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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美国不动产抵押权证券化法律问题研究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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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志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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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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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4期129-137,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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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美国理论与实践中的不动产抵押权证券化,其类型主要包括两种:一是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肇始于20世纪70年代,为美国经济和解决住房问题作出了巨大贡献;二是商业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比前者出现晚十几年,虽在现金流结构上与前者比较类似,没有显著的不同,但在基础资产的发放、抵押品、偿还贷款期限和现金流的来源上与前者还是存在明显差异的。从1970-2009年的40年间,美国不动产抵押权证券市场得到迅猛发展,但由于不断降低的抵押贷款发放标准、融资杠杆日益被滥用、信用评级机构的"玩忽职守"和投资人"对自己的不负责任",最终爆发了次贷危机。通过2010年的金融改革,美国不动产抵押权证券市场逐渐得以复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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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不动产抵押权证券化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
商业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
次贷危机
美国金融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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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real estate mortgage securitization
housing mortgage securitization
commercial real estate mortgage securitization
subprime mortgage crisis
Wall Street Reform 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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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F43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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