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刹那的业果相续、联结何以可能——对一切有部“得”的功能一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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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单正齐 《佛学研究》 2023年第2期103-121,共19页
一切有部主张一切法刹那实有,刹那实有的法具有“取果”“与果”的因果效能而得以聚合、相续。但是仅依法的“取果”“与果”功能并不能解释过去善恶业如何间隔长久时间而引生未来异熟果,即过去“与果”功能无法持续存有以联结业果。经... 一切有部主张一切法刹那实有,刹那实有的法具有“取果”“与果”的因果效能而得以聚合、相续。但是仅依法的“取果”“与果”功能并不能解释过去善恶业如何间隔长久时间而引生未来异熟果,即过去“与果”功能无法持续存有以联结业果。经量部认为过去业“与果”功能经由先业所引“相续转变差别”即随界或种子而引生异熟果。一切有部否认了随界或种子的实在性,而主张有一种名为“得”的不相应行蕴,能执持过去法的法体与有情相应;正是由于有情不失法之自体(自性),过去业“与果”功能得以滞留地持存,在未来世作为外缘令异熟果生起。“得”的刹那相续承当了联结业果的纽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刹那实有 法体 业果相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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