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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投资仲裁裁决的既判力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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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程若男 《社会科学前沿》 2024年第2期1006-1013,共8页
国际投资仲裁屡遭各方猛烈抨击的主要原因是投资仲裁庭对相同问题一再做出不一致的裁决。对此,学者们提出了包括引入上诉机制和建立裁决先例制度在内的建议,为确保裁决结果的一致性建言献策。但在某些情况下,适用既判力原则是确保仲裁... 国际投资仲裁屡遭各方猛烈抨击的主要原因是投资仲裁庭对相同问题一再做出不一致的裁决。对此,学者们提出了包括引入上诉机制和建立裁决先例制度在内的建议,为确保裁决结果的一致性建言献策。但在某些情况下,适用既判力原则是确保仲裁裁决一致性的有效手段。关于既判力的适用标准,传统的“三重因素一致”标准在两大法系中得到广泛认可。文章立足国际投资仲裁裁决具有既判力的前提,同时对传统既判力的适用标准提出不同观点,最后结合具体案例分析了国际投资仲裁裁决既判力的实际问题,并找出了适当合理的解决办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投资仲裁裁决 既判力 三重因素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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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投资仲裁中的平行程序与既判力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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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牟可 《北京仲裁》 2019年第4期38-77,共40页
针对国际投资仲裁领域日益凸显的平行程序及多个仲裁裁决并存冲突等问题,目前有两种常见解决途径:其一为在仲裁裁决作出前进行管辖权协调,其二为在裁决做出后对裁决适用既判力原则。在协调管辖权的尝试屡遭挫败的背景下,正确适用既判力... 针对国际投资仲裁领域日益凸显的平行程序及多个仲裁裁决并存冲突等问题,目前有两种常见解决途径:其一为在仲裁裁决作出前进行管辖权协调,其二为在裁决做出后对裁决适用既判力原则。在协调管辖权的尝试屡遭挫败的背景下,正确适用既判力理论显得尤为重要。一方面,对既判力的概念虽有共识,但对于实践中如何界定其适用范围和适用对象却存在诸多争议。另一方面,尽管仲裁界广泛接受将三重因素一致作为既判力适用标准,但如何解释和适用三重因素仍存在巨大分歧。为避免三重因素一致标准被僵硬套用而衍生出两种主流适用方法:经济/现实衡量法以及实质/交易衡量法。前者为根据经济现实突破当事人法律拟制身份的做法提供了理论支撑,后者则强调深挖各要素的本质或实质。基于对这两种方法的批判性分析,本文建构并论证了辅助三重因素一致标准适用的新型方法:法律利益衡量法,其强调需抓住关联案件的核心,基于个案情况,衡量公私法层面各个主体所涉及的法律利益。该方法虽仍有其局限性,但可助益在多元化的国际投资仲裁案件中适用既判力原则,实现灵活性与确定性的相对平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投资仲裁 既判力 三重因素一致 解释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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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投资仲裁中既判力原则的适用标准——从形式主义走向实质主义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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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傅攀峰 《比较法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4期146-161,共16页
国际投资仲裁因裁决不一致现象频繁而饱受批评,而在特定情形下,适用既判力原则是一条确保前后裁决一致的有效途径。在既判力原则的适用标准上,传统的三重因素一致标准乃为两大法系所公认。然而,倘若投资仲裁庭对这一标准作机械解释,既... 国际投资仲裁因裁决不一致现象频繁而饱受批评,而在特定情形下,适用既判力原则是一条确保前后裁决一致的有效途径。在既判力原则的适用标准上,传统的三重因素一致标准乃为两大法系所公认。然而,倘若投资仲裁庭对这一标准作机械解释,既判力原则将面临无法得到适用的僵局,进而无法避免后诉仲裁庭对前诉仲裁庭已裁断的同一请求或同一争点作重复裁断。通过对当事人、诉因以及请求这三重因素中的每一重因素作实质分析,适当软化三重因素一致性的要求,可避免诸多不合理的实践推论,从而达到平衡正当程序考量与满足既判力原则适用的双重目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投资仲裁 既判力原则 适用标准 三重因素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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