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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股东利益的不公平损害司法救济——以有限责任公司为例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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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桂清 《青海社会科学》 2004年第1期140-143,共4页
由有限责任公司治理结构的特殊性所决定 ,股东在维护自身利益时更倚重司法的救济作用。英美法的不公平损害司法救济制度就是一种颇具特色且作用显著的维护小股东利益的司法救济制度 ,值得研究和借鉴。
关键词 小股东利益 不公平损害 司法救济 有限责任公司 不公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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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司法语境下的不公平损害救济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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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斌 《法律适用》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期76-87,共12页
我国现行《公司法》上的股东权益救济体系存在明显短板:其一,单项权益救济制度和复合权益救济制度涵盖范围不足;其二,禁止股东滥用权利的一般条款存在结构性偏差;其三,救济措施有限,效率不足,难以克服公司困局。尽管《公司法(修订草案)... 我国现行《公司法》上的股东权益救济体系存在明显短板:其一,单项权益救济制度和复合权益救济制度涵盖范围不足;其二,禁止股东滥用权利的一般条款存在结构性偏差;其三,救济措施有限,效率不足,难以克服公司困局。尽管《公司法(修订草案)》一审稿和二审稿扩充了查阅权范围、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的适用范围,增加了催缴失权规则,但仍然未能实现结构性优化。与之相比,不公平损害救济制度能够广泛涵摄各类损害行为,并提供多元救济措施,具有效率优势。为克服既有制度缺憾,我国公司法修改应当着力于形成更为完善的不公平损害救济制度体系。在具体路径上,可考虑不公平损害救济规则的整体嵌入或分散嵌入的方式,整体嵌入模式于立法技术上更优,并可形成“不公平损害救济——复合权益救济——具体权益救济”的逻辑化救济体系。然则,无论采何种路径,均应提供更为丰富的救济措施,特别是现行公司法上缺乏的强制购买、行为救济、司法监管等制度工具。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股东压制 不公平损害救济 禁止权利滥用 影子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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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小股东利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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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玉环 《洛阳大学学报》 2003年第3期82-84,共3页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性决定了公司小股东面临着股份公司小股东所未曾遇见到的困境与压制。在有限责任公司小股东利益的保护上,有德国大股东承担“忠实义务”和英国规定“不公平损害条款”两种模式。我国公司法应当明确小股东股利分取权、...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性决定了公司小股东面临着股份公司小股东所未曾遇见到的困境与压制。在有限责任公司小股东利益的保护上,有德国大股东承担“忠实义务”和英国规定“不公平损害条款”两种模式。我国公司法应当明确小股东股利分取权、大股东对公司和小股东的忠实义务,并扩大法院的受案范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有限责任公司 小股东利益 小股东保护 忠实义务 不公平损害赔偿 股权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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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压制的公司法救济:英国经验与中国实践 被引量: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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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建伟 《环球法律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3期148-165,共18页
股东压制是封闭公司的治理难题,也是全球范围内的一个现象级公司问题,为受压制股东提供有效的救济规则是公司法的重要任务。英国不公平损害制度为受压制股东提供了一揽子的救济方案,适用对象涵摄强、手段多样、效果可靠等制度优势值得关... 股东压制是封闭公司的治理难题,也是全球范围内的一个现象级公司问题,为受压制股东提供有效的救济规则是公司法的重要任务。英国不公平损害制度为受压制股东提供了一揽子的救济方案,适用对象涵摄强、手段多样、效果可靠等制度优势值得关注,且与我国《公司法》第20条的"禁止滥用股东权利"规定具有相当的契合度。如我国公司法引入股东压制这一概念及完成制度构建,在立法、司法层面需解决三个问题。一是充分发挥章程、股东间协议对股东压制的事先预防作用;二是确立《公司法》第20条之保护股东的一般性条款地位,扩展其调整行为范围,增加救济措施,为股东压制提供兜底性解决方案;三是处理好司法介入与公司自治之间的平衡,力求适当救济每一位受压制股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股东压制 不公平损害 资本多数决 合理期待 少数股东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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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散公司事由的实证研究 被引量: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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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建伟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4期117-137,共21页
关于一份解散之诉裁判书样本的实证分析发现,被解散公司的"经营管理困难"实质指向"管理困难"而非"赢利困境",管理困难的根源在于封闭型中小公司的股东人合性障碍导致的治理失灵。据此,将解散之诉的本质... 关于一份解散之诉裁判书样本的实证分析发现,被解散公司的"经营管理困难"实质指向"管理困难"而非"赢利困境",管理困难的根源在于封闭型中小公司的股东人合性障碍导致的治理失灵。据此,将解散之诉的本质定位于治理失灵后的司法权介入,给予部分(少数)股东退出公司的低成本路径,更具立法论上的解释力,也得到裁判实务的经验支持。公司治理失灵的具体表象包括对立股东控制权势均力敌下的公司僵局与对立股东控制权势力悬殊下的股东压制,与此相对应,司法解散公司的事由也存在公司僵局与股东压制的二元化格局。公司僵局在立法论上被视为解散之诉的唯一事由,与裁判现实并不符合,但由于缺乏立法的明确规定等缘由,股东压制作为解散事由的事实在裁判中被淹没与压抑了。相关规范分析与实证研究都发现,将中国式股东压制也即"严重的复合性股东权侵害"添列为解散公司的事由,在我国存在现实的裁判规则方面的需求。由此,我国公司法应构建司法解散公司事由的"二元"格局,涵盖封闭型公司人合性障碍的所有情形,为股东提供更具实效的救济。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司法解散公司 公司僵局 股东压制 不公平损害 信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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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少数股东的法律救济 被引量: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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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民安 《法制与社会发展》 1995年第3期38-45,共8页
关键词 少数股东 派生诉讼 多数股东 英美公司法 法律救济 提起诉讼 解散公司 不公平损害 公司股东 不公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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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对公司少数股东的司法救济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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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贵祥 《法律适用》 2001年第7期27-30,共4页
关键词 少数股东 公司法 多数股东 股份收买请求权 股东派生诉讼 救济措施 司法救济制度 诉讼担当 不公平损害 直接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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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代表诉讼在封闭公司中的逻辑缺陷和替代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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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曹冬媛 《求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9期105-109,共5页
封闭公司中的主要代理问题是控制股东和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我国目前解决此类冲突主要适用的是股东代表诉讼制度,但由于股东代表诉讼的性质要求胜诉赔偿归于公司,若不当行为人为控制股东,则归于公司的胜诉赔偿仍然在不当行为人的控制... 封闭公司中的主要代理问题是控制股东和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我国目前解决此类冲突主要适用的是股东代表诉讼制度,但由于股东代表诉讼的性质要求胜诉赔偿归于公司,若不当行为人为控制股东,则归于公司的胜诉赔偿仍然在不当行为人的控制之下,而且股东代表诉讼的补偿和惩戒功能难得以实现,它的这种先天逻辑缺陷导致我国公司法应该寻求对小股东保护的替代路径。英国封闭公司中的不公平损害救济制度对不公平损害进行了扩大解释,法院能据此下达股份购买令,这可以有效降低封闭公司中的代理成本。我国公司法应在适当情况下引入此制度,给予小股东更有效的救济。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封闭公司 股东代表诉讼 不公平损害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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