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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范式整合 被引量: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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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珂 侯佳儒 《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7年第2期20-28,共9页
环境法与民法进行对话的实质,是个人主义与整体主义两种理论范式之间的对话。环境法与民法在问题意识、历史视阈、世界图景、思维方式以及价值规范上存有重大冲突,实际上是民法采取的个人主义理论范式与环境法采取整体主义理论范式之间... 环境法与民法进行对话的实质,是个人主义与整体主义两种理论范式之间的对话。环境法与民法在问题意识、历史视阈、世界图景、思维方式以及价值规范上存有重大冲突,实际上是民法采取的个人主义理论范式与环境法采取整体主义理论范式之间的差异所导致。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的必要性源自环境问题构成现代法学普遍面临的现实挑战,更深层次原因源自环境法学与民法学自身的范式危机。环境法与民法进行对话涉及现有法律体系下,二者如何界分领域、分工;涉及面对同一现实问题时,如何对两种法律解决方案做出选择。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的目的旨在实现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范式重构和范式整合;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对话有利于环境法学和民法学拓宽视阈、转换思路、价值重构、方法更新。在环境法学与民法学双向互动的对话中,环境法学旨在借助民法的理论范式审视环境问题,为解决环境问题探寻新的出路;民法学的目的是研究环境问题如何影响了民法、民法学,而这恰是民法典立法急欲从环境法中获得的启示。界定环境法与民法,应尝试在新的法律部门划分理论下进行,应淡化“领域定性”观念而代之以“问题定性”观念;为解决环境问题,环境法与民法需要合作,以“公序良俗原则”为联结点,确立了二者在调整范围上的界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法 民法 民法典 环境问题 个人主义范式 整体主义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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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分析框架:环境法与民法的对话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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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明华 侯佳儒 《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5年第2期9-15,共7页
为促进环境问题的有效解决, 环境法与民法需要对话。环境法与民法进行对话的实质, 是个人主义与整体主义两种理论范式之间的对话。环境法与民法在问题意识、历史视域、世界图景、思维方式和价值规范上存在着重大冲突, 这种冲突实际上是... 为促进环境问题的有效解决, 环境法与民法需要对话。环境法与民法进行对话的实质, 是个人主义与整体主义两种理论范式之间的对话。环境法与民法在问题意识、历史视域、世界图景、思维方式和价值规范上存在着重大冲突, 这种冲突实际上是民法采取的个人主义理论范式与环境法采取的整体主义理论范式之间的差异所导致。在环境法与民法的对话中, 环境法旨在借助民法的理论范式审视环境问题, 为解决环境问题探寻新的出路; 民法的目的是研究环境问题如何影响了民法、民法学, 而这恰是民法典立法急欲从环境法中获得的启示。为解决环境问题, 环境法与民法需要合作, 以公序良俗原则为联结点, 确立二者在调整范围上的界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法 民法 对话 环境问题 民法典 个人主义范式 整体主义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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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马克思的哲学革命到新时代“总体系统认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识论初探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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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鲁品越 《天津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6期4-12,共9页
马克思的哲学革命使西方哲学彻底摆脱了以个人主义为本位的认识论困境,提出了以社会共同体的实践为基础的新型认识论,在此基础上取得了实践标准、主体能动性、认识过程与结果的二重性、认识过程论的伟大哲学发现。那种把“实践”仅仅理... 马克思的哲学革命使西方哲学彻底摆脱了以个人主义为本位的认识论困境,提出了以社会共同体的实践为基础的新型认识论,在此基础上取得了实践标准、主体能动性、认识过程与结果的二重性、认识过程论的伟大哲学发现。那种把“实践”仅仅理解为个人主体与客体关系的活动的西方马克思主义学说,背离了马克思主义的本意。马克思的这一哲学革命形成了与中国文化的契合点。正是在这样的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基础上,才能理解中国化时代化马克思主义,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认识论对马克思主义的继承与创新;其蕴含的以人民为中心的总体系统认识论的要旨体现于与马克思的上述伟大哲学发现相对应的五个方面的新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个人主义范式 社会共同体的实践 真理与价值 主体能动性 认识过程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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