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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散曲风格流派二分界定辩疑——兼论俗俏、旷达、清丽三分界定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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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杜肇昆 《中国韵文学刊》 北大核心 2015年第4期86-98,共13页
蒙元社会的主流文化形态是元曲的发展。元曲是以杂剧(杂剧文学)和散曲两条脉络相互独立又相互交融促进而发展。戏剧则逐渐向完整的故事化、人物的性格化、表演的程序化而日益提高和成熟。杂剧作家产生了关马郑白风格各显的四大家。散曲... 蒙元社会的主流文化形态是元曲的发展。元曲是以杂剧(杂剧文学)和散曲两条脉络相互独立又相互交融促进而发展。戏剧则逐渐向完整的故事化、人物的性格化、表演的程序化而日益提高和成熟。杂剧作家产生了关马郑白风格各显的四大家。散曲则经过了前、后两个时期的发展和演变,形成了不同风格的作家群及流派。文章梳理了蒙元以来六百年间各方家对元散曲作品及作家风格的认定和表述以及他们经过一个漫长过程才基本取得的共识;文章对传统文献对散曲风格主要存在"豪放、清丽"的二分表述提出了质疑,并比较宋词的"豪放"与散曲的"豪放"的本质差别,指出这一词界定元散曲的不准确性;文章在对《全元散曲》全部作品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元散曲客观上存在着三种相互关联又相互有别的风格体系,主张用"俗俏、旷达、清丽"来表述与界定,并用关汉卿、马致远、张可久为首的作家群若干作品实例予以佐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元散曲 流派 界定 三分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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