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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北宋前期中央法官的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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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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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政史法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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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新乡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0年第2期42-45,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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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审刑院设于宋太宗淳化二年(991),废于神宗元丰三年(1080),在整个北宋前期,它取代刑部成为国家最高的司法机构。审刑院下设详议官六员作为专职法官,负责天下上奏疑难案件的复审工作。本文拟对审刑院详议官的奖惩制度及这一时期中央法官的奖惩原则加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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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北宋前期
中央法官
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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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9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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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层级与职业化——对传统社会法官的另一种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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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雅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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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天津医科大学医学人文科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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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9期73-76,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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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社会的现实需求使传统法官产生了层级的分化,中央法官保持法律的统一性和稳定性,担负统一规则之责,法律专业化程度较高;基层法官在多样性的区域文化需求和法律之间游移,其更注重与地方性公共知识和情感共识保持一致,裁判具有鲜明的地方性。传统社会法官的职业化过程中,基层法官较之中央法官显示出的专业性差异,使他们长期被隔离于法律职业群体之外。中央法官的职业化和基层法官的去职业化倾向构成传统社会法官体系的独有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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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层级区分
中央法官
基层法官
职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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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level distinction
the central judge
the basic level judge
professional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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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6.17
[政治法律—法学]
C91
[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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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传统社会法官的司法知识结构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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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雅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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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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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理论界》
2009年第8期87-90,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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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认为传统社会不存在职业法官阶层、法官勿须依律裁判是一种误读。传统法官的职业化、专业化对应于法官的层级,统一的中国与区域性多元文化的需求产生了中央法官与基层法官层级和职能的分化。对于他们而言,司法知识结构也表现出差异。中央法官体现出较高的法律专业化程度,基层法官则更关注地方性公共知识,而两者统一于经学的基本精神。经学知识以法的指导思想和法的基本原则的方式影响着司法,甚至直接成为司法裁判的依据,从这种意义而言,法律是传统法官最核心的司法知识,传统法官是一贯秉承法的基本精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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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中央法官
基层法官
司法知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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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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