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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中敏感个人信息的特殊保护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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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贺洪波 《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2024年第7期146-156,共11页
大数据时代,敏感个人信息与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直接相关且易受侵犯,故需作特殊保护。近年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中敏感个人信息特殊保护的规范,经历了从无到有、从有到优、从粗到细的过程,并由此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敏感个人信息分类保护... 大数据时代,敏感个人信息与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直接相关且易受侵犯,故需作特殊保护。近年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中敏感个人信息特殊保护的规范,经历了从无到有、从有到优、从粗到细的过程,并由此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敏感个人信息分类保护规则、从严保护规则、弹性保护规则。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中敏感个人信息的范围和分类,可基于刑法保护法益的独立性原则,作适当有别于《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评判。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中高度敏感个人信息与低度敏感个人信息的区别保护模式应继续坚持,高度敏感个人信息和低度敏感个人信息的既有数量标准不宜调整,高度敏感个人信息的既有种类不宜增加,高度敏感个人信息的司法认定应坚持实质标准从严慎重判断。《个人信息保护法》施行后,应在坚持刑法保护敏感个人信息的模式不变、力度不减的基础上,着力通过《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前置法的严格实施,增强敏感个人信息法律保护的整体效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敏感个人信息 特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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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法益证成与处罚条件限定
2
作者 王立志 郭昊明 《学习论坛》 北大核心 2024年第5期126-136,共11页
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设置以来,该罪之法益究竟是什么,刑法学界始终存在巨大的分歧。较为常见的做法是,通过对构成要件的解释来确定该罪的法益,但如此一来会使该罪的法益证成侧重于形式层面,进而导致其法益证成出现循环论证现象。如果... 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设置以来,该罪之法益究竟是什么,刑法学界始终存在巨大的分歧。较为常见的做法是,通过对构成要件的解释来确定该罪的法益,但如此一来会使该罪的法益证成侧重于形式层面,进而导致其法益证成出现循环论证现象。如果根据实质法益之立场确定该罪法益的话,就不难发现:一方面,集体法益观将个人信息的社会属性凌驾于私人属性之上,违背了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的个人本位;另一方面,个人信息的社会属性的日益增长,个人法益观主张的信息自决权不能满足实质法益的自由保护要求。对此,应当在公民人格权的基础上,构建符合个人信息双重属性的个人信息受保护权;同时,为保障个人信息的自由流通及合理使用,有必要对个人信息刑法保护范围进行限缩,重构个人信息受保护权的同意机制,实现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处罚条件的实质性限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法益证成 个人信息保护 处罚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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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边界研究——以已公开个人信息的保护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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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应用理论研究课题组 秦余荣 哈书菊 《大庆社会科学》 2024年第1期100-105,共6页
已公开个人信息是否值得保护以及如何保护在刑法理论与司法实务中存在重大分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法益应当确定为信息自决权,处理已公开个人信息的行为有侵犯信息自决权之可能,因此刑法应当对已公开个人信息进行保护。通过对大庆高... 已公开个人信息是否值得保护以及如何保护在刑法理论与司法实务中存在重大分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法益应当确定为信息自决权,处理已公开个人信息的行为有侵犯信息自决权之可能,因此刑法应当对已公开个人信息进行保护。通过对大庆高新区人民检察院近三年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的梳理,虽多为未公开信息,但也不乏存在已公开个人信息的情况,对于此部分信息应如何认定,在把握上存在分歧。本文认为,对已公开的个人信息应进行分类保护。具体而言,将已公开的个人信息分为自行公开与合法公开。对于自行公开的个人信息,除信息主体明确拒绝外,处理行为不宜入罪;对于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除信息主体明确拒绝以及处理行为侵害重大利益外,处理行为不宜入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已公开个人信息 信息自决权 保护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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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的公民个人信息法律保护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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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梁逸兰 《西部学刊》 2024年第12期92-95,共4页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人脸识别技术因为具有优化用户体验设计、提高安全认证效率等优势,得到迅速普及,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便利,也对公民的个人信息保护构成挑战。这表现在存储安全性不足、隐私权存在被侵犯风险、监管机制滞后、法律适...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人脸识别技术因为具有优化用户体验设计、提高安全认证效率等优势,得到迅速普及,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便利,也对公民的个人信息保护构成挑战。这表现在存储安全性不足、隐私权存在被侵犯风险、监管机制滞后、法律适用范围不明确等方面。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的公民个人信息法律保护措施:(一)建立健全数据存储安全标准;(二)明确隐私权保护指导原则;(三)强化监管机构的技术能力和资源;(四)明确法律适用的具体范围和条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脸识别技术 公民个人信息 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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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入罪的边界——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所保护的法益为视角 被引量: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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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富平 王文祥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2期46-55,共10页
自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将个人信息纳入刑法保护以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范围一直存在争议。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所保护的法益是公民人格尊严与个人自由,从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的实质违法性角度出发,应当将个人信息限缩在... 自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将个人信息纳入刑法保护以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范围一直存在争议。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所保护的法益是公民人格尊严与个人自由,从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的实质违法性角度出发,应当将个人信息限缩在具有危害该法益的"公民个人信息"内,且应当将行为目的作为该罪的必要要件。这一结论不仅对现行刑法的正确适用具有指导价值,而且对刑法进一步修订提出了期待;其要求在有效打击我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行为的同时,为大数据应用提供宽松的环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保护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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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保护理论视野下个人信息刑事保护的路径改革
6
作者 王泽龙 《福建警察学院学报》 2024年第4期67-76,共10页
数字化时代背景下,受僵化的权利保护模式、多元的信息犯罪形式以及信息的二重法益属性所影响,个人信息刑事保护遇到许多现实问题。为满足实践需求,以风险防控为核心的风险保护理论,能够更灵活地契合个人信息刑事保护的现实需要,但在理... 数字化时代背景下,受僵化的权利保护模式、多元的信息犯罪形式以及信息的二重法益属性所影响,个人信息刑事保护遇到许多现实问题。为满足实践需求,以风险防控为核心的风险保护理论,能够更灵活地契合个人信息刑事保护的现实需要,但在理论方面,其对风险的自主性内涵、分类标准以及预防目的等方面的界定尚存困难。应结合我国刑法规定,以危险犯为辅助视角界定风险内涵,结合国内外现有的信息分类基础解决理论难题,构建以弱预防目的为主的风险预防体制,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合法权益的保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个人信息 刑事保护 风险保护理论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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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法益之反思与完善
7
作者 刘炳君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4年第4期99-110,共12页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保护法益兼具个人法益与超个人法益的双重属性。“个人法益说”“集体法益说”的共同缺陷在于与现行刑法规范体系相悖,二者均立足于古典自由主义刑法观的基本立场,与社会发展现状不符。为完善其法益,在思想基础上,...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保护法益兼具个人法益与超个人法益的双重属性。“个人法益说”“集体法益说”的共同缺陷在于与现行刑法规范体系相悖,二者均立足于古典自由主义刑法观的基本立场,与社会发展现状不符。为完善其法益,在思想基础上,应当改变传统古典自由主义的刑法观,转向至善自由主义的主张;在规范依据上,应当采用综合评价模式,根据法秩序统一性原理,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进行综合评价;在具体举措上,应当坚持以信息利用权为核心来构建和解释相应的规范体系,以实现自由、安全和经济发展之间的平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保护法益 至善自由主义 信息利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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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服务提供者协助侦查义务的边界研究——以网络服务提供者协助侦查义务与个人信息保护义务的冲突为视角 被引量:3
8
作者 李小恺 张晨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3年第4期70-82,共13页
在刑事司法领域,网络服务提供者在履行协助侦查义务的同时,可能与其对用户个人信息的保护义务之间形成冲突,并造成个人信息保护规则的实质性失效。尽管《个人信息保护法》确立了协助侦查义务的优位性,但是由于对以调取为代表的电子数据... 在刑事司法领域,网络服务提供者在履行协助侦查义务的同时,可能与其对用户个人信息的保护义务之间形成冲突,并造成个人信息保护规则的实质性失效。尽管《个人信息保护法》确立了协助侦查义务的优位性,但是由于对以调取为代表的电子数据取证措施规范粗疏,对“强制性”与“任意性”缺乏必要的区分,无法与个人信息保护规则相衔接,导致网络服务提供者协助侦查义务的边界模糊,难以提供明晰的判断依据和操作路径。引发此种义务冲突的根源在于目前我国刑事诉讼领域对个人信息权益的回应较为滞后,对侦查措施的界分失灵,间接影响了网络服务提供者协助侦查义务的边界划定。只有在实现“权力-权利”动态平衡的基础上重构侦查措施的规范体系,才可以从根本上提供化解协助侦查义务与个人信息保护义务冲突的可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服务提供 协助侦查义务 个人信息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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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数字赋能的个人信息刑法保护路径研究
9
作者 顾星 《市场周刊》 2024年第14期149-153,共5页
随着大数据技术的发展,个人信息的泄露和滥用问题日益严重,个人信息受到侵害的案件频繁发生,给大众的人身和财产带来一定程度的损害。在大数据背景下,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议题,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保障更加急迫和艰难... 随着大数据技术的发展,个人信息的泄露和滥用问题日益严重,个人信息受到侵害的案件频繁发生,给大众的人身和财产带来一定程度的损害。在大数据背景下,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议题,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保障更加急迫和艰难。为了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和隐私,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相应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和规定,然而我国个人信息刑法保护仍存在一定的迟延性。因此,文章以大数据和个人信息为切入点,通过探究我国进入大数据时代以来,刑法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和基本状况,总结司法实践中刑法关于个人信息保护存在的一些不足之处。基于上述问题,针对个人信息刑法保护问题,文章提出了相关建议,期望能够进一步完善我国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的刑法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大数据 公民个人信息 刑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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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时代刑法介入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视域限缩
10
作者 王菲 《湖南警察学院学报》 2023年第5期111-117,共7页
大数据时代,信息以数据为载体实现传输共享,高效利用的信息在产生巨大效益的同时不可避免地导致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持续猖獗。在此背景下,我国刑事立法在公民个人信息保护中采取了积极介入的立场,体现了风险时代下的积极主义刑法... 大数据时代,信息以数据为载体实现传输共享,高效利用的信息在产生巨大效益的同时不可避免地导致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持续猖獗。在此背景下,我国刑事立法在公民个人信息保护中采取了积极介入的立场,体现了风险时代下的积极主义刑法观,但运用效果不佳且存在适用范围、罪名界定不清等弊端,由此产生的社会治理刑法化问题值得深思。此类问题的本质在于对个人信息保护和利用这对动态平衡的法益认识不足,由此产生对刑法在社会治理层面的消极定位认识不当。在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刑事立法中,仍应以法益作为成立犯罪的必要考察条件,纵向构建分层治理体系,基于刑法的谦抑性,充分发挥民商经济法的保护效用;内部建立多元排除机制,贯彻刑法在社会治理体系中兜底的消极定位,限缩刑法介入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视域,对公民个人信息进行体系化保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个人信息保护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活动罪 法益 刑法谦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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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益重塑与模式更新:场景化视域下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的动态转向 被引量:7
11
作者 李川 杨胜刚 《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3年第6期105-116,共12页
传统上依赖私权维护的个人信息静态刑法保护模式不仅提高了信息流动的制度成本,还导致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适用僵化、不灵活,不利于信息保护与利用的平衡。场景化理论主张信息合理流动,对破解这一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场景化视域下,个人信... 传统上依赖私权维护的个人信息静态刑法保护模式不仅提高了信息流动的制度成本,还导致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适用僵化、不灵活,不利于信息保护与利用的平衡。场景化理论主张信息合理流动,对破解这一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场景化视域下,个人信息不是私权的客体,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不应保护个人对信息的绝对控制权,而应仅保护个人信息的合理流动权。动态刑法保护模式顺应了数字社会对个人信息场景化保护的要求,能有效实现信息保护与信息利用的平衡,应予以提倡。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适用,在“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方面,应重新界定其实质性内涵,发挥其限制入罪的机能;在行为对象上,要扩充高度敏感信息的内涵,使其适应个人信息分级保护的需要;在情节严重的认定上,要改变其中存在的根据单一标准认定情节严重的做法,通过场景整合,实现情节严重认定的综合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场景化理论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法益重塑 模式更新 动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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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基因信息的刑法保护路径研究——兼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所涉的法益 被引量:1
12
作者 王雪松 《医学与法学》 2023年第1期79-87,共9页
“基因”与“基因信息”是不同概念,前者是指后者的原初物质载体;后者所指应当与个人健康信息、健康生理信息、生物识别信息相区分;个人基因信息在主体、性质及其应用方面的特点,决定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法益是具有公法属性的个人法... “基因”与“基因信息”是不同概念,前者是指后者的原初物质载体;后者所指应当与个人健康信息、健康生理信息、生物识别信息相区分;个人基因信息在主体、性质及其应用方面的特点,决定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法益是具有公法属性的个人法益;在适用该罪所规制的侵犯个人基因信息的行为时,应当将部门规章纳入“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范围;对“情节严重”可以从立法与法理解释上进行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基因信息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保护 知情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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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处理已公开个人信息刑法规制”核心概念的辨析与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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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洁桦 《广东教育(职教)》 2024年第9期38-41,共4页
一、问题的提出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253条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103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以下简称《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7条等都对... 一、问题的提出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253条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103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以下简称《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7条等都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刑法规制 个人信息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个人信息保护法》 民法典 个人信息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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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8条中“特定身份信息”的实质界定——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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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浚泽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23年第5期93-104,共12页
作为敏感个人信息的一个种类,《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8条“特定身份信息”的增设,对于完善我国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起到了积极作用。与此同时,特定身份信息也面临着刑法保护难题。一方面,其内涵不清晰导致无法确定此类信息的特征与要素;... 作为敏感个人信息的一个种类,《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8条“特定身份信息”的增设,对于完善我国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起到了积极作用。与此同时,特定身份信息也面临着刑法保护难题。一方面,其内涵不清晰导致无法确定此类信息的特征与要素;另一方面,其外延不明确致使难以把握此类信息应当包括哪些具体信息类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视角下“特定身份信息”的实质界定,应当从文义出发,立足法秩序统一原理、以前置法规定为基础明确其包含要素,并基于保护法益对其内涵进行限定,同时还要借助场景理论对具体包含的信息类型进行实质判断,从而准确适用入罪标准以实现对特定身份信息的刑法保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个人信息保护 特定身份信息 实质解释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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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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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新鹏 《法学(汉斯)》 2023年第5期3830-3835,共6页
随着时代的发展,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已面临极大的威胁。本文从个人信息的概念和法律属性出发,接着提出当前在保护我国公民个人信息中“个人信息”认定范围不明晰,实践对“个人信息”法律属性认定存在分歧,行政监管部门主体多元、能力不... 随着时代的发展,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已面临极大的威胁。本文从个人信息的概念和法律属性出发,接着提出当前在保护我国公民个人信息中“个人信息”认定范围不明晰,实践对“个人信息”法律属性认定存在分歧,行政监管部门主体多元、能力不足等问题,对此我们应采取推进个人信息前置性立法工作,并在法律上明确其法律属性,健全行政监管机制,提升执法队伍素养等措施以完善,从而加强对我国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民 个人信息 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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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
16
作者 赵明雪 《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全文版)社会科学》 2023年第8期192-194,共3页
在信息网络经济时代,个人信息兼具人格属性和财产属性,其对个人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如今,在信息高速传播、网络科技快速发展的时代,个人信息面临着诸多风险,如被篡改、泄露等。民法、行政法等部门难以对严重违法行为予以调整,起到保护作... 在信息网络经济时代,个人信息兼具人格属性和财产属性,其对个人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如今,在信息高速传播、网络科技快速发展的时代,个人信息面临着诸多风险,如被篡改、泄露等。民法、行政法等部门难以对严重违法行为予以调整,起到保护作用。刑法作为最后一道防线,应当发挥其作用。但是我国刑法即使通过多次修改以完善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但仍存在犯罪主观形式单一、入罪的行为方式不全面、侵犯已公开信息的入罪标准不明确等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民个人信息 刑法 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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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构成及认定 被引量:4
17
作者 韩梅 陈雷声 《辽宁警专学报》 2010年第1期29-31,共3页
构成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必须同时具备四大要件:一、犯罪客体是公民个人信息的隐秘权;二、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三、... 构成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必须同时具备四大要件:一、犯罪客体是公民个人信息的隐秘权;二、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三、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四、主观方面是故意的,既可以是直接故意,也可以是间接故意。在司法实践中,还应严格把握罪与非罪以及与他罪的界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出售 非法提供 公民个人信息 犯罪构成 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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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 被引量:2
18
作者 李景华 李山河 《消费导刊》 2009年第23期138-139,共2页
刑法新增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该罪是指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是特殊主体,只有国家机... 刑法新增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该罪是指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是特殊主体,只有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此罪;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表现为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违反国家规定,将其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行为;犯罪客体是公民个人的信息自由和安全。在本罪的司法适用中,应注意此罪与彼罪的界限以及刑事处罚的相关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出售 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 构成特征 司法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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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若干问题之思考 被引量:2
19
作者 赵辉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2010年第6期23-27,共5页
2009年2月,《刑法修正案(七)》公布施行,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得以设立。但是,由于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及刑法立法的缺失,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在理论研究与实践适用中还存在诸多的分歧。本文立足于个人信息的范... 2009年2月,《刑法修正案(七)》公布施行,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得以设立。但是,由于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及刑法立法的缺失,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在理论研究与实践适用中还存在诸多的分歧。本文立足于个人信息的范围、行为主体的限定,以及行为方式、犯罪客体的界定等几个方面,对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理解与适用进行了探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个人信息 出售 非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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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非法提供、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司法实践认定研究 被引量:1
20
作者 叶亚杰 《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0年第2期39-42,共4页
出售、非法提供、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制定,可有效地遏制当今侵犯个人信息犯罪的现象,但司法实践认定此罪较复杂。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个人信息;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主体为一般... 出售、非法提供、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制定,可有效地遏制当今侵犯个人信息犯罪的现象,但司法实践认定此罪较复杂。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个人信息;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情节严重"的认定要从信息的数量、信息的保密程序、涉及信息的行为次数、信息扩散的时空范围、受害者的精神状况、物质损失数额等方面考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民个人信息 出售 非法提供 非法获取 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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