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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类别视野下家务劳动补偿制度的法律建构
被引量:
2
1
作者
王利玲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
2015年第4期72-75,共4页
共同财产制家庭、分别财产制家庭以及两代复合家庭中,均应当确立家务劳动补偿制度。地区年度服务业平均工资可作为家务劳动补偿金的计算标准。在共同财产制和分别财产制家庭中,权利义务主体是夫妻双方。家务劳动量可认定为一方完全家务...
共同财产制家庭、分别财产制家庭以及两代复合家庭中,均应当确立家务劳动补偿制度。地区年度服务业平均工资可作为家务劳动补偿金的计算标准。在共同财产制和分别财产制家庭中,权利义务主体是夫妻双方。家务劳动量可认定为一方完全家务、主要家务、次要家务或夫妻同等家务。夫妻双方共同签署的家务承担情况证明,可作为家务补偿请求权的证据。分别财产制家庭的家务补偿请求权在婚内和离婚时均可提出。两代复合家庭中权利主体是承担了家务劳动的老人,义务主体是老人的成年子女夫妻或成年子女,老人承担家务期间成年子女夫妻之间不再有家务劳动补偿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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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家务劳动补偿
共同财产制
分别财产制
两代复合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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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家庭类别视野下家务劳动补偿制度的法律建构
被引量:
2
1
作者
王利玲
机构
吕梁学院思政部
出处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
2015年第4期72-75,共4页
基金
2013年山西省高等学校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晋教高[2013]26号)阶段性建设成果
文摘
共同财产制家庭、分别财产制家庭以及两代复合家庭中,均应当确立家务劳动补偿制度。地区年度服务业平均工资可作为家务劳动补偿金的计算标准。在共同财产制和分别财产制家庭中,权利义务主体是夫妻双方。家务劳动量可认定为一方完全家务、主要家务、次要家务或夫妻同等家务。夫妻双方共同签署的家务承担情况证明,可作为家务补偿请求权的证据。分别财产制家庭的家务补偿请求权在婚内和离婚时均可提出。两代复合家庭中权利主体是承担了家务劳动的老人,义务主体是老人的成年子女夫妻或成年子女,老人承担家务期间成年子女夫妻之间不再有家务劳动补偿关系。
关键词
家务劳动补偿
共同财产制
分别财产制
两代复合家庭
Keywords
the compensation for housework
common property system
respective property system
the blended families with two generations living together
分类号
D920.0 [政治法律—法学]
D923.9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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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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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家庭类别视野下家务劳动补偿制度的法律建构
王利玲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
2015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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