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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向个性化法律:转变中的社会与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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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颖 刘佳璇 《法治现代化研究》 2023年第1期107-121,共15页
法律发展的历史是法律逐渐个性化的过程。法律类型化、兜底条款等立法技术和意思自治一直推动着法律的个性化发展,数字技术的发展则为法律个性化提供了新的可能性。个性化法律具有显著优势,能够适应异质性的现实,为个体提供个性化的法... 法律发展的历史是法律逐渐个性化的过程。法律类型化、兜底条款等立法技术和意思自治一直推动着法律的个性化发展,数字技术的发展则为法律个性化提供了新的可能性。个性化法律具有显著优势,能够适应异质性的现实,为个体提供个性化的法律保护,从而更有利于实现法律规范的目的,同时促进社会经济目标与非经济目标的实现。构建个性化法律的终极目的,在于最大化个体正义,并在此基础上实现社会正义。意思自治在传统社会中推动着民商事法律向个性化发展,如合同条款的个性化设计、非典型担保的产生和发展、约定财产制和财产继承中的个性化、公司治理的个性化等。数字技术在数字社会中的应用,可以在披露、助推、提供默认规则,适用强制性规则和解释合同等方面拓展法律个性化发展方向,还可以为侵权法中过失认定标准的个性化等方面提供可能性。大数据与算法技术的发展推动着现代社会的转变,我们正在迈进法律个性化时代。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个性化 法律私法个性化 个性化保护 个性化发展 人工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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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工智能新范式:封闭与开放的二元兼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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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余成峰 《中外法学》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586-606,共21页
符号主义与联结主义两种经典人工智能范式,以及由此形成的基于规则和基于数据的法律推理模型,对应于规范封闭与认知开放这一古老的法理学命题。符号主义强调规范的封闭,联结主义强调认知的开放,两条路径代表了两种迥异的技术范式,在其... 符号主义与联结主义两种经典人工智能范式,以及由此形成的基于规则和基于数据的法律推理模型,对应于规范封闭与认知开放这一古老的法理学命题。符号主义强调规范的封闭,联结主义强调认知的开放,两条路径代表了两种迥异的技术范式,在其背后潜藏着深刻的哲学思想差异,并导向两种完全不同的法律发展模式。法律人工智能的封闭与开放,因此涵盖了一系列重要的二元论法理学命题。可以围绕这组二元概念,在形式理性法和实质理性法的思想传统中,借助系统论法学的概念工具,重构人工智能法学的核心理论命题。大数据智能技术的单向驱动,将在法律的社会、时间和事实面向引发深刻的法律变异。这要求从法律的功能、领域、过程和结构层面,重新定位法律人工智能的三种演化类型。应当从规范封闭与认知开放的二元兼容视角,发展更为复杂的法律理论,以此设计法律人工智能的发展路线图,引导数字时代智能法律的良性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人工智能 规范封闭 认知开放 个性化法律 反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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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性化经济中的算法规制和(不)完美执行 被引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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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克里斯托弗·布施 王艳(译) +7 位作者 戴雨勤(译) 吴茜(译) 肖涵(译) 吴怡凡(译) 洪英雅(译) 苏洁澈(校) 姚佳(校) 贾元(校) 《环球法律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6期5-19,共15页
数据收集和信息处理技术的进步使法律规范能够根据特定个体进行调整,同时实现了前所未有的监管精确度。然而,这种“个性化法律(personalized law)”的好处不能与“完美执行(perfect enforcement)”的虚假承诺(false promise)相混淆。相... 数据收集和信息处理技术的进步使法律规范能够根据特定个体进行调整,同时实现了前所未有的监管精确度。然而,这种“个性化法律(personalized law)”的好处不能与“完美执行(perfect enforcement)”的虚假承诺(false promise)相混淆。相反,执行个性化法律可能比执行非个性化的统一规则更具挑战性和复杂性。基于上述前提,本文第一部分探讨了如何运用法律规则的个性化算法来调整数字市场的信息披露,从而减少共享经济中的歧视,优化智慧城市的交通(预测与疏导)。本文第二部分探讨了迄今为止尚未得到充分研究的个性化法律的领域,即向个性化法律的转变不仅涉及法律规则设计的改变,还涉及合规监督和执法方面的必要修改。本文第三部分提出了对个性化法律进行算法治理的制度框架,本文认为,个性化法律可以定义为一种算法规制或数据治理。由于其涉及隐私问题,且数据定义和质量对法律的实施至关重要,因此,个性化法律的实施需要建立一个监管框架,以确保算法的可靠性。从更广义的角度来看,本文希望在算法决策和自动执法的学术争论与关于个性化法律的新兴争论之间建立一种联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算法规制 个性化法律 数据利用 合规监测 算法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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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的代价:数字社会合同自由的认知解释与算法实现 被引量: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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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彪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2期385-403,共19页
确保当事人自由选择的有效性是改善合同治理效率的关键。进入数字社会后,复杂的决策环境和高昂的认知成本使人们的合同行为模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合同自由被严重侵蚀,沦为有名无实的文本宣示。隐藏在虚假自由背后的认知控制,是探讨合同... 确保当事人自由选择的有效性是改善合同治理效率的关键。进入数字社会后,复杂的决策环境和高昂的认知成本使人们的合同行为模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合同自由被严重侵蚀,沦为有名无实的文本宣示。隐藏在虚假自由背后的认知控制,是探讨合同自由问题的一个重要维度。传统合同法在应对当事人协商不足、放弃选择问题上采取形式主义的解释路径,依靠不精确的缺省规则来探寻合同真意,已被证明无法应对数字技术的冲击。以行为大数据与智能算法为核心,将数据驱动与规则驱动两条技术路线有机结合,修正合同治理的底层逻辑,从缔约助推、算法解释、缺省规则三个方面进行个性化改造,使治理的重心从模糊的整体转向精确的个体,能够显著提升合同治理效率,更好地实现交易公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合同自由 认知控制 缺省规则 合同解释 个性化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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