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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传播严重危险”的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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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程昇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3年第4期38-44,共7页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作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的“救急法条”,有必要对其进行检视,以更好应对未来再度激活的可能。本罪“传播严重危险”的认定标准虚化,原因出自本罪是过失危险犯的惯性理解,这实际上与刑法总则存在冲突,同时导致现有学...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作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的“救急法条”,有必要对其进行检视,以更好应对未来再度激活的可能。本罪“传播严重危险”的认定标准虚化,原因出自本罪是过失危险犯的惯性理解,这实际上与刑法总则存在冲突,同时导致现有学说皆在追寻具体危险向实害转化的极限临界点中迷失。对此,可以采用一种限定的实质标准,将本罪认定为过失结果犯,这意味着把“传播严重危险”上提为法益侵害的一种形式,在判断时可以直接对标“引起传播”,并套用法益侵害的相同标准。同时,本罪保护法益也应从公共卫生限缩至疫病防治秩序,以裨益于侵害判断从抽象到具体的转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传播严重危险 过失结果犯 法益侵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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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客观要件的教义学解读——兼论传统罪过理论之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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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姜天琦 《甘肃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2021年第1期144-156,共13页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保护的是国家对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但其中并不包含“公共安全”的内容.以本次突发传染病为背景,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行为,应结合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保护的是国家对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但其中并不包含“公共安全”的内容.以本次突发传染病为背景,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行为,应结合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保护法益和疫情期间发布的相关文件进行认定,尤其要注意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区分.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中的“引起甲类传染病的传播或者具有传播严重危险”,其体系地位类似于过失犯中的结果要素,“甲类传染病的传播或者具有传播严重危险”是实行构成要件的行为而导致的危险现实化.在借助客观的超过要素概念的情况下,本罪可以归于故意犯罪.但是,鉴于与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存在相似问题的一类法定犯,其客观要件性质和主观故意内容所存在的问题更为复杂,并非故意犯罪的类型多元化所能解决的.所以应该考虑寻求传统罪过理论的突破之法,以消解因法定犯时代的立法与司法而存在的刑法总则和分则之间的矛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保护法益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行为 严重传播危险 客观的超过要素 罪过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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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各要素检讨——从二阶层犯罪论视域考察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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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想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学报》 2020年第5期129-135,共7页
作为司法实践中“僵尸”罪名之一的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在疫情防控背景下再度被激活,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如何准确对其进行适用。对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构成要件审视之下,面对保护法益的争论、可罚范围过窄、不法要素及责任要素适用上不畅等... 作为司法实践中“僵尸”罪名之一的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在疫情防控背景下再度被激活,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如何准确对其进行适用。对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构成要件审视之下,面对保护法益的争论、可罚范围过窄、不法要素及责任要素适用上不畅等问题,应当将本罪的保护法益聚焦于传染病防治的管理秩序,拓宽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可罚范围;限制主体范围、确证行为方式,把握具体危险结果在实务中的入罪标准,引入疫学因果关系理论;此外,还应将该罪的主观限定为故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疫情防控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行为方式 疫学因果关系 传播严重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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