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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彭真与中国地方自治的再起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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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牛铭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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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美国杜克大学政治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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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浙江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1期99-106,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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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中共历代领导人中,在推动地方自治上事功最著的可能就是彭真了。他一生有关地方自治的主张和实践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一、30年代末和40年代初。此一时期他主要负责共产党在晋察冀边区的建设。由于阎锡山自1917年起开始在山西推动村治,山西成了全国地方自治的模范省,而抗战时的边区政府有大批山西省地方官员参与政务,使彭真直接或间接地接触到作为村级建设的有效制度安排-地方自治。二、50年代。他提出人民代表大会和居委会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具体体现。他在北京建立居委会作为群众自治组织,并推行区人民代表会议制度。三、80年代。彭真担任宪法修改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主持宪法修改工作,将居委会和村委会作为群众自治组织写进了1982年的宪法。接著,在他的执著争取下,198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村委会组织法》,开启了当代中国基层民主的另一契机。这三个阶段代表了彭真对地方自治的心路过程,从30年代的认识、学习,50年代的实践,到80年代的反思和重建。我们可以说他几乎是支手延续了地方自治在中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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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彭真
中国基层政权建设
地方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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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K27
[历史地理—中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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