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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佃”关系与官民关系——传统社会与租佃制再认识之二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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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秦晖 《学术月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1期131-136,共6页
关于中国传统乡村中的租佃制度及其中的主—佃关系,以往存在两种截然相反但都是影响很大的说法:一种是“中国封建社会”的租佃对立,极力强调地主在这种关系中的优势;一种是“中国文化本位”的乡村和谐,把乡村描绘成温情脉脉的大家庭。... 关于中国传统乡村中的租佃制度及其中的主—佃关系,以往存在两种截然相反但都是影响很大的说法:一种是“中国封建社会”的租佃对立,极力强调地主在这种关系中的优势;一种是“中国文化本位”的乡村和谐,把乡村描绘成温情脉脉的大家庭。整体看来,关于中国传统社会的“租佃”神话和“宗族”神话,在理论上还是实证中恐怕都经不起深究。如果说传统农村中佃农的处境未必像过去一些著述说的那么绝望,那么自耕农的境况则未必像另一些著述说的那么值得向往。传统农村并不是一团和气的桃花源,但是危机的根源何在,是专制制度还是民间的租佃关系,值得认真研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业佃 官民关系 传统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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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苏州鱼鳞册中的业佃并录考释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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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英泽 《中国史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期165-184,共20页
国内外现存的清代苏州鱼鳞册有些记录了业户、佃户的信息,佃户栏填写的内容分别为"自"、姓名、空白三类,学界对此理解分歧严重。有学者认为,业佃并录反映了官府对佃户产权的认可。"自"指底面分离、业主自有田面;佃... 国内外现存的清代苏州鱼鳞册有些记录了业户、佃户的信息,佃户栏填写的内容分别为"自"、姓名、空白三类,学界对此理解分歧严重。有学者认为,业佃并录反映了官府对佃户产权的认可。"自"指底面分离、业主自有田面;佃户栏空白指底面合一、承租佃户经常更换;佃户栏标有姓名意指业佃分别拥有田底田面权。由此推论,清初江南底面分离现象普遍,地权极为分散,租佃关系不发达,不具有地主制经济的特征。其实,苏州的一些鱼鳞册也有不记录佃户的。业佃并录意指"一田二主"的认识缺乏充分依据,论证逻辑存在问题。对道光年间鱼鳞册地权流动的考察表明,业户、佃户共同记载的田块并不能体现出田面田的特点。这一时期,在城地主占有苏州城附近村庄一半以上的耕地,租佃关系发达,租佃关系变动频繁,同时,租佃期限长期化,显示出租佃关系相对固定化的趋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清代 苏州 鱼鳞册 业佃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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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乡村秩序的整合:规范化过程——以1945年后的浙江省嘉兴地区乡村佃业纠纷为中心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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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丰箫 《中国农史》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4期76-87,共12页
近代以来,基于国家政权的下延,国家法规直接或间接地干预了乡村的日常社会秩序的运作,佃业双方由传统的业主定租额转到佃业双方面对面的争执。虽然在日常调解中,乡镇组织更注重于从情理上予以调解,但国家法的影响却蕴含于调解结果之中... 近代以来,基于国家政权的下延,国家法规直接或间接地干预了乡村的日常社会秩序的运作,佃业双方由传统的业主定租额转到佃业双方面对面的争执。虽然在日常调解中,乡镇组织更注重于从情理上予以调解,但国家法的影响却蕴含于调解结果之中。在国家法和乡村习俗等多种条件作用下,近代乡村秩序不断进行新的规范化过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乡村秩序 规范 纠纷 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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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租佃制度与农业互助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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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魏本权 《江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4期134-140,共7页
仅从剥削与被剥削、土地租让与经营的角度并不能全面认识租佃制度的内涵,租佃制度还包含着业佃之间的互助与合作关系。以往关于农业互助合作的研究往往只注意到佃农之间的互助合作行为,而在租佃制度中以伙种、分种、换工、帮工、分租、... 仅从剥削与被剥削、土地租让与经营的角度并不能全面认识租佃制度的内涵,租佃制度还包含着业佃之间的互助与合作关系。以往关于农业互助合作的研究往往只注意到佃农之间的互助合作行为,而在租佃制度中以伙种、分种、换工、帮工、分租、力租、永佃、减租等形式存在的业佃之间的合作与互助关系则被遮蔽于剥削关系之下。在租佃制度中,非对称性的合作与互助是业佃关系的常态,租佃关系中事实上的不平等和不公平性、剥削与互助并存是租佃制度的基本特征。对构筑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来说,限制租佃关系的剥削性,倡导基于自愿、公正、互惠的农业互助合作,形成租佃与互助合作的良性互动机制,才是具有积极意义的改进租佃制度的路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制度 非对称性合作 业佃关系 互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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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市场与赋役制度的协同演化:清初江南均田均役再讨论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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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思渊 《中国经济史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2期82-90,共9页
明清时期的土地市场中,一定的赋役制度及其所形成的册籍是确保土地权利的核心机制之一。因此,如欲进一步深化理解明清土地市场的内在秩序,特别是国家权力与市场演化的互动关系,一个重要议题便是从赋役制度的角度分析明清乡村社会中普遍... 明清时期的土地市场中,一定的赋役制度及其所形成的册籍是确保土地权利的核心机制之一。因此,如欲进一步深化理解明清土地市场的内在秩序,特别是国家权力与市场演化的互动关系,一个重要议题便是从赋役制度的角度分析明清乡村社会中普遍存在的一田两主与田面权分化。康熙初年苏松地区的均田均役改革中形成了"销圩"鱼鳞图册,并出现了"业佃并录"的现象。这应当被视作赋役制度因应土地市场的演化而出现的新动向。17世纪以降,田面权市场进一步发展,田面主承担圩甲,从而参与到徭役佥派、税粮征缴之中。地方政府对赋役制度的调整,不能不与这种新的土地市场秩序相适应。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市场演化 土地确权 一田两主 鱼鳞图册 业佃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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