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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央和省级财政在农村教育财政中的主体地位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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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惠林 《教育探索》 北大核心 2007年第4期7-9,共3页
农村教育属于公共产品范畴,中央和省级财政应是农村教育投入的主体。要体现主体地位,就要实现政府功能与财政功能的转型,即政府要从经济建设型转成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财政要由投资型转成公共型财政。
关键词 中央和省级财政 农村教育发展 教育财政 主体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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