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4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论“市场扭曲”定义市场经济地位的不合理性 被引量:6
1
作者 张丽英 庞冬梅 《经贸法律评论》 2020年第1期75-93,共19页
在《中国入世议定书》第15条到期之后,欧盟第2017/2321号法令正式生效,该法令规定的"市场扭曲"标准实际上是"替代国"的变种,是以新的方式规避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欧盟法令中"市场扭曲"的规定,在判定... 在《中国入世议定书》第15条到期之后,欧盟第2017/2321号法令正式生效,该法令规定的"市场扭曲"标准实际上是"替代国"的变种,是以新的方式规避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欧盟法令中"市场扭曲"的规定,在判定中国存在"市场扭曲"时有不合理性。《美墨加协定》中的"毒丸"条款部分点明了该条款的目的,在于遏制中国国际贸易的发展。可以看出,欧美在《中国入世议定书》第15条到期后,变换了方式,采用"市场扭曲""国有企业扭曲市场""毒丸"条款等方式,为中国争取公平的贸易机会设置层层障碍。面对当前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形势,我们更需要研究相关的规则和新情况,以便知己知彼,利用合法的手段进行反制;同时应积极改进国内产业结构分配,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通过国际与国内双重手段维护我国在国际贸易中的正当利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严重扭曲”界定标准 美欧日三方联合声明 毒丸计划 市场扭曲
下载PDF
欧盟贸易救济立法修改述评——以WTO改革为背景 被引量:7
2
作者 蒋璇芳 《武大国际法评论》 CSSCI 2019年第2期143-157,共15页
近两年来,欧盟先后两次对其贸易救济立法进行修改。在WTO改革的大背景下,欧盟贸易救济立法修改后,提出"市场严重扭曲"概念、发布中国市场严重扭曲报告、采用原材料扭曲情形下部分弃用低税规则的做法,有可能对多边贸易规则发... 近两年来,欧盟先后两次对其贸易救济立法进行修改。在WTO改革的大背景下,欧盟贸易救济立法修改后,提出"市场严重扭曲"概念、发布中国市场严重扭曲报告、采用原材料扭曲情形下部分弃用低税规则的做法,有可能对多边贸易规则发展存在重要的潜在影响。近期,欧盟对WTO改革提出了系统性的概念文件,其中既有与贸易救济立法修改一脉相承的理念,也体现了一些差异性。中、欧都是多边贸易体制的支持者,在WTO改革中应密切合作,首先解决争端解决机制的有效性问题,也可以在透明度、补贴通报等领域开展更多合作。在贸易救济领域,中、欧双方存在的分歧可以通过WTO争端解决机制及双边谈判等多途径解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欧盟贸易救济现代化 WTO改革 市场严重扭曲 低税规则 中国市场严重扭曲报告
下载PDF
欧盟反倾销新方法及应对策略探析--以辽宁紫光成功应诉欧盟热轧钢板桩反倾销案为例
3
作者 万丽 《北方经贸》 2021年第3期38-41,共4页
按照《中国入世议定书》的规定,中国加入WTO15年期满后,即自2016年12月11日起,在对华反倾销调查中,世贸组织所有成员国停止使用"替代国"的做法。欧盟为了履行WTO义务,在2016年11月9日提出了修改反倾销和反补贴规则提案,该提... 按照《中国入世议定书》的规定,中国加入WTO15年期满后,即自2016年12月11日起,在对华反倾销调查中,世贸组织所有成员国停止使用"替代国"的做法。欧盟为了履行WTO义务,在2016年11月9日提出了修改反倾销和反补贴规则提案,该提案提出了以"市场严重扭曲"概念替代原立法中的"非市场经济地位"的反倾销新方法。2017年12月19日,欧盟公布了《反倾销基础条例》的一个修正案(第2017/2321号条例),删除了有关"非市场经济"国家的规定,确定了市场扭曲的概念,规定了反倾销的特殊计算方法。在存在严重扭曲的情况下,反倾销新规中计算正常价值的新方法使用未被扭曲的价格和成本来构造正常价值,而不使用出口国国内价格和成本,本质上是一种变相的"替代国"方法。本文借助辽宁紫光成功应诉欧盟热轧钢板桩反倾销案,深入探讨欧盟反倾销新方法,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促进中欧间经贸关系持续、健康地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欧盟反倾销 正常价值 严重扭曲 应对策略
下载PDF
欧盟单边主义的新动向:反倾销规则中的“社会倾销”条款分析 被引量:2
4
作者 赵海乐 《欧洲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3期87-102,I0005,共17页
欧盟2017-2018年对其反倾销条例的修订首次将“社会倾销”问题纳入反倾销调查。“社会倾销”问题在欧盟条例中具象为“严重扭曲”的认定、损害计算、替代国选择、期中复审和出口商待遇五个方面。在欧盟2019年以来的反倾销调查实践中,中... 欧盟2017-2018年对其反倾销条例的修订首次将“社会倾销”问题纳入反倾销调查。“社会倾销”问题在欧盟条例中具象为“严重扭曲”的认定、损害计算、替代国选择、期中复审和出口商待遇五个方面。在欧盟2019年以来的反倾销调查实践中,中国与美国均已受此规则影响。其核心在于欧盟突破当前“贸易与劳工”议题的双边走向,转而以单边手段强制实施劳工标准。尽管中国企业对此的应对手段极为有限,但中国政府仍可援引《反倾销协定》第2.2条“适当比较”规则以切断“严重扭曲”与结构价格之间的关联。鉴于欧盟单边措施是对国际法“以诺为则”与“平位法”特性的违背,中国政府虽未必反对贸易与劳工议题的关联,但应坚决反对非合意基础上的劳工标准的强制实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欧盟 反倾销规则 贸易与劳工 社会倾销 严重扭曲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