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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专利权效力裁决双轨制的解构与再检视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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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夏淑萍 《知识产权》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2期104-122,共19页
当前对美国专利权效力裁决双轨制的探讨呈现在具体规则层面,缺乏体系性解构,突出表现为“美国法院可直接改判美国专利商标局行政决定”这一认识。事实上,美国法院对专利权效力诉讼案件区分民事程序与行政程序,并适用不同的审理规则。民... 当前对美国专利权效力裁决双轨制的探讨呈现在具体规则层面,缺乏体系性解构,突出表现为“美国法院可直接改判美国专利商标局行政决定”这一认识。事实上,美国法院对专利权效力诉讼案件区分民事程序与行政程序,并适用不同的审理规则。民事诉讼程序中,法院的审理对象并非专利审查机构的行政决定,而是专利权这一民事权利是否有效,行政记录作为重要证据,故法院可以自主裁判专利权效力。行政诉讼程序中,美国专利商标局依行政法上的正式听证程序裁决专利权效力争议,视为一审程序,其后续诉讼依行政诉讼规则特别是行政程序法进行司法审查,法院并不自主裁判专利权效力。这一双轨制构造有体系繁杂、重复诉讼、制度实施成本高等缺陷,我国在借鉴时应审慎并评估其利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专利确权 专利权效力 行政复审 司法确权 专利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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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与权利的分离:专利权产生机制的历史考察——兼论专利权效力纠纷的民事纠纷属性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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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洪 《科技与法律》 2016年第5期868-894,共27页
从16世纪中段到19世纪中期,专利权产生机制经历了从特权时期到权利时期的转变,在专利特权时期,王权是专利特权的基础与来源,因此专利特权的产生与消灭与王权裁量休戚相关,但在专利权利时期,专利行政机关的行政授权权力与专利权利被分割... 从16世纪中段到19世纪中期,专利权产生机制经历了从特权时期到权利时期的转变,在专利特权时期,王权是专利特权的基础与来源,因此专利特权的产生与消灭与王权裁量休戚相关,但在专利权利时期,专利行政机关的行政授权权力与专利权利被分割开来,发明创造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申请人就应当被授予专利权,授权后专利权利效力纠纷更是被置于司法权范围之内。因此,专利行政授权机制不仅使专利权摆脱特权属性而成为普通权利,也实现了授权权力与权利的相分离,进言之,授权专利的效力纠纷的民事纠纷属性并不会因为专利权利的行政授权机制而有所改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特权模式 权利模式 王权裁量 行政权力 专利权效力纠纷 民事纠纷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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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效力推定制度的法理基础初探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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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夏淑萍 《科技促进发展》 CSCD 2018年第1期73-79,共7页
推定是权利证明的基本方法,专利权效力推定是专利权利证明的基本制度。表述性登记是发明转化为专利的历史选择,确立了专利权的权利外观形态。专利权的权利边界由专利权利要求书所划定,专利权利要求书是具体技术方案的抽象表达。专利权... 推定是权利证明的基本方法,专利权效力推定是专利权利证明的基本制度。表述性登记是发明转化为专利的历史选择,确立了专利权的权利外观形态。专利权的权利边界由专利权利要求书所划定,专利权利要求书是具体技术方案的抽象表达。专利权效力推定为法律上的权利推定,当属于可辩驳的推定。专利授权采取法律推定的证明方法,其主要功能在于降低专利审查部门的证明难度,其法律效果体现为证明责任转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推定 证明 权利推定 专利权效力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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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穷竭原则的解释与适用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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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韦国庆 杨雄文 《社会科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9期117-121,共5页
专利权穷竭原则面临专利权穷竭范围难以界定、专利权国际穷竭缺乏法理解释等困境。专利权穷竭原则困境的成因在于,专利权权能的错位导致了专利权效力范围的扩张。专利权效力范围应以专利产品的制造为边界。因此,专利权穷竭的"竭点&... 专利权穷竭原则面临专利权穷竭范围难以界定、专利权国际穷竭缺乏法理解释等困境。专利权穷竭原则困境的成因在于,专利权权能的错位导致了专利权效力范围的扩张。专利权效力范围应以专利产品的制造为边界。因此,专利权穷竭的"竭点"不在专利产品首次销售之后,而在专利产品制造完成之时。专利权穷竭范围难以界定、专利权国际穷竭缺乏法理解释均能通过"竭点"理论加以解决。对于"竭点"理论可能导致的"第三人侵权"问题可根据第三人主观是否知情分别采用物权理论和专利共同侵权理论加以解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专利权穷竭 专利权效力范围 “竭点”界定 “第三人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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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专利确权制度的改革路径:从“行政一元制”到“行政与司法二元制”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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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棣枫 张迩瀚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2期183-194,共12页
专利确权制度是我国理论界与实务界长期争议的焦点问题之一。在专利侵权案件的审理中,出于提高审判效率和妥善解决纠纷的目的及要求,已有法院尝试突破“行政一元制”确权模式的藩篱,有逐渐从完全遵从专利权的有效性推定向主动审查专利... 专利确权制度是我国理论界与实务界长期争议的焦点问题之一。在专利侵权案件的审理中,出于提高审判效率和妥善解决纠纷的目的及要求,已有法院尝试突破“行政一元制”确权模式的藩篱,有逐渐从完全遵从专利权的有效性推定向主动审查专利权效力问题过渡的趋势。在青禾公司诉共创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中,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原告涉案专利权不具备创造性授权条件而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但并未直接认定涉案专利权无效。最高人民法院诉诸诚实信用等基本原则对一审法院有限审查的做法予以肯定,但又以现有技术抗辩的基本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纠结之状凸显无疑。发回重审,可能的局面会是重回法院中止诉讼,等待专利无效宣告结果的老路。“行政一元制”确权模式导致专利侵权案件审理周期过长,亟待对之进行改革。现有改革方案可分为“赋予法院专利权效力审查权”和“确立专利权当然无效抗辩制度”两类。然而,现有改革方案各有利弊,有的缺乏理论支撑,有的缺乏实效性,且存在较大分歧,无法达成统一意见。理想的改革方案应当是赋予法院恰当的专利权效力审查权,从而既能使法院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彻底解决涉案专利权的效力问题,同时又具备理论的支撑且不至于引发司法权与行政权的现实冲突。法院与专利行政部门分享专利权效力审查权具有互补性而非替代性。赋予法院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审查涉案专利权效力性纠纷的权力并不会过度增加法院的负担,亦不会对专利行政部门职权的行使产生过大影响。同时,我国权力配置始终遵循功能主义原则,在不同机构之间分配具有争议性的权力时,所考虑的是将权力配置给最具有功能优势的机构。赋予法院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审查涉案专利权效力性纠纷的权力符合我国权力配置的原则。最后,我国法院当前审理专利案件的队伍已经较为庞大和专业化,积累了审查专利权效力问题的丰富经验并提升了专业能力,足以胜任专利权效力审查工作。“二元制”确权模式具有合理性与可行性,有望解决我国现行专利确权制度所引发的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专利确权制度 专利权效力审查 当然无效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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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质量的司法控制 被引量: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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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梁志文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3期61-73,178,共13页
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急剧增长,大大超出产业的创新规模,使专利权的质量备受质疑。在不同的专利改革方案中,伯克-莱姆利方案强调法院在控制专利质量方面的作用,并认为它最具效率。我国法院在侵权之诉中以不侵权抗辩为手段,以权利要求的解... 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急剧增长,大大超出产业的创新规模,使专利权的质量备受质疑。在不同的专利改革方案中,伯克-莱姆利方案强调法院在控制专利质量方面的作用,并认为它最具效率。我国法院在侵权之诉中以不侵权抗辩为手段,以权利要求的解释为媒介,间接处理专利权效力争议,扩大了法院审查专利权效力的权力,是中国版的伯克-莱姆利方案。当然,法院间接处理专利权效力的范围应限于明显无效的情形。这一路径为最高人民法院的判例所确认,也为专利法上现有的技术(设计)抗辩所承认。此外,法院依行政诉讼法审查专利效力,处理的数量远远少于有效专利、民事争议以及适用专利无效宣告行政程序的数量,故有必要予以提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专利质量 伯克-莱姆利方案 专利权效力 权利要求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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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院与专利质量:一个实证研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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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韦祎 韦倩 《制度经济学研究》 2022年第3期124-148,共25页
本文分析了知识产权法院和法庭对专利质量和专利结构的影响。研究表明,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和法庭能够剔除专利池中部分低质量、有问题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降低非发明专利在专利总量中的比重,改善专利结构,提升我国整体的专利质量,... 本文分析了知识产权法院和法庭对专利质量和专利结构的影响。研究表明,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和法庭能够剔除专利池中部分低质量、有问题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降低非发明专利在专利总量中的比重,改善专利结构,提升我国整体的专利质量,且存在轻微的时间滞后和动态效应。机制分析发现,知识产权法院和法庭能够改善专利侵权诉讼中不侵权抗辩和现有技术(设计)抗辩的适用环境,通过对专利权保护范围限缩解释和技术(设计)特征的认定来间接评价和处理涉案专利权效力。进一步地调节效应分析发现地区法律服务水平以不侵权抗辩为中介渠道正向调节知识产权法院和法庭对专利质量和结构产生的政策效应,法律服务水平越高,知识产权法院和法庭提升专利质量,改善专利结构的效果越明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知识产权法院和法庭 专利质量 伯克—莱姆利方案 专利权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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