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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限制性股票的个人所得税计算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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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冯秀娟 《财会月刊》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1期42-43,共2页
限制性股票作为一种有效的中长期激励方式,正在为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所采用。如何正确计算限制性股票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完成扣缴义务是相关上市公司必须解决的难题。本文介绍了限制性股票的概念、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并以案例的... 限制性股票作为一种有效的中长期激励方式,正在为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所采用。如何正确计算限制性股票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完成扣缴义务是相关上市公司必须解决的难题。本文介绍了限制性股票的概念、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并以案例的方式解析了限制性股票的个人所得税计算。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限制性股票个人所得税授予日 解锁期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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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冰雪运动参与休闲限制对变通策略的影响研究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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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江涛 李树旺 +1 位作者 李京律 宋晓红 《沈阳体育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期116-124,共9页
通过探讨冰雪运动参与者休闲限制与变通策略的关系,分析个人、人际、结构3种限制对变通策略的影响,旨在为提高大众冰雪运动参与提供合理化路径。研究主要运用问卷调查法和数理统计法,通过回归分析发现:个人限制对变通策略有显著的负向影... 通过探讨冰雪运动参与者休闲限制与变通策略的关系,分析个人、人际、结构3种限制对变通策略的影响,旨在为提高大众冰雪运动参与提供合理化路径。研究主要运用问卷调查法和数理统计法,通过回归分析发现:个人限制对变通策略有显著的负向影响,结构限制对变通策略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人际限制对变通策略影响不显著。由于个人限制对变通策略的运用具有很强抑制作用,因此提高大众冰雪运动参与最重要的途径是降低个人限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冰雪运动 运动参与 休闲限制 变通策略 个人限制 影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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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个人发展的新生代务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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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小洪 陈乐洋 《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学报》 2011年第2期18-23,共6页
新生代务工人员最基本特征是"追求个人发展"。而"追求个人发展"与现行"限制个人发展"的体制发生剧烈冲突。"限制个人发展"体制的转型是必然的。
关键词 新生代务工人员 追求个人发展 限制个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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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个人信息权益滥用的私法规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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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谭佐财 《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3期157-167,共11页
个人信息保护是当前理论和实践中的重要议题,但呈现保护有余而限制不足的现象。个人信息权益限制存在权利构成限制和权利行使限制两种模式,现行法主要采取的权利构成限制模式面临现实困境。以《民法典》禁止权利滥用原则为依据的权利行... 个人信息保护是当前理论和实践中的重要议题,但呈现保护有余而限制不足的现象。个人信息权益限制存在权利构成限制和权利行使限制两种模式,现行法主要采取的权利构成限制模式面临现实困境。以《民法典》禁止权利滥用原则为依据的权利行使限制模式对于限制个人信息权益具有必要性、可能性和优越性。个人信息权益滥用情形包括违反目的、利益失衡、矛盾行为、滥用形式瑕疵以及滥用诉权等多种表现形式。为合理构建个人信息权益滥用的判断标准,应将利益相关第三人纳入信息主体行使权益侵害对象之范围,将个人信息保护中的公共利益限定在合理范围,并构建以合理性和合法性为要素的权利行使行为的可苛责性分析框架,严格遵循司法救济的前置程序,并采取区分判断的方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个人信息保护 个人信息权益 个人信息限制 权利滥用 权利构成限制 权利行使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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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个人数据处理规则的转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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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曹阳 《经济法论丛》 2024年第1期179-199,共21页
以知情同意与赋权机制为核心构建的限制个人数据处理的数据主体中心主义模式已然不适应人工智能时代个人数据处理的新常态。人工智能时代个人数据的多重属性以及用户在数字经济时代的从属地位使得个人数据保护的核心机制——知情同意规... 以知情同意与赋权机制为核心构建的限制个人数据处理的数据主体中心主义模式已然不适应人工智能时代个人数据处理的新常态。人工智能时代个人数据的多重属性以及用户在数字经济时代的从属地位使得个人数据保护的核心机制——知情同意规则失去其限制个人数据处理的程序性意义。通过赋权机制赋予个人限制数据处理的实质性权益,在个人对数据几无控制、损害难以救济的背景下也不可能真正赋予个人限制数据处理的实质能力。在个人数据处理的新技术现实下,要从根源上解决数据处理的无序状况,必须改变现有的数据主体中心主义模式,将限制个人数据处理责任更多赋予数据处理者。在数据处理者中心主义模式下,数据处理者是限制个人数据的主要责任承担者。数据处理者必须自证个人数据处理行为符合商业模式下的目的限制与原则性、实体性限制,通过数据处理者中心主义模式下规则的算法实现为限制数据处理提供程序性技术保障。数据处理者中心主义模式通过保护责任转换促使数据处理者更谨慎、更透明处理个人数据,从而真正实现个人数据的有效保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个人数据处理限制 知情同意 数据主体中心主义 数据处理者中心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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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新冠疫情的伦理和政策问题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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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雷瑞鹏 邱仁宗 《科学与社会》 CSSCI 2020年第2期11-29,共19页
本文探讨防控新冠疫情实践中提出的伦理问题,包括应该采取怎样的防控策略,是消除策略还是减缓或放任策略,并对自然群体免疫径路进行比较详细的讨论;对稀缺资源的分配如何才能做到可及和公平,并讨论了对类选法的应用;如何处理常规临床试... 本文探讨防控新冠疫情实践中提出的伦理问题,包括应该采取怎样的防控策略,是消除策略还是减缓或放任策略,并对自然群体免疫径路进行比较详细的讨论;对稀缺资源的分配如何才能做到可及和公平,并讨论了对类选法的应用;如何处理常规临床试验与试验性疗法的关系,并提出了实行双轨制的建议;最后对个人的自由和权利的问题,提出了限制个人自由和权利的可辩护条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防控策略 自然群体免疫 稀缺资源的分配 限制个人自由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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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非营利组织运作法律制度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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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连 《科技创新导报》 2007年第33期111-111,共1页
目前,我国在个人利益限制、支出比例、信息披露度以及募捐等有关非营利组织运作的法律制度尚存在不足。因此,我国今后应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关键词 非营利组织 运作法律制度 个人利益限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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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数据所有权的赋权逻辑与制度展开 被引量:30
8
作者 申卫星 李夏旭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5期114-128,共15页
在个人数据权属分配问题上,多数观点认为赋权于作为数据来源者的个人既无必要亦无可能,主张应将个人数据所有权配置给处理数据的企业,以此激励和保障数据利用效益最大化。然此种观点既不符合逻辑也不符合事实,作为来源者的个人和作为处... 在个人数据权属分配问题上,多数观点认为赋权于作为数据来源者的个人既无必要亦无可能,主张应将个人数据所有权配置给处理数据的企业,以此激励和保障数据利用效益最大化。然此种观点既不符合逻辑也不符合事实,作为来源者的个人和作为处理者的企业对数据的形成都有贡献,应当根据各自贡献程度的不同分别赋予所有权和用益权。赋予个人数据所有权并非是为企业增加负担,相反,企业在尊重个人数据所有权的前提下,通过“获取授权+支付对价”模式取得的数据用益权具有更强的独立权利机能,不但可以对抗个人信息权的部分权能,而且可以通过对许可方式作特别约定取得排他使用权。一旦企业形成了稳定的权利预期,才会增加对个人数据的开发投入、谋求长期收益,放弃短期机会主义行为,最终实现数尽其用。个人数据所有权的实现可以通过“个人数据资产账户+集体管理组织”这一模式落地,在制度构建时需要对个人数据所有权施加必要限制,以确保数据资源得以高效利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个人数据所有权 个人数据所有权的正当性 个人数据所有权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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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人权法院适用比例原则的功能与逻辑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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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范继增 《欧洲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5期101-116,7,共16页
欧洲人权法院适用比例原则的过程具有独特性,由于其外部补充性角色,人权法院无法完全借鉴德国和欧盟法院的比例原则适用模式。本文在主要功能分类的框架下,通过典型案例考察比例原则在欧洲人权法院适用逻辑,以此研究欧洲人权法院适用比... 欧洲人权法院适用比例原则的过程具有独特性,由于其外部补充性角色,人权法院无法完全借鉴德国和欧盟法院的比例原则适用模式。本文在主要功能分类的框架下,通过典型案例考察比例原则在欧洲人权法院适用逻辑,以此研究欧洲人权法院适用比例原则的逻辑是否存在不确定性,并探究其原因。比例原则在欧洲人权法院判例法体系中承担着两种功能:(1)权衡相冲突的利益;(2)检测使用的手段和追求的目的间是否具有合理性。在第一种功能中,法院依据以利益为基础的权利理论保障公约权利的核心,在核心领域之外权衡相冲突的利益,以及在敏感的案件中权衡个人权利和集体美德。在第二种功能中,法院将从逻辑的角度检验手段和目的间是否具有相关性,并要求缔约国选择最优的措施。在个别案件中,欧洲人权法院会严格地采用禁止后续恫吓效果理论审查缔约国的限制措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欧洲人权法院 比例原则 边际裁量 最小限制个人权利原则 禁止后续恫吓效果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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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人权法院适用边际裁量原则的方法与逻辑 被引量:5
10
作者 范继增 《东南法学》 2016年第2期94-117,共24页
边际裁量原则从上个世纪的50年代的希腊诉英国案起成为欧洲人权委员会和人权法院的核心裁判方法。英国学者Letsas将边际裁量分为结构性边际裁量和实体性边际裁量两类。本文将在辅助性原则基础上重新审视Letsas的理论,并且以Greer的理论... 边际裁量原则从上个世纪的50年代的希腊诉英国案起成为欧洲人权委员会和人权法院的核心裁判方法。英国学者Letsas将边际裁量分为结构性边际裁量和实体性边际裁量两类。本文将在辅助性原则基础上重新审视Letsas的理论,并且以Greer的理论对Letsas观点进行补充。人权法院对任何案件都会在程序上进行司法审查。在人权法院同意缔约国法院裁判结果时,其会对缔约国作出一般性的赞同决定;当人权法院无法作出确定性结论时,人权法院会确认自身的司法局限性,给予缔约国巨大的边际裁量空间。辅助性原则同时也意味着人权法院有义务弥补缔约国人权保障的不足以及监督缔约国实施人权公约的效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边际裁量 比例原则 欧洲共识 一般性赞同缔约国意见 权利的本质范围 最小限制个人权利检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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