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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离婚房产分割协议的法律效力——以不动产执行异议之诉为分析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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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郭澎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报》 2022年第4期87-92,共6页
基于离婚房产分割协议提出的不动产执行异议之诉,司法实务中,法院在此类案件的法律适用和裁判路径上往往存在不同倾向。究其根本,是对离婚房产分割协议的法律效力认识不一所致。认定离婚房产分割协议具有物权变动效力,具有法理上的正当... 基于离婚房产分割协议提出的不动产执行异议之诉,司法实务中,法院在此类案件的法律适用和裁判路径上往往存在不同倾向。究其根本,是对离婚房产分割协议的法律效力认识不一所致。认定离婚房产分割协议具有物权变动效力,具有法理上的正当性与可行性,与第三人利益保护并行不悖。法院在审理基于离婚房产分割协议引起的不动产执行异议之诉时,不应机械地将不动产登记簿所载权属登记作为认定所有权的唯一标准,应从未及时办理过户登记的过错责任以及第三人利益审查等方面厘清裁判思路,明确离婚房产分割协议具有直接导致物权变动的效力下,该协议约定的不动产归属人为物权人,一般情形下,其享有排除强制执行的不动产实体权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离婚房产分割协议 物权变动 不动产执行异议 司法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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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买受人执行异议之诉的困境与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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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郝钰麟 《上海房地》 2021年第6期50-55,共6页
在不动产买受人作为案外人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中,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法院会判定案外人享有的实体权益相比申请执行人的债权不具有优先效力,进而驳回异议诉请,但这实际上是对不动产买受人所享有债权的不平等对待,在扭曲债... 在不动产买受人作为案外人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中,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法院会判定案外人享有的实体权益相比申请执行人的债权不具有优先效力,进而驳回异议诉请,但这实际上是对不动产买受人所享有债权的不平等对待,在扭曲债权平等主义的同时,不仅在程序上对买受人主张权利预设不利地位,更在实体上折损买受人利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动产买受人执行异议 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 债权平等主义 责任财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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