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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检察权及其权力配置缺陷的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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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姜公臣 段树森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8年第4期74-77,共4页
中国检察权是一项重要的国家权,其性质是国家法律监督权。我国宪法和相关法律规定,在党的领导下.检察权的行驶具有不受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干涉,独立行驶的特性。实践表明,自检察机关重建以来,正确行使检察权,积... 中国检察权是一项重要的国家权,其性质是国家法律监督权。我国宪法和相关法律规定,在党的领导下.检察权的行驶具有不受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干涉,独立行驶的特性。实践表明,自检察机关重建以来,正确行使检察权,积极开展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对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保障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发挥应有的作用。实践也表明。检察权存在没有直接惩罚等权利配置上的缺陷,造成法律监督许多软化、弱化的现象的存在,影响了一些法律监督目标的实现。对此应从国家立法和完善检察机关内部工作机制上加以弥补和调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国检察权 利配置缺陷 利配置缺陷的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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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元分立权力结构模式下的中国检察权 被引量: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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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樊崇义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09年第3期5-11,共7页
权力结构模式的差异,决定了检察权的不同属性。三权分立模式下,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实行动态横平制约,没有必要专设独立的检察机关。在我国一元分立的权力结构模式下,检察院是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权的本质属性就是进行法律监督... 权力结构模式的差异,决定了检察权的不同属性。三权分立模式下,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实行动态横平制约,没有必要专设独立的检察机关。在我国一元分立的权力结构模式下,检察院是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权的本质属性就是进行法律监督。目前,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多种原因,我国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呈现弱化态势,因此,有必要正确认识检察权能和其他权能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强化我国的法律监督。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力结构模式 中国检察权 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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