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1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公司法》修改背景下股东表决权不统一行使规则 被引量:1
1
作者 李建伟 林树荣 《财经法学》 CSSCI 2022年第6期3-17,共15页
股东表决权的不统一行使是实现股东利益、平衡公司各方主体利益与彰显公司正义的可行进路。我国《公司法》未明文规定该制度,学界争议不断与商事实践的混乱无章已凸显负面影响。以表决权为中心的股权权能或利益分离框架,以及以意思表示... 股东表决权的不统一行使是实现股东利益、平衡公司各方主体利益与彰显公司正义的可行进路。我国《公司法》未明文规定该制度,学界争议不断与商事实践的混乱无章已凸显负面影响。以表决权为中心的股权权能或利益分离框架,以及以意思表示为中心的组织法思维为此提供了绝佳的理论分析框架。表决权内外价值二分视角、股东异质化与利益多元化、公司正义的维护以及中国公司治理的文化拘束等验证了确立该制度的必要性。股东表决权不统一行使的公司法规范设计应当考虑资格条件、适用范围、行使程序与效果等具体事项,区分公司类型以选定合适的入法进路;电子通信制度的引入能够消减不统一行使表决权制度所嵌套的负面影响。总之,股东表决权不统一行使的入法进路,应当于增强规则可操作性与消减规则负面影响之间取得平衡,以实现股东表决权行使方式变革的理念更新与制度调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股东表决权 不统一行使 分离原则 公司正义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