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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严格产品责任的扩张及其理性限制——以国家适度干预原则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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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挺昂 张富强 《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5期118-126,共9页
与各国理性限制严格产品责任的立法趋势相背,我国严格产品责任仍在不断扩张。侵权责任法本质上属于强行法,采用公力救济的方式对权利人进行保护,体现的是国家的干预。透过适度干预原则的视角对我国严格产品责任扩张进行考量可知:严格产... 与各国理性限制严格产品责任的立法趋势相背,我国严格产品责任仍在不断扩张。侵权责任法本质上属于强行法,采用公力救济的方式对权利人进行保护,体现的是国家的干预。透过适度干预原则的视角对我国严格产品责任扩张进行考量可知:严格产品责任的扩张会使合同法的救济路径被侵权责任法取代,对私法自治原则造成损害以及导致法的价值目标失衡。现阶段,有必要区分纯粹经济损失与人身、"他人财产"损失,理顺生产者、销售者与受害人之间利益平衡的层次与顺位,完善产品缺陷的认定标准的三种路径,对严格产品责任的扩张进行理性限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严格产品责任 瑕疵担保责任 适度干预 理性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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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商标许可人的严格产品责任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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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魏宁 《电子知识产权》 CSSCI 2020年第7期37-47,共11页
商标许可人的质量监督义务是为了保障商标的品质指示功能,不能作为论证其产品责任的信息中介。严格责任领域中的利益说、风险控制理论和成本分摊理论为商标许可人的严格产品责任提供了正当性基础,借此对消费者利益的保护也符合《商标法... 商标许可人的质量监督义务是为了保障商标的品质指示功能,不能作为论证其产品责任的信息中介。严格责任领域中的利益说、风险控制理论和成本分摊理论为商标许可人的严格产品责任提供了正当性基础,借此对消费者利益的保护也符合《商标法》和《产品质量法》的立法目的。美国法上的明显制造者理论因存在缺陷而不具有参考价值。商标许可人严格产品责任的承担不仅符合商业模式的发展趋势,有利于分配正义的实现,而且还可以防止商标权人的滥用商标行为,遏制商标的过度财产化现象。商标许可人作为非终局责任主体,其所承担的产品责任只是一种不真正连带责任,在先行赔偿消费者时还可以援用一定的抗辩理由。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标许可人 严格产品责任 质量监督义务 不真正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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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销售者严格产品责任之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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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 CSSCI 2015年第1期195-206,共12页
与生产者严格产品责任不同,销售者严格产品责任存在很大争议。美国自从1964年首次将严格责任适用于销售者,侵权法改革者和消费者权利支持者对其是否应该承担严格责任,就开始展开争论。前者提出一系列产品责任改革法案,以限制销售者严格... 与生产者严格产品责任不同,销售者严格产品责任存在很大争议。美国自从1964年首次将严格责任适用于销售者,侵权法改革者和消费者权利支持者对其是否应该承担严格责任,就开始展开争论。前者提出一系列产品责任改革法案,以限制销售者严格产品责任,后者提出明确反对。1997年颁布的《侵权法重述:产品责任》(第3版)限制了生产者严格责任的范畴,销售者严格责任由此遭遇更大挑战、受到更大限制。虽然我国销售者过错责任(对内)是主流观点,但生产者与销售者的连带责任却使销售者实际承担比立法者预期更大的责任。美国法律界对销售者严格产品责任有争论和摇摆,销售者在很多情况下都承担着比我国销售者更重的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消费者权利 改革法案 严格产品责任 严格责任 过错责任 连带责任 销售者 侵权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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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严格产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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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梁森宏 《政法学刊(甘肃)》 1987年第2期16-20,共5页
严格产品责任,是指有缺陷的产品对消费者或用户造成损害时,负责该产品生产和销售的各方当事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它的形成和发展不仅弥补了产品违反合同责任理论的不足,而且使侵权行为法的归责原则出现了突破性的变革。本文拟就它的... 严格产品责任,是指有缺陷的产品对消费者或用户造成损害时,负责该产品生产和销售的各方当事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它的形成和发展不仅弥补了产品违反合同责任理论的不足,而且使侵权行为法的归责原则出现了突破性的变革。本文拟就它的形成和它的基本内容,以及如何完善我国严格产品责任立法作初步的探讨。一、严格产品责任的形成过程。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产品责任 严格产品责任制度 产品缺陷 受害人 消费者 侵权行为法 致人损害 赔偿责任 责任归责原则 销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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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严格产品责任正当性的质疑与反思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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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董春华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2期127-137,共11页
严格产品责任已经风靡了50多年,我国法律界在未论证其正当性的情况下就予以了借鉴。损失分散理论、威慑与激励生产者提高产品安全性以及危险责任理论,是严格产品责任最重要的正当性理由。但损失分散理论太理想化,不利于生产者注意程度... 严格产品责任已经风靡了50多年,我国法律界在未论证其正当性的情况下就予以了借鉴。损失分散理论、威慑与激励生产者提高产品安全性以及危险责任理论,是严格产品责任最重要的正当性理由。但损失分散理论太理想化,不利于生产者注意程度的提高;严格产品责任不具有法律责任所应有的教育和预防功能,其威慑并刺激生产者提高产品安全性的目标会落空;缺陷产品致害的危险性与危险责任理论危险性的区别,使得依据该理论苛求生产者承担严格产品责任的正当性大打折扣。作为应对产品致害社会事件权宜之计的严格产品责任现今在各国的保守适用,印证了规范缺陷产品与鼓励研发新产品之平衡维护的必要性,这是未来产品责任法的发展趋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严格产品责任 正当性 损失分散理论 威慑理论 危险责任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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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产品责任的严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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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耿延良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1991年第5期51-53,共3页
一、严格责任的内涵严格责任是英美法系中一种较为完全的无过错责任,意思是只要有法律规定应予防止的损害发生,不论当事人是否给予了注意和预防,责任都会产生的一种加重责任。而产品责任中的严格责任制度最早是以1963年的“格林曼规则”
关键词 严格产品责任制度 严格责任制度 无过错责任 消费者 英美法系 表面瑕疵 过错责任原则 当事人 归责原则 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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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共利益导向的产品严格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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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凤久 仲夏 《辽宁经济》 2013年第4期82-83,共2页
为合理保护消费者利益和厂商利益,应当建立以公共利益为导向的产品严格责任理念。首先,产品严格责任制度建立的司法实践鲜明地体现出公共利益导向。其次,理性分析表明,在一定条件下,产品严格责任制度确实是保护公共利益的最佳制度。此外... 为合理保护消费者利益和厂商利益,应当建立以公共利益为导向的产品严格责任理念。首先,产品严格责任制度建立的司法实践鲜明地体现出公共利益导向。其次,理性分析表明,在一定条件下,产品严格责任制度确实是保护公共利益的最佳制度。此外,过度的产品严格责任,有损社会公共利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共利益 产品严格责任 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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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出口产品责任险的理赔案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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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沈任波 《时代经贸》 2013年第2期3-4,共2页
本文通过对一起修井机事故的产品责任理赔案的研究,分析了产品严格责任制、产品责任司法管辖权以及成功处置产品责任理赔的经验等问题。文章认为,产品责任险的发展是市场经济发展的结果,国内外市场均有增大产品责任风险的趋势,从事... 本文通过对一起修井机事故的产品责任理赔案的研究,分析了产品严格责任制、产品责任司法管辖权以及成功处置产品责任理赔的经验等问题。文章认为,产品责任险的发展是市场经济发展的结果,国内外市场均有增大产品责任风险的趋势,从事出口贸易的企业,购买产品责任险十分必要;保险公司也应重视对该趋势的研究,加强产品责任的风险识别能力建设,推进产品责任险保险产品的标准化;建立一条有效的、能快速反应的应诉理赔渠道是顺应经济发展、拓展产品责任险市场的根本。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产品责任 产品严格责任 案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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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产品严格责任原则的适用与完善——以法和经济学为视角 被引量: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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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大洪 张剑辉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04年第3期107-112,共6页
严格责任原则是指行为人主观无过错而致害于人 ,在没有免责事由的情况下 ,仅根据其行为造成的客观存在的损害结果来承担法律责任的原则。严格责任有利于节约社会成本、实现社会公正的目标。我国采取的是契约担保责任、过失责任 (包括过... 严格责任原则是指行为人主观无过错而致害于人 ,在没有免责事由的情况下 ,仅根据其行为造成的客观存在的损害结果来承担法律责任的原则。严格责任有利于节约社会成本、实现社会公正的目标。我国采取的是契约担保责任、过失责任 (包括过错推定责任 )相互衔接、相互补充的混合归责模式 ,为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 ,在我国产品责任相关立法中 ,应把严格责任原则明确规定为产品质量侵权的归责原则。我国产品严格责任原则的完善主要应着重于抗辩事由、惩罚性赔偿机制两方面。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产品严格责任原则 经济学 契约担保责任 过失责任 产品质量侵权 归责原则 惩罚性赔偿机制 抗辩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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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产品责任制度的产生及其发展趋势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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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小能 《国外法学》 1986年第2期18-23,共6页
产品责任制度是近几十年来科学技术进步、现代工业发展的产物。它在世界范围内的经济生活中起着越来越显著的作用。一。
关键词 严格产品责任制度 发展趋势 生产者 消费者 销售者 法国民法典 产品责任 赔偿责任 出卖人 合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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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行为法重述(第三次):产品责任》中有设计缺陷吗?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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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eorge W.Conk 王迁 《私法》 2001年第1期206-258,共53页
美国法律协会产品责任法第三次重述采用了'更安全的可选择设计'标准来判断产品的责任缺陷。即如果产品本来可以被设计得更加安全,而制造商却没有做到,产品就会被认定具有设计缺陷,制造商就要为此而承担责任。但是,重述对药品、... 美国法律协会产品责任法第三次重述采用了'更安全的可选择设计'标准来判断产品的责任缺陷。即如果产品本来可以被设计得更加安全,而制造商却没有做到,产品就会被认定具有设计缺陷,制造商就要为此而承担责任。但是,重述对药品、疫苗和医疗设备却采取另一套判断标准,即只要它们对至少一类用户有益无害,制造者就可以被免除责任。重述还将血液制品完全排除出了产品责任法的管辖范围。二十余年来,由于没有对血液制品实行严格的产品责任,致使血液制品制造商没有及时发展出血液灭菌技术,导致大量血友病患者染上肝炎和艾滋病。这一悲剧性的事件说明,应当对药品、疫苗和医疗设备和其他产品一样适用同样的产品缺陷检验标准。因此,对重述应当加以修改:对可以进行更安全设计的产品实施'可选择的更安全的设计'标准,对无法合理地应用这一标准的其他产品应实行一般的成本收益分析标准。这种对传统的过失法的回归可以构成一种更为一致的判断设计缺陷的方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产品责任 严格产品责任 设计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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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法》中“产品”的外延范围——以电力产品为研究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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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梦堃 徐晶晶 +1 位作者 李鑫 陈宇涛 《商场现代化》 2014年第8期100-101,共2页
我国现行《产品质量法》中对"产品"这一概念的外延作了一定的限制,将诸如血液制品、电力产品和不动产排除在《产品质量法》的调整对象之外。而这些产品无论是从正当性角度还是必要性角度都应当涵盖在"产品"的外延... 我国现行《产品质量法》中对"产品"这一概念的外延作了一定的限制,将诸如血液制品、电力产品和不动产排除在《产品质量法》的调整对象之外。而这些产品无论是从正当性角度还是必要性角度都应当涵盖在"产品"的外延之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产品”外延 产品严格责任 特殊企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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