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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消费者委员会’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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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晷湘 《企业经济》 1985年第7期51-51,共1页
众所周知,香港市场是有名的“买方市场”。但是在“买方市场”的条件下,仍然会发生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比如,卖方自定许多不合理的合约,声明不予保修,不给对换等;为了尽快地推销产品,店主在广告宣传中常常夸大其辞,消费者在浩如烟海... 众所周知,香港市场是有名的“买方市场”。但是在“买方市场”的条件下,仍然会发生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比如,卖方自定许多不合理的合约,声明不予保修,不给对换等;为了尽快地推销产品,店主在广告宣传中常常夸大其辞,消费者在浩如烟海的广告诱惑下,常常真假难辩,受到欺骗,蒙受损失;一些已不准出售的有损于消费者安全和健康的产品,某些商人仍然出售等等。在上述情况下,广大消费者强烈要求有一个维护自己权益的机构,这样在一九七四年“香港消费者委员会”就应运而生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消费者安全 委员会 买方市场 香港 消费者利益 不准出售 商品 广告宣传 推销产品 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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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的快件业务(1987.11.10—1998.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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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侯海波 《集邮博览》 2009年第6期28-29,共2页
快件业务开办前夕,邮电部门印制了一批快件专用信封(图14),发送到全国196个大中城市各试办局营业窗口免费提供用户使用并宣传,规定窗口不准出售。信封的正面四周印有红色虚线彩边,左下角印有崔学敏同志设计的由信封、飞雁、时钟抽象组... 快件业务开办前夕,邮电部门印制了一批快件专用信封(图14),发送到全国196个大中城市各试办局营业窗口免费提供用户使用并宣传,规定窗口不准出售。信封的正面四周印有红色虚线彩边,左下角印有崔学敏同志设计的由信封、飞雁、时钟抽象组成的红色快件标志,表示限时、迅速传递。右上角印有绿色的方框,但框内无"贴邮票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邮政快件 信封 邮电部 业务 附加费 不准出售 窗口 大中城市 邮政史 邮政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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