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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个保法时代下个人信息规范目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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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志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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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史量才新闻与传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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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法学(汉斯)》
2023年第2期520-525,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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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在当今时代背景下,信息化进程不断推进,个人信息除了承载个人的人格权益外,在其流通过程中也成为一种社会资源。个人信息主体与处理者在个人信息上分别有其利益所在,因而需要法律法规加以规范。随着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出台,把握其规范目的以保障其适用显得更为重要,因此必然要分析个人信息与利用的关系。本文认为,个人信息规范目的是在充分尊重个人信息所承载的人格权益的基础上,追求个人信息保护与利用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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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个人信息保护与利用
人格权益
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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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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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犯罪对象研究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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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韩啸
张光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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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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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0期188-200,共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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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2019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我国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研究”(HB19FX015)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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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正确认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需要以刑法规定价值取向为逻辑起点,合理限制公民个人信息的范围。在圈定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时,应当兼顾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和信息利用两方面利益,适用适当刑法手段维护社会安定和发展。正确解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对象公民个人信息,应始终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和刑法谦抑性原则,还要准确认定犯罪阻却事由。"公民个人信息"的范围界定不能太窄也不宜过于宽泛,而且要用发展的眼光动态地看待这个问题。"公民个人信息"范围大小直接由"国家有关规定"决定,"国家有关规定"的内容应该在刑法总则第96条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解释,过宽的解释不仅有害于信息经济,更有悖于罪刑法定原则和刑法谦抑性原则,部门规章不应包括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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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价值取向
保护与利用“公民个人信息”
犯罪阻却
“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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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value orientation
protection and application the"personal information of citizens"
the hindrance of crime
"relevant national ru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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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4.3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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