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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林业的“两金一费”收入不应上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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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邓礼发
黄奕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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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广西区国营林场开发公司
广西河池地区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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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林业经济问题》
北大核心
2000年第4期255-256,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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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林业的“两金一费”收入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确立的 ,其由来已久 ,是国家发展林业 ,绿化祖国 ,保护森林资源 ,维系生态环境 ,促进我国经济建设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长治久安之计 ;是营林生产投资建设资金 ,不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 ,也就不应混同一般预算外资金管理看待 ,成为税政指认的课税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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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林业经费
林业收入
课税
“
两金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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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forestry funds and fees
revenue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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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326.20
[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F812.42
[经济管理—财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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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国有林场售自产林木不应再计收“两金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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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邓礼发
陈安旭
陈忠耿
刘美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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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广西国营林场开发公司
广西柳州市三门江林场
广西柳州林校
广西河池地区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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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林业财务与会计》
2003年第3期27-2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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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国有林场
自产林木
“两金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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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302.6
[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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