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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中华传统和谐精神转型的目标系统和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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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秦国涛
徐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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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南京政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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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学习论坛》
2009年第1期63-67,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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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中华传统和谐精神转型的实质是中华传统和谐精神的现代化。推进中华传统和谐精神转型,必须实现从基于传统自然经济的静止型和谐精神到基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发展型和谐精神、从基于封建君主专制的宗法人治型和谐精神到基于人民当家做主的民主法治型和谐精神、从基于漠视个体的群体型和谐精神到基于促进人的和谐发展的人本型和谐精神的现代转换。就具体任务来讲,是要实现从重义轻利的和谐精神到义利统一协调的和谐精神、从注重均平的和谐精神到突出公正的和谐精神、从压制竞争的和谐精神到提倡竞争的和谐精神、从维护等级制的和谐精神到追求平等的和谐精神、从维护专制的和谐精神到倡导民主的和谐精神、从强调人治的和谐精神到崇尚法治的和谐精神、从漠视个体的和谐精神到尊重个体的和谐精神的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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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中华传统和谐精神
转型
目标系统
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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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B82
[哲学宗教—伦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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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中华传统和谐精神转型的动力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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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秦国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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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南京政治学院政治理论教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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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重庆社会科学》
2008年第6期42-49,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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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在当代中国,推动中华传统和谐精神转型,培育现代新和谐精神,必须放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大系统中,批判继承中华传统和谐精神资源,借鉴吸收世界各国优秀文明成果,尤其是西方现代平等精神、民主精神、法治精神、开放精神、个体精神等有益的和谐文化因子,建立健全强有力的理论指导、教育引导、道德控制和法律控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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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中华传统和谐精神
转型
动力机制
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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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Chinese traditional spirit of harmony
transfer
driving mechanism
harmonious soci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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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64
[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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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中华传统和谐精神转型的法律控制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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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秦国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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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南京政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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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实事求是》
2009年第2期49-52,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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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社会主义法律具有强大的规范、约束、监督、调控功能,它通过法律制度的规范机制、法治文化的牵引机制、法律实践的调控机制,生成强大的法律控制力,为中华传统和谐精神转型提供法制保障。必须建立完善强有力的法律控制机制,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法律的控制力,以确保中华传统和谐精神转型又好又快地向前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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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社会主义法律
中华传统和谐精神转型
控制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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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0.0
[政治法律—法学]
F832.5
[经济管理—金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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