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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纠纷调解处理应当注意“三分清、三明确、一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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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述成 《农业科技与信息》 2013年第18期35-36,38,共3页
随着县域内特色产业的发展,投诉的种子纠纷越来越多,种子纠纷的范围越来越宽,造成损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正确调解处理种子纠纷时应当注意"三分清、三明确、一保证",即分清种子纠纷是否属农业部门管辖,分清种子纠纷是否是种子... 随着县域内特色产业的发展,投诉的种子纠纷越来越多,种子纠纷的范围越来越宽,造成损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正确调解处理种子纠纷时应当注意"三分清、三明确、一保证",即分清种子纠纷是否属农业部门管辖,分清种子纠纷是否是种子质量问题造成,分清是否可进行田间现场鉴定;明确纠纷产生的原因和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明确种子纠纷处理的责任主体,明确告知当事人投诉和索赔的途径和方式;保证鉴定结论的公正性、准确性、科学性和合法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种子纠纷 调解 三分清 明确 一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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