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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仲委上海、华南两分会与贸仲委之争的法律问题研究(三)——贸仲委上海、华南两分会违法独立的原因与解决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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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菲 《时代法学》 2013年第2期3-9,共7页
贸仲委上海、华南两分会违法独立的根本原因在于二十年前确立的共同管理机制早不再适应当今仲裁法制环境与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两分会若要独立应依法报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同意批准,否则不成立。贸仲委管理了其上海、华南两分会恰... 贸仲委上海、华南两分会违法独立的根本原因在于二十年前确立的共同管理机制早不再适应当今仲裁法制环境与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两分会若要独立应依法报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同意批准,否则不成立。贸仲委管理了其上海、华南两分会恰恰表明其没有任何行政权力。两分会违法独立近半年依然强硬存在表明实施中国仲裁法制的道路艰辛漫长。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应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力快速处理贸仲委上海、华南两分会独立事件,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共同管理 中国仲裁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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