶段属于"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即可,都不会影响对"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的认定范围。"已满七十五周岁"的立法依据是... 无论是采用"广义说"还是"狭义说"来界定,都可能会指:只要是在审判阶段属于"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即可,都不会影响对"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的认定范围。"已满七十五周岁"的立法依据是以平均寿命来综合考虑的。如果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修改为"情节特别恶劣",这无疑是扩大了免死的限制条件范围,也却相应地也缩小了"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的范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死刑 七十五周岁 刑法修正案(八) 特别残忍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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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已满75周岁不适用死刑”条款的再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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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保丽 《延边党校学报》 2014年第2期82-85,共4页
刑法49条第2款的规定标志着在刑事立法上对老年人刑罚轻缓化的认可,这点值得肯定,但已满75周岁不适用死刑的立法却走向两个极端:一是年龄设置偏高,导致司法实践中恩惠到的老年人少之又少;二是老年人免于适用死刑可能导致司法实践僵硬,... 刑法49条第2款的规定标志着在刑事立法上对老年人刑罚轻缓化的认可,这点值得肯定,但已满75周岁不适用死刑的立法却走向两个极端:一是年龄设置偏高,导致司法实践中恩惠到的老年人少之又少;二是老年人免于适用死刑可能导致司法实践僵硬,不利于应对当前我国社会各种复杂情况。再者,"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界定不明不易认定,也与通常的刑法定罪逻辑不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修正案(八) 七十五周岁 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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