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名数字平台“不予直链”的反垄断法规制
- 1
-
-
作者
陈沁心
-
机构
清华大学法学院
-
出处
《竞争政策研究》
CSSCI
2024年第1期73-84,共12页
-
基金
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反垄断法全过程实施模式研究”(23&ZD159)的阶段性成果。
-
文摘
平台封禁行为作为数字经济领域平台在本市场巩固市场力量、跨平台取得优势的策略行为广泛存在,有悖于反垄断法维护竞争秩序的过程性目标和增进消费者福利的终极目标。传统反垄断规则适用于以“不予直链”为代表的封禁行为存在困境,应当引入关于设置技术障碍的滥用行为类型,构建“基础市场-传导市场”双层次的相关市场界定模式判定平台市场支配地位,在此基础上分析对目标市场的影响。基础市场和传导市场的基准产品选择应分别体现封禁方所受竞争约束和被封禁方需求,基准产品间的关联度决定市场力量在传导市场的传递效果,继而考察竞争者损害向目标市场竞争损害的转换效果,最终确定设置技术障碍行为的违法性。
-
关键词
不予直链
传导市场
基准产品
竞争影响
-
Keywords
Platform Ban
Transmission Market
Benchmark Products
Competition Effect
-
分类号
D922.294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
-
题名互联网平台不予直链的反垄断法规制
- 2
-
-
作者
林拓
-
机构
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
-
出处
《区域治理》
2023年第17期59-61,共3页
-
文摘
在日益激烈的互联网平台竞争中,不予直链因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可达独占数据和锁定用户的作用,这种情况屡见不鲜。当前,司法实践普遍适用《反垄断法》中的拒绝交易制度对这类行为进行处理,但该制度本身的局限性导致不予直链的相关封禁行为通常难以被界定为违法,易导致平台经济竞争环境走向恶化。因此,本文尝试通过解析不予直链的内在本质,以其所属的反垄断法范畴为研究视角,区分违法的不予直链与合理保护平台安全的行为,令互联网平台合理行使经营自主权维护自己经营利益的同时也能够履行公平竞争的义务。
-
关键词
不予直链
互联网平台
反垄断法规制
守门人制度
-
分类号
D922.294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