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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述“三事和合论”的认知心理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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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旸严 《中国佛学》 2019年第1期113-124,共12页
本文对佛陀有关“三事和合”的论述,作了初步的梳理。首先指出了所谓三事,即根、境、识三者。根,指六根,是感觉乃至认知的器官;境,指六境,是感觉乃至认识的种种对象;识,指六识,为根、境二者互缘而生的认识。其次,梳理了所谓和合,即根、... 本文对佛陀有关“三事和合”的论述,作了初步的梳理。首先指出了所谓三事,即根、境、识三者。根,指六根,是感觉乃至认知的器官;境,指六境,是感觉乃至认识的种种对象;识,指六识,为根、境二者互缘而生的认识。其次,梳理了所谓和合,即根、境、识三者互摄,从而生起触、受、想、思……一系列生理、心理现象。再次,阐释了若对此不如实知,会引发严重的心理问题,乃至生起染著、愚暗、顾念、欲爱、贪喜而致身心疲惫、炽烧、狂乱等心理精神疾患。对治的办法就是不再“长养五受阴”,而“损减五受阴”。总之,“三事和合论”从横向的六方拓展,纵向的六重递进,构建了一个生理、心理、感觉、认知、思维乃至疗救心理精神疾患的学说体系。这可以说在人类认识自己的文明史上,是一座先发启明的里程碑。对现今的心理学、认识论研究,仍具有历久弥新的启迪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六根 六境 六识 三事和合 认知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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