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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的反思与构建 被引量:8
1
作者 谭启平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8期49-54,共6页
我国现行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存在着没有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立法、没有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机关、权属证书不统一、登记种类不健全、登记法律效力不明确等问题;在不动产登记制度完善时,应建立不动产物权登记的统一规则、制定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法... 我国现行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存在着没有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立法、没有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机关、权属证书不统一、登记种类不健全、登记法律效力不明确等问题;在不动产登记制度完善时,应建立不动产物权登记的统一规则、制定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法,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机关,采纳登记要件主义的立法模式,确立登记的公信力,建立登记机关的赔偿责任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 反思与构建 不动产登记机关 不动产登记制度 不动产登记 登记要件主义 赔偿责任制度 法律效力 制度完善 立法模式 公信力 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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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之辨析 被引量:2
2
作者 郑小克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8年第9期104-105,共2页
不动产登记制度是物权法的基本制度之一,本文基于对我国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现状的分析,深入探讨不动产物权登记的功能与效力,针对我国当前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对我国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进行立法思考,以求为我国不动产物权登... 不动产登记制度是物权法的基本制度之一,本文基于对我国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现状的分析,深入探讨不动产物权登记的功能与效力,针对我国当前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对我国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进行立法思考,以求为我国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的设立和完善探寻可行之途。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 现状分析 立法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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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缺陷及完善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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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力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 2005年第6期36-37,共2页
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是物权法体系中一项重要制度,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对不动产物权登记立法模式的比较法研究,并结合其在中国的立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我国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的完善。
关键词 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的立法模式 现状及缺陷 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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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的行政协助理论探析
4
作者 彭云业 褚尔康 《中共太原市委党校学报》 2007年第6期43-46,共4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条中以较为原则性的法律语言规定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的制度。但具体到这一制度如何建立还存在理论上的争议,并且实践中就如何设计出逐步向统一的登记机关过渡的可行性方案还亟待研究。行政协助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条中以较为原则性的法律语言规定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的制度。但具体到这一制度如何建立还存在理论上的争议,并且实践中就如何设计出逐步向统一的登记机关过渡的可行性方案还亟待研究。行政协助制度可以从完善现有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协调登记机关之间的行为出发,最终向统一的登记制度过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统一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 行政协助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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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
5
作者 李玲 《重庆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01年第3期13-16,共4页
不动产在任何年代、任何国家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其流转形式因而也格外严格。本文着重对不动产物权登记的公示效力和公信力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 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 公示效力 公信力 法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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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的缺陷及其完善
6
作者 吴鹏飞 《南昌高专学报》 2004年第2期22-24,共3页
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是物权法体系中最重要的一项制度,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通过对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的不同立法体例进行比较研究,并结合其在中国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完善我国不动产物权... 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是物权法体系中最重要的一项制度,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通过对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的不同立法体例进行比较研究,并结合其在中国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完善我国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的相关对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国 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 责任赔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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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的思考
7
作者 胡永刚 《中国公证》 2006年第4期26-27,共2页
如果用一句话概括我国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的现状就是“证出多门,分散林立”.不论是不动产物权登记法律法规的制定,还是实践中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操作都能充分地反映出这一特点:首先,我国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法律规定呈分散状态,不动产物权... 如果用一句话概括我国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的现状就是“证出多门,分散林立”.不论是不动产物权登记法律法规的制定,还是实践中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操作都能充分地反映出这一特点:首先,我国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法律规定呈分散状态,不动产物权登记因不动产类型的不同而适用不同的登记制度. 其次,不动产物权登记立法的分散性直接导致了实践中“证出多门”的结果.并使不动产常常由于部门利益原因而不能实现快捷而安全的交易。第三,由于立法的分散性和登记部门的多元化,使不动产物权登记的程序、效力各不相同。不同的法律规范和部门对登记提供材料的要求、对登记事项的审查力度各不相同。有的登记甚至出现与法律规定不相吻合的现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 法律规定 部门利益 分散性 法律法规 登记部门 法律规范 登记事项 多元化 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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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不动产预告登记的若干思考
8
作者 吴剑平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5年第3期89-91,共3页
预告登记,为德国中世纪民法创立的制度,是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文章在介绍德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分析了预告登记的性质、效力等,指出我国的民法典设有此制度的必要性,并提出了作者自己的若干建议。
关键词 预告登记 若干思考 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 重要组成部分 相关规定 台湾地区 中世纪 民法典 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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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不动产物权登记机构的审查义务及其责任 被引量:8
9
作者 吴兆祥 《人民司法》 北大核心 2007年第04S期12-14,共3页
不动产物权登记具有确定物权归属、明晰权利关系、促进交易效率、维护交易的安全的作用,是物权法的重要内容。我国物权法对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有较为详细的规定。下面结合审判实践,谨就不动产物权登记审查相关问题谈一点粗浅的看法。
关键词 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 审查义务 登记机构 责任 交易效率 利关系 审判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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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两岸地籍制度比较研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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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邱格磊 张韩 《台湾法研究学刊》 2005年第1期16-23,共8页
不动产法是我国目前正在紧锣密鼓制定中、呼之欲出的《物权法》的重点,而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是不动产法的核心内容之也是受争议较大的内容,土地作为一项最基本最重要的不动产,与之相关的法律问题当然不容忽视。本文从土地管理法律制... 不动产法是我国目前正在紧锣密鼓制定中、呼之欲出的《物权法》的重点,而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是不动产法的核心内容之也是受争议较大的内容,土地作为一项最基本最重要的不动产,与之相关的法律问题当然不容忽视。本文从土地管理法律制度中存在争议较多的地籍制度着手,从立法现状、土地权利制度、土地登记制度等方面对祖国大陆及台湾地区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多角度的比较、分析,权衡两岸地籍制度的利弊.以期使海峡两岸的地籍制度扬长避短,取其精华,去其糟粕,逐步完善我国的地籍制度,在今时为此文,也算是为我国的《物权法》立法尽学法者绵薄之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海峡两岸 制度比较研究 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 法》 地籍制度 土地制度 土地登记制度 不动产 核心内容 不容忽视 法律问题 法律制度 土地管理 立法现状 法律规定 台湾地区 祖国大陆 扬长避短 相关 制定 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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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流转改革的制度保障与路径选择 被引量:2
11
作者 王肃羽 《河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5期117-118,共2页
一、推动农村房屋流转改革的制度保障 (一)完善我国农村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 我国不动产采取登记公示主义,未经登记,不动产物权不发生转移。《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 一、推动农村房屋流转改革的制度保障 (一)完善我国农村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 我国不动产采取登记公示主义,未经登记,不动产物权不发生转移。《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所以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村房屋所有权也应采取登记的公示方式。要完善宅基地与农村房屋的转让制度,就必须建立完善的登记制度,设立登记机构。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目前,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已经开始,截至2012年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将全面进入收官阶段,很多农民拿到了属于自己的土地证。来自国土资源部的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10月底,全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率达到86%,天津、海南、安徽、广西等地发证率达到95%以上①。但是专门针对宅基地和农村房屋的确权制度尚未建立,所以笔者建议应当对手续齐备、建造合法的农村住宅应进行所有权登记,颁发《房屋所有权证》。建立产权登记制度,不但能够切实保障“一户一宅”制度的有效落实,而且对于保障宅基地使用权与农村房屋转让的交易安全及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也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 农村房屋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 保障 《房屋所有证》 改革 流转 宅基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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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公证中的几个法律问题
12
作者 郑文慧 吴勇 《福建法学》 2003年第3期65-67,共3页
一、案情2001年10月,某贸易有限公司(下称甲公司)与市某科技咨询有限公司(下称乙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一份,内容为:甲公司将近500平方米的店铺出租给乙公司;租期三年,自2001年11月1日至2004年10月31日;租金每年25万元,先付后用;甲公司... 一、案情2001年10月,某贸易有限公司(下称甲公司)与市某科技咨询有限公司(下称乙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一份,内容为:甲公司将近500平方米的店铺出租给乙公司;租期三年,自2001年11月1日至2004年10月31日;租金每年25万元,先付后用;甲公司负责出租房屋的水电正常供应。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房屋租赁合同 公证制度 无产证房屋 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 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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