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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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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月刊》 北大核心 2006年第11期77-78,共2页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以下简称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公平税负,保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促进个体经济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关键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定期定额征收 个体工商户 国家税务总局 公平税负 个体经济 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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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
2
《财会通讯(上)》 北大核心 2006年第11期I0057-I0059,共3页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以下简称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公平税负,保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促进个体经济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关键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定期定额征收 个体工商户 公平税负 合法权益 个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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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
3
《中国财经审计法规选编》 2006年第22期111-117,共7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已经2006年6月28日第2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关键词 个体 定期 局务 税收 管理 定额 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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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南省个体工商户地方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4
《湖南政报》 2007年第9期32-36,共5页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现将《湖南省个体工商户地方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键词 实施办法 定期定额征收 个体工商户 地方税收 地方税务机关 地方税务局 税收征收管理 复议决定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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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5
《上海财税》 1995年第9期47-48,共2页
关键词 定期定额 主管税务机关 征收管理 个体工商户 销售额 征收方式 增值税 营业额 个人所得 个体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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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
6
《江苏商业会计》 2007年第2期I0005-I0008,共4页
《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已经2006年6月28日第2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关键词 个体工商户 征收管理 国家税务总局 定额 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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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发布关于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7
《商务与法律》 2006年第6期34-35,共2页
2006年12月21日,为了有利于征纳双方准确理解和全面贯彻落实于2007年1月1日开始施行《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该通知,对办法中有关问题进行了明确。通知明确“经营数量”是指从量计征的货物数量,... 2006年12月21日,为了有利于征纳双方准确理解和全面贯彻落实于2007年1月1日开始施行《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该通知,对办法中有关问题进行了明确。通知明确“经营数量”是指从量计征的货物数量,并对个人所得税附征率的计算方法,核定定额的有关问题,对未达到起征点定期定额户的管理,滞纳金的有关问题等问题作出了规定。该通知的发布增强了办法的操作性和明确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定期定额 个体工商户 征收管理 国税总局 税收 国家税务总局 个人所得税 从量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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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试行办法
8
《中国商贸》 1997年第7期13-13,共1页
北京市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试行办法本刊讯为加强个体工商户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北京市国家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具体情况,制定了《北京市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 北京市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试行办法本刊讯为加强个体工商户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北京市国家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具体情况,制定了《北京市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试行办法》。定期定额征收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定期定额 个体工商户 国家税务局 征收管理 应纳税额 北京市 调整定额 税务机关 收入额 《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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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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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商业会计》 2007年第3期I0006-I0008,共3页
现将《江苏省〈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实施办法》下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关键词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个体工商户 征收管理 地方税务局 定额 税收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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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10
《财会通讯(上)》 北大核心 2007年第2期110-111,共2页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发布的《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07年1月1日开始施行。为了有利于征纳双方准确理解和全面贯彻落实《办法》,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办法》第二条所称的“经营数量”...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发布的《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07年1月1日开始施行。为了有利于征纳双方准确理解和全面贯彻落实《办法》,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办法》第二条所称的“经营数量”,是指从量计征的货物数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定期定额征收 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 税务机关 税款 起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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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税收征管的新尝试——大方县国税局推进《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等级管理办法》的调查报告
11
《贵州税务》 2002年第9期37-39,共3页
关键词 税收征管 个体工商户 定期定额等级管理 中国 户籍管理 税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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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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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4年第23期79-83,共5页
一、修改的必要性 个体税收虽然规模小,但个体工商户数量庞大,税源分散,涉及面广。加强个体税收管理,对于规范税收秩序,促进税收公平,提高税法遵从度具有重要意义。自2004年10月1日实施《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 一、修改的必要性 个体税收虽然规模小,但个体工商户数量庞大,税源分散,涉及面广。加强个体税收管理,对于规范税收秩序,促进税收公平,提高税法遵从度具有重要意义。自2004年10月1日实施《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实施办法》(下称“我省地税实施办法”)以来,我省地税的个体税收管理的力度不断加大,个体税收征管水平不断提高。但是,随着“营改增”扩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及金税三期即将在我省上线,我省地税实施办法的有些条款已不适用,必须进行修改。此次修改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个体工商户 地方税务局 征收管理 广东省 定额 个体税收管理 解读 税收征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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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实施办法》操作指引的说明及示例
13
《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4年第23期83-88,共6页
一、核定定期定额征收个体工商户(下称“双定户”)“应纳税经营额”(下称“经营额”)的简易方法。 为了减少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操作指引》提供了核定经营额的简易方法(适用于大部分“双定户”)。 (一)经营营业税项目且... 一、核定定期定额征收个体工商户(下称“双定户”)“应纳税经营额”(下称“经营额”)的简易方法。 为了减少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操作指引》提供了核定经营额的简易方法(适用于大部分“双定户”)。 (一)经营营业税项目且在2014年9月1日之前已经核定定额的双定户。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定期定额征收 个体工商户 地方税务局 征收管理 操作 广东省 经营额 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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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管理暂行办法
14
《中国商贸》 1998年第11期12-12,共1页
为了规范和加强个体工商户的定期定额管理,公平税负,国家税务总局制定颁布了《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管理暂行办法》.定期定额是税务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规定程序,核定纳税人在一定经营时期内的应纳税经营额,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 为了规范和加强个体工商户的定期定额管理,公平税负,国家税务总局制定颁布了《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管理暂行办法》.定期定额是税务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规定程序,核定纳税人在一定经营时期内的应纳税经营额,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的一种征收方式.《暂行办法》适用于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帐能力,经税务机关严格审核,经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不设置帐薄或暂缓建帐的个体工商户.《暂行办法》规定,县级以上税务机关可以根据当地具体情况按行业、分地域划分定期定额户的定额等级,并可确定多个等级的最低定额.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定期定额 个体工商户 国家税务总局 主管税务机关 《暂行办法 征收方式 纳税人 经营额 调整定额 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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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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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纳》 2007年第2期I0012-I0014,共3页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发布的《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07年1月1日开始施行。为了有利于征纳双方准确理解和全面贯彻落实《办法》,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 个体工商户 征收管理 定额 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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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建帐管理暂行办法》和《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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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1997年第20期24-27,共4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批转国家税务总局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强化查帐征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1997]12号)精神,切实做好个体私营业户的建帐建制、查帐征收工作,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批转国家税务总局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强化查帐征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1997]12号)精神,切实做好个体私营业户的建帐建制、查帐征收工作,国家税务总局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了《个体工商户建帐管理暂行办法》和《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贯彻执行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总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个体工商户 税务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 定额管理 暂行办法 国家税务局 税收征管 计划单列市 定期定额 建帐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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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建帐管理暂行办法》和《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1997年第24期1101-1106,共6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批转国家税务总局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强化查帐征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1997]12号)精神,切实做好个体私营业户的建帐建制、查帐征收工作,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批转国家税务总局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强化查帐征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1997]12号)精神,切实做好个体私营业户的建帐建制、查帐征收工作,国家税务总局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了《个体工商户建帐管理暂行办法》和《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贯彻执行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总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个体工商户 国家税务总局 暂行办法 定额管理 税务机关 查帐征收 建帐建制 税收征管 国家税务局 个体私营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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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管理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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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洁 王俊 《财政与发展》 北大核心 1999年第3期40-40,共1页
定期定额征收是税务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规定的程序,核定纳税入在一定经营时期内的应纳税经营额及收益额,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税额的一种征收方式。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定期定额征收适用于生产经营规模... 定期定额征收是税务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规定的程序,核定纳税入在一定经营时期内的应纳税经营额及收益额,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税额的一种征收方式。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定期定额征收适用于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帐能力,经主管税务机关严格审核,报经县级以上(含县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定期定额征收 税务机关 个体工商户 定额管理 计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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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税款的个体工商户进行重新核定和调整定额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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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财税》 1999年第7期49-50,共2页
各市地方税务局: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税款的个体工商户进行重新核定和调整定额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一、年初已经普遍核定调整完定额的地区,此次仅进行补充... 各市地方税务局: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税款的个体工商户进行重新核定和调整定额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一、年初已经普遍核定调整完定额的地区,此次仅进行补充核定定额调整工作,不再做全面调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调整定额 个体工商户 定额征收 国家税务总局 税务机关 税收征管 个体 典型调查 定期定额 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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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未达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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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5年第17期18-19,共2页
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未达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12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1、规范未达营业税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税收征收管理。调高... 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未达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12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1、规范未达营业税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税收征收管理。调高全省个体工商户营业税起征点,是地税部门发挥地税职能、涵养地方税源,切实落实省委、省政府推动全民创业、加快富民兴赣的重要措施,各地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未达起征点户的管理,确保此项优惠政策真正落到实处,扶持个体经济的发展。 2、加强个体工商户税收定额核定工作。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1997〕101号)和《江西省地方税务局民主评税管理办法》(赣地税发〔2004〕100号)的要求,认真核定税收定额。同时,要结合实际,积极推行计算机定税法,促进定额核定的公正、透明。对已认定的未达起征点户要在办税服务厅等公共场所张榜公布,接受监督,并一年核定一次定额(另有规定的除外)。 3、加强对未达起征点户的动态管理。未达起征点户实行半年申报一次(另有规定的除外),如其实际经营额连续六个月超过起征点的,主管地税机关应及时调整其定额,并依法征税。 4、加强对未达起征点的发票使用管理。若开具的发票金额超过起征点的,应按其发票开具金额全额征税。要加大对未达起征点户发票使用情况的检查力度,发现其有为其他纳税人代开发票或转借、倒卖发票的行为,要按照发票管理法规的要求依法严格处理。 5、加强对临近起征点业户的管理。对城市营业额在4500—5500元之间、县城及农村营业额在2500—3500元之间的个体工商户,要采取单独核定定额的方法,准确采集其生产、经营信息,确保定额的准确性,临近起征点业户实行按季申报,半年核定一次。主管地税机关对其定额确定后,要报经县局批准后实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起征点 个体工商户 营业税 国家税务总局 增值税 税收征收管理 税务局 江西省 定额核定 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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