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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不能未遂犯的可罚性——不能未遂犯之论争 被引量:1
1
作者 马涛 《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年第2期43-50,共8页
未遂犯之能与不能的"二分法"是我国刑法理论之通说,且认为不能犯未遂具有可罚性。严格地说,不能犯当作广义与狭义的区分,即可罚的不能犯与不可罚的不能犯之区别。二者界分的关键,在于对未遂犯与不可罚不能犯之行为危险的判断... 未遂犯之能与不能的"二分法"是我国刑法理论之通说,且认为不能犯未遂具有可罚性。严格地说,不能犯当作广义与狭义的区分,即可罚的不能犯与不可罚的不能犯之区别。二者界分的关键,在于对未遂犯与不可罚不能犯之行为危险的判断。对此,学界争论较为激烈,学说派别林立,但比较而言,采兼顾行为时一般人标准与行为人特别认识之事实的"具体危险说"判断立场是可取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能未遂 可罚性 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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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遂犯中的特例:不能未遂与中止未遂竞合问题研究
2
作者 王宁 《河北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期183-186,共4页
不能未遂是行为人想通过本来不包含完成犯罪的危险行为以实现犯罪的情形。中止未遂是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根据"自己的意思"而中止的场合。不能未遂与中止未遂都属于广义的未遂犯范畴,在时间、结果等方面存在着竞合的可能性,... 不能未遂是行为人想通过本来不包含完成犯罪的危险行为以实现犯罪的情形。中止未遂是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根据"自己的意思"而中止的场合。不能未遂与中止未遂都属于广义的未遂犯范畴,在时间、结果等方面存在着竞合的可能性,二者的竞合是学术界争论已久的问题。从应然层面看,应该将其定性为中止犯,但是从实然层面分析,准中止犯符合中国的法治环境,与中国主客观相统一的刑法理论一致,在世界范围的准中止犯立法化的趋势下,引入准中止犯的概念是必要且可行之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能未遂与中止未遂竞合 中止犯的法的性质 准中止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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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未遂犯的概念及其构成要件
3
作者 牛广甫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9年第5期7-9,34,共4页
由于各国刑法理论的差异,不能未遂犯的含义在各国刑法中也不相同。在我国,不能未遂犯应是指行为人已着手实行犯罪行为,但由于对有关犯罪事实存在认识错误致使行为不可能达到既遂状态,然而又因行为具有危险性而以未遂犯处罚的情况。其应... 由于各国刑法理论的差异,不能未遂犯的含义在各国刑法中也不相同。在我国,不能未遂犯应是指行为人已着手实行犯罪行为,但由于对有关犯罪事实存在认识错误致使行为不可能达到既遂状态,然而又因行为具有危险性而以未遂犯处罚的情况。其应具有如下三个构成要件:一是着手实行性,即行为人已经开始着手实施实行行为,这是不能未遂犯成立的先决条件;二是既遂不能性,即行为人的行为不可能实现犯罪既遂,这是成立不能未遂犯的原因条件;三是行为危险性,即行为具有侵害具体法益的危险,这是成立不能未遂犯的本质要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能未遂 着手实行性 既遂不能 行为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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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不能未遂的处罚依据——主观危险理论之再提倡 被引量:4
4
作者 石佳宇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期121-137,共17页
对于不能未遂的处罚依据的认识,当下中国学界主要存在客观危险说、经验的危险感说以及主观危险说三种理论。客观的危险理论及其修正与经验的危险感说在理论本质以及判断逻辑方面都存在一定的问题。与之相对,主观的危险说具有与规范判断... 对于不能未遂的处罚依据的认识,当下中国学界主要存在客观危险说、经验的危险感说以及主观危险说三种理论。客观的危险理论及其修正与经验的危险感说在理论本质以及判断逻辑方面都存在一定的问题。与之相对,主观的危险说具有与规范判断紧密相关的正当性依据,能够和我国本土刑法学理论与法律制度衔接,并且能构建逻辑自洽的着手概念。从正当性依据的角度来讲,法益侵害的危险是行为对规范的违反,通过行为哲学与刑法构成要件理论的双重证明,主观危险理论的正当性通过其与规范违反的紧密关联被体现出来;从与本土法律制度的衔接来看,我国刑法的故意概念包含的“认知”与“意欲”要素,为主观危险理论的“规范违反事实认知”要件与“规范违反行为推动”要件提供了刑法理论与制度的土壤;从着手概念的构建来看,结合主观危险理论的上述两个要件,行为着手的时点也能够合理地被构建出来。从主观危险理论中可以提炼出不能未遂案件司法判断的“三步走”的方法论,从而在分析实际案例中最终达到说理的科学性与结论的妥当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能未遂 主观危险理论 犯罪故意 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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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未遂与可能未遂的处罚根据 被引量:3
5
作者 克劳斯.罗克辛 张志钢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18年第5期125-132,共8页
从刑事政策角度而言,是否处罚不能未遂以及对之给予何种程度的处罚,无论在德国还是在世界范围内,都是极富争议的[2]。不能未遂的两类主要情形是工具不能未遂和对象不能未遂[3]。第一类情形,如行为人误以为手枪已上膛,以杀人的故意扣动... 从刑事政策角度而言,是否处罚不能未遂以及对之给予何种程度的处罚,无论在德国还是在世界范围内,都是极富争议的[2]。不能未遂的两类主要情形是工具不能未遂和对象不能未遂[3]。第一类情形,如行为人误以为手枪已上膛,以杀人的故意扣动扳机。第二类情形的案例则是,行为人朝预想的睡在床上的人开枪,不过事实上该人不久前已因心脏病死亡。在理论上,这两类不能未遂也可能同时发生,比如,行为人企图射杀某人时,没能认识到该人已经死亡且他自己的手枪也没有上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能未遂 重大无知 主观未遂 印象理论 新危险性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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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未遂犯之危险性判断
6
作者 戚孟山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09年第4期40-46,共7页
学界对于不能未遂犯的性质一直处于激烈的争论当中,而导致争论的最大原因在于对危险判断方法的不同认识。本文笔者通过分析主要的危险判断学说,指出了它们存在的主要缺陷,总结分析了它们的主要分歧以及导致分歧的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 学界对于不能未遂犯的性质一直处于激烈的争论当中,而导致争论的最大原因在于对危险判断方法的不同认识。本文笔者通过分析主要的危险判断学说,指出了它们存在的主要缺陷,总结分析了它们的主要分歧以及导致分歧的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自己赞成的危险判断学说,并对理由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能未遂 危险 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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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未遂犯的认定
7
作者 罗飞 《中外企业家》 2010年第6X期175-176,共2页
不能未遂犯是现代刑法普遍认可的一种犯罪形态,刑事也是立法、刑事司法和刑法理论中的一个热点,蕴涵着相当丰富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不能未遂的着手和危险性的认定是不能未遂犯的重要问题,在理论和实践中也一直存在争议,试对这两个方面作... 不能未遂犯是现代刑法普遍认可的一种犯罪形态,刑事也是立法、刑事司法和刑法理论中的一个热点,蕴涵着相当丰富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不能未遂的着手和危险性的认定是不能未遂犯的重要问题,在理论和实践中也一直存在争议,试对这两个方面作了分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能未遂犯实施 危险性 处罚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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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能未遂犯含义的探讨
8
作者 李晓欧 《长春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9年第4期34-37,共4页
不能犯问题由于在我国刑事立法中没有明确规定,给司法实践带来了很多争议,侵犯人权的现象时有发生。针对我国刑法理论关于不能未遂犯的含义、本质及存在的不完善之处等几个问题的研究,得出我国不能未遂犯的应有含义,即不能犯并非均构成... 不能犯问题由于在我国刑事立法中没有明确规定,给司法实践带来了很多争议,侵犯人权的现象时有发生。针对我国刑法理论关于不能未遂犯的含义、本质及存在的不完善之处等几个问题的研究,得出我国不能未遂犯的应有含义,即不能犯并非均构成犯罪,而可分为不能犯未遂与不可罚之不能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能 不能未遂 危险 犯罪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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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不能未遂犯处罚依据理论探析
9
作者 韩继领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5年第11期79-81,共3页
国外未遂犯处罚依据理论有犯意说、表征犯意说、行为危险说和结果危险说。我国刑法未规定不能犯,传统理论认为不能未遂行为形式上符合修正的犯罪构成,实质上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因而可罚。然而,修正的犯罪构成理论与行为符合犯罪构成... 国外未遂犯处罚依据理论有犯意说、表征犯意说、行为危险说和结果危险说。我国刑法未规定不能犯,传统理论认为不能未遂行为形式上符合修正的犯罪构成,实质上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因而可罚。然而,修正的犯罪构成理论与行为符合犯罪构成是承担刑事责任的唯一根据之间存在逻辑冲突,且在社会危害性的判断上与刑事违法性存在混同。基于此,应以法益侵害性代替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评价,坚持结果危险说的危险判断方法,以"实行性"限定对实行行为的认定,同时区分犯罪构成要件和犯罪构成要件要素,以解决修正犯罪构成理论的逻辑冲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能未遂 危险 法益侵害性 社会危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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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未遂犯处罚根据的中国立场——以不能未遂的可罚性为中心 被引量:9
10
作者 张志钢 《中国刑事法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4期35-51,共17页
不能未遂的可罚性问题具有重要的刑法体系意义,它倒逼未遂处罚根据立场的表态。近年来,否定不能未遂可罚性的客观未遂论在我国逐步取得主导地位,只是客观未遂论内部就"客观危险"判断标准继续着具体危险说与(各种)修正的客观... 不能未遂的可罚性问题具有重要的刑法体系意义,它倒逼未遂处罚根据立场的表态。近年来,否定不能未遂可罚性的客观未遂论在我国逐步取得主导地位,只是客观未遂论内部就"客观危险"判断标准继续着具体危险说与(各种)修正的客观危险说的选择之争。但这些争论恰恰暴露出"客观危险"判断已经沦为缺乏可操作性的文字游戏。因最为契合德国未遂立法规定而成为通说的印象理论,是德国未遂理论发展、立法规定与司法实践之间互动和妥协的范例。一国的未遂理论必须以本国立法为起点,且能兼顾司法实践的态度。否定处罚不能未遂的客观未遂论,与我国具有强烈主观色彩的现行立法规定相矛盾,也缺乏司法实践的支撑,已陷入进退失据的尴尬境地。依据我国现行立法规定,结合处罚不能未遂的司法实践,主观优位的主、客观混合未遂理论才是我国未遂犯处罚根据的应有立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未遂犯处罚根据 不能未遂 客观危险 印象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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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不能犯与不能犯未遂问题 被引量:22
11
作者 赵秉志 《北方法学》 2008年第1期72-86,共15页
大陆法系国家刑法理论中关于不能犯的学说异常复杂,存在主观说和客观说的基本对立。进而基于对危险的判断基准的理解不同,又有"纯粹主观说"、"抽象危险说"、"具体危险说"、"客观危险说"等的论... 大陆法系国家刑法理论中关于不能犯的学说异常复杂,存在主观说和客观说的基本对立。进而基于对危险的判断基准的理解不同,又有"纯粹主观说"、"抽象危险说"、"具体危险说"、"客观危险说"等的论争。承认能犯未遂与不能犯未遂的分类具有合理性,区分二者对于刑事司法实践中正确量刑具有一定的意义。对于不能犯未遂的种类及其称谓,宜采纳"工具不能犯"与"对象不能犯"的观点。不能犯未遂的成立范围应当按照具体危险说的标准来确定。不能犯未遂负刑事责任的根据,在于其具备了主观罪过和客观犯罪行为这两个犯罪构成中最基本的要素,并且进而决定了其具有相当严重程度的社会危害性。迷信犯与不能犯之不同,在于其缺乏犯罪行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能 未遂 不能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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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毒有呕——不能未遂与中止未遂的审查顺序
12
作者 蔡圣伟 《刑事法判解》 2013年第1期192-197,共6页
通过案例研习,掌握未遂犯的审查架构及要件,尤其是着手实行的部分。了解台湾地区'刑法'第26条(阻却刑罚事由)及第27条(减免刑罚事由)在犯罪审查体系中的位置、顺序及其适用要件之内容。
关键词 不能未遂 重大无知 可靠防果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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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不能犯与未遂犯的界限 被引量:1
13
作者 刘冰 《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8年第3期139-141,共3页
不能犯理论在刑法学界存在很大争议,在学术上形成了众家观点,尤其以德日纯粹主观说、具体危险说、抽象危险说、客观危险说为代表,他们所谓的不能犯不是未遂犯的一种,不具有可罚性。但是我国所谓的不能犯和德日不能犯是两个概念,确切地说... 不能犯理论在刑法学界存在很大争议,在学术上形成了众家观点,尤其以德日纯粹主观说、具体危险说、抽象危险说、客观危险说为代表,他们所谓的不能犯不是未遂犯的一种,不具有可罚性。但是我国所谓的不能犯和德日不能犯是两个概念,确切地说,应定义为不能未遂犯。我国是以实行行为具有侵害法益的"危险性"为依据来认定未遂犯,又以实行行为是否具有实现犯罪的"现实可能性"为标准把未遂犯分为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不能未遂犯)。本文中把实行行为既没有侵害法益的"危险性",又没有实现犯罪的"现实可能性"认定为不可罚的不能犯,和德日两国的不能犯是不同的概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能 不能未遂 客观危险说 具体危险说 法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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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刑法中的不能未遂——一个学术史的考察
14
作者 王复春 《现代法治研究》 2017年第2期119-137,共19页
对不能未遂之可罚性的研究,德国刑法理论中蕴含丰富的理论资源。不能未遂可罚性的学说呈现为"客观说——主观说——限定主观说"的趋势,立法、司法裁判和主流观点均持主观理论,且作必要的客观限定。作为不能未遂的可罚性根据,... 对不能未遂之可罚性的研究,德国刑法理论中蕴含丰富的理论资源。不能未遂可罚性的学说呈现为"客观说——主观说——限定主观说"的趋势,立法、司法裁判和主流观点均持主观理论,且作必要的客观限定。作为不能未遂的可罚性根据,客观未遂论与主观未遂论都具有部分合理性,且分别都难以对德国偏主观的未遂犯立法进行全面解释,综合未遂论应运而生。当前,从教义学外部视角反思不能未遂的立法现象,德国学者创造性地提出双轨制方案、规范违反理论、破坏承认关系理论和未遂的经济学解释,但仍与传统教义学基本立场难以完全弥合。纵观德国刑法不能未遂的学术史可以发现,德国不能未遂解释立场受制于其立法规定和司法实践,仍然未能在现代刑法教义学立场上得到完全解释。不能未遂的可罚性,在体系性角度归属于构成要件符合性判断,是规范与事实之间的"距离"判断。从方法上,不能未遂可罚性的限定必须借助于危险概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能未遂 可罚性 学术史 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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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犯未遂问题初探
15
作者 夏莹 《消费导刊》 2008年第11期145-145,共1页
不能犯未遂也叫不能犯,这一概念一经提出,就成为刑法学理论中争论的焦点。本文从不能犯未遂不能既遂的原因、不能犯的可罚性及不能犯的危险性方面着手进行分析,以便更好地理解不能犯未遂。
关键词 不能 不能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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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犯未遂的可罚性依据
16
作者 赵倩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4年第3期211-213,共3页
我国刑法只规定了未遂犯,没有规定不能犯,应当将不能犯未遂与不可罚的不能犯区分开来。文章从主客观方面入手来论证不能犯未遂的可罚性,分析其危险性,并赞成以具体危险说来认定其危险性,最后以行为人具有犯罪故意和经验知识来论证其主... 我国刑法只规定了未遂犯,没有规定不能犯,应当将不能犯未遂与不可罚的不能犯区分开来。文章从主客观方面入手来论证不能犯未遂的可罚性,分析其危险性,并赞成以具体危险说来认定其危险性,最后以行为人具有犯罪故意和经验知识来论证其主观方面的责任依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能未遂 不可罚的不能 危险性 犯罪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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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行为无价值二元论谈我国对不能犯未遂的处罚
17
作者 秦倩 《宜宾学院学报》 2008年第1期70-72,共3页
违法性的本质究竟是对规范的违反,还是对法益的侵犯,构成了行为无价值和结果无价值争论的焦点;在行为无价值进一步扩充为行为无价值二元论之后,与结果无价值论的争辩并没有止息,反而愈演愈烈,尤其在不能犯未遂的处罚问题上表现最为明显... 违法性的本质究竟是对规范的违反,还是对法益的侵犯,构成了行为无价值和结果无价值争论的焦点;在行为无价值进一步扩充为行为无价值二元论之后,与结果无价值论的争辩并没有止息,反而愈演愈烈,尤其在不能犯未遂的处罚问题上表现最为明显。本文仅从行为无价值二元论的角度,来探讨我国对不能犯未遂处罚的相关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为无价值 结果无价值 行为无价值二元论 不能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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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不能犯未遂理论质疑
18
作者 吴逆娥 《广东法学》 2010年第4期58-62,共5页
一、不能犯内涵及在研究不能犯未遂理论中的意义 不能犯未遂在我国现行刑法理论中作为未遂犯的一种分类而存在,其地位可以说得到了广大学者的普遍认同,但我国的刑法学通说中却没有提出不能犯的概念。在我国刑法理论和实践中一般都承... 一、不能犯内涵及在研究不能犯未遂理论中的意义 不能犯未遂在我国现行刑法理论中作为未遂犯的一种分类而存在,其地位可以说得到了广大学者的普遍认同,但我国的刑法学通说中却没有提出不能犯的概念。在我国刑法理论和实践中一般都承认迷信犯不构成犯罪但一概认为其它形式的不能犯都属于未遂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能未遂 质疑 刑法理论 未遂 刑法学 迷信犯 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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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不能犯未遂与迷信犯之区别
19
作者 朱华春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2010年第2期89-91,共3页
不能犯未遂是犯罪未遂领域的重要问题之一,迷信犯作为一种不可罚的行为与不能犯未遂具有一定的联系和区别,对不能犯未遂问题的正确理解,有助于我们准确界分罪与非罪行为。本文认为不能犯未遂与迷信犯在行为危险性、犯罪故意方面、认识... 不能犯未遂是犯罪未遂领域的重要问题之一,迷信犯作为一种不可罚的行为与不能犯未遂具有一定的联系和区别,对不能犯未遂问题的正确理解,有助于我们准确界分罪与非罪行为。本文认为不能犯未遂与迷信犯在行为危险性、犯罪故意方面、认识错误方面以及法律后果上具有重要区别,认识这些区别有利于我们在理论和实务中对相关行为做出正确的判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能未遂 迷信犯 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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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犯未遂与不能犯辨析及完善路径--以张筠筠、张筠峰运输毒品案,赵长锁盗窃案为切入点
20
作者 王帅 《贵州警察学院学报》 2020年第1期25-36,121,共13页
不能犯未遂自德国刑法学者提出以来一直是刑法理论中颇具争议的领域,刑法学者对该问题相当关注。两大法系对不能犯未遂观点悬殊,即便在大陆法系,也存在不同主张。与外国的不能犯学说相比,我国不能犯未遂在理论根基适当、判断层次合理,... 不能犯未遂自德国刑法学者提出以来一直是刑法理论中颇具争议的领域,刑法学者对该问题相当关注。两大法系对不能犯未遂观点悬殊,即便在大陆法系,也存在不同主张。与外国的不能犯学说相比,我国不能犯未遂在理论根基适当、判断层次合理,有助于发挥刑法的规范机能、实现一般预防的目的,判断标准简明、实务操作性强等方面存在优势。应当完善犯罪未遂定义,明确犯罪既遂概念,改进未遂犯处罚方式,使我国不能犯未遂理论更加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能未遂 不能未遂 既遂 客观危险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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