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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规则的合法性控制 被引量:4
1
作者 黄绍坤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5期140-148,共9页
平台规则是平台运行的依据。对其进行合法性控制,可以预防与规制平台经营者的不当行为。平台规则的合法性控制需要关注平台的组织化、行为权力化、运行的技术化等特征。受上述平台规则运行实况影响,平台经营者与用户缺乏合理商谈语境,... 平台规则是平台运行的依据。对其进行合法性控制,可以预防与规制平台经营者的不当行为。平台规则的合法性控制需要关注平台的组织化、行为权力化、运行的技术化等特征。受上述平台规则运行实况影响,平台经营者与用户缺乏合理商谈语境,可以借助算法等技术直接影响用户权益,且用户缺乏自我保护的自觉与能力。在此背景下,平台规则合法性控制应综合借助公私法规制手段,兼顾私权力的“权力”和“市场”双重属性,强化行政备案机制、用户民主参与、平台企业内部合规,确保平台规则运行程序与实体内容的合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平台规则 私权力 格式条款 平台中立原则 公开透明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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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中立视角下优待自营业务的法律规制
2
作者 吴楷文 栗明 《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第6期15-22,共8页
为了实现纵向一体化的目标,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有天然动机运用“私权力”和数据优势优待自营业务并为其提供竞争优势。同时,优待行为也给平台内经营者、平台内市场的竞争机制和消费者带来现实损害。因此有必要引入平台中立理论要求平台... 为了实现纵向一体化的目标,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有天然动机运用“私权力”和数据优势优待自营业务并为其提供竞争优势。同时,优待行为也给平台内经营者、平台内市场的竞争机制和消费者带来现实损害。因此有必要引入平台中立理论要求平台经营者恪守中立原则,并且网络中立理论及我国竞争法的立法目标也为平台中立义务提供了正当性。为了实现实然与应然的平衡,必须对平台经营者完全中立义务有所克减,进而实现其部分中立义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平台中立 电子商务 平台经营者 自营业务 优待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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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中立义务的可能与限度——从电子商务平台非中立行为的法律规制切入
3
作者 吴楷文 《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 2021年第3期26-29,共4页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实施的非中立行为突破了其本应具有的中立性,平台“私权力”也为该行为的实施提供了可能。非中立行为造成的损害映射出平台中立义务现实中的正当性,理论上平台中立义务亦具有合理性并能与我国竞争法及竞争政策契合。...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实施的非中立行为突破了其本应具有的中立性,平台“私权力”也为该行为的实施提供了可能。非中立行为造成的损害映射出平台中立义务现实中的正当性,理论上平台中立义务亦具有合理性并能与我国竞争法及竞争政策契合。在科学有效监管的要求下,必须结合现实状况合理评估平台中立义务的规制效果。为了实现理想状态与实然状态的平衡,应当限缩完全平台中立义务,并从透明度和公平性两个方面对其实施具体要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电子商务 平台经营者 中立行为 平台中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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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自我优待的竞争法规制 被引量:12
4
作者 曹汇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6期116-125,共10页
平台的自我优待行为受到了全球广泛关注,但各法域立场不一。用反垄断法规制自我优待行为时可采取分类规制的思路:“强制型”自我优待可在现行法框架下得到解释,“诱导型”自我优待则需借鉴韩国进行法律修改。形式归入后还须实质分析其... 平台的自我优待行为受到了全球广泛关注,但各法域立场不一。用反垄断法规制自我优待行为时可采取分类规制的思路:“强制型”自我优待可在现行法框架下得到解释,“诱导型”自我优待则需借鉴韩国进行法律修改。形式归入后还须实质分析其竞争影响来确定干预边界。自我优待属于一种利用垄断杠杆进行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但其分析思路可比照纵向垄断协议,进行“平台内—平台间”双层市场的综合分析。除对反垄断法进行修改外,还有必要在电子商务法中为平台设立一层中立义务进行预防性规制。对平台自我优待行为的制裁则须秉持广义竞争法理念进行层递式构造,不能单凭反垄断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自我优待 反垄断法 垄断杠杆 平台中立 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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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数据区块链存证的理解、适用窘境与进路 被引量:2
5
作者 卢宇 王会会 张永 《大连大学学报》 2023年第1期77-85,共9页
电子数据区块链存证是利用区块链所具有的去中心化、可信时间戳、加密算法等技术手段对电子数据进行保存,其法律本质是一种自我鉴真方法。电子数据区块链存证的繁荣发展应从技术和法律两个角度出发:针对入链前电子数据真实性难以认定的... 电子数据区块链存证是利用区块链所具有的去中心化、可信时间戳、加密算法等技术手段对电子数据进行保存,其法律本质是一种自我鉴真方法。电子数据区块链存证的繁荣发展应从技术和法律两个角度出发:针对入链前电子数据真实性难以认定的问题,技术上,缩短电子数据从产生到入链的时间差;法律上,制定电子数据真实性的司法推定规则。以“技术自证”辅之以“司法公证”形成电子数据存证审查的二元化视角来解决证据资格完全依赖于公证的难题。构建一致性的电子数据区块链存证标准来解决第三方区块链存证平台中立性存疑的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区块链存证 自我鉴真 真实性 技术自证 平台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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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视阈下数字平台的中立性范式构建 被引量:3
6
作者 国瀚文 《数字法治》 2023年第5期140-151,共12页
数字平台天然的中立性要求其具有非歧视的基本义务。当前数字市场中部分平台企业违背平台的中立性,滥用自身的市场支配地位,实施自我优待行为,对用户进行歧视性待遇,甚至设置市场障碍、拒绝开放数据接口、滥用算法致使消费者丧失自主选... 数字平台天然的中立性要求其具有非歧视的基本义务。当前数字市场中部分平台企业违背平台的中立性,滥用自身的市场支配地位,实施自我优待行为,对用户进行歧视性待遇,甚至设置市场障碍、拒绝开放数据接口、滥用算法致使消费者丧失自主选择权等问题,带来巨大的竞争损害,放任发展将会掣肘平台经济成长。结合平台自身发展实际,将平台中立性进行范式构建,有利于反垄断规制具体化,以此作为判断平台歧视性行为的法理依据,完善与中国经济发展实践相匹配的反垄断法规制体系构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平台中立 反垄断法范式转型 歧视性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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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视阈下数字平台自我优待行为的法律规制
7
作者 董宇昊 《法学(汉斯)》 2024年第7期4371-4379,共9页
数字平台的自我优待行为产生于数字经济的市场竞争之中,对该行为的规制我国虽然做到了立法先行,但立法中体现出行为“本身违法”的观点难以厘清行为违法的边界,且难以涵盖所有的自我优待行为。与此同时,该行为一方面提高了数字平台经济... 数字平台的自我优待行为产生于数字经济的市场竞争之中,对该行为的规制我国虽然做到了立法先行,但立法中体现出行为“本身违法”的观点难以厘清行为违法的边界,且难以涵盖所有的自我优待行为。与此同时,该行为一方面提高了数字平台经济一体化效率,另一方面可能会排除与限制相关市场经营者的竞争,因此对于平台自我优待行为的规制需要以界定平台在相关市场的支配地位为基点,适用合理原则对自我优待行为进行违法性认定,重构平台抗辩规则并确立平台“守门人”义务,以促进数字平台经济的健康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反垄断法 自我优待 合理原则 平台中立 必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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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网络营销八大模式 被引量:10
8
作者 周曙东 叶辉 《商业研究》 北大核心 2003年第22期177-180,共4页
21世纪人类进入了电子商务时代,在新的商务时代,企业纷纷触网,开展基于网络的营销活动。首先要了解阐述网络营销的概念,然后根据企业的性质和营销目标,总结出国内外企业开展网络营销的模式,分析了这些模式的内容特点和具体流程,才能掌... 21世纪人类进入了电子商务时代,在新的商务时代,企业纷纷触网,开展基于网络的营销活动。首先要了解阐述网络营销的概念,然后根据企业的性质和营销目标,总结出国内外企业开展网络营销的模式,分析了这些模式的内容特点和具体流程,才能掌握各种模式分别适合哪些企业应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营销 电子商务 网上采购 中立交易平台 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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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中立与平台中立——中立性视野下的网络架构与平台责任 被引量:45
9
作者 丁晓东 《法制与社会发展》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4期122-142,共21页
网络中立与平台中立是网络法的核心议题。网络中立要求位于物理层和逻辑层的网络服务提供商对流量传输持中立立场。网络中立可能具有支持用户权利、促进终端用户创新、构建公平竞争秩序的功能,但是,它也可能存在损害数据的有效传输、阻... 网络中立与平台中立是网络法的核心议题。网络中立要求位于物理层和逻辑层的网络服务提供商对流量传输持中立立场。网络中立可能具有支持用户权利、促进终端用户创新、构建公平竞争秩序的功能,但是,它也可能存在损害数据的有效传输、阻碍投资、抑制竞争等问题。虽然平台中立面临的问题和网络中立面临的问题类似,但是,平台的基础设施功能更弱,同时,平台涉及消费者保护问题。我国的网络架构监管与平台责任监管应当超越形式性的中立性责任要求,迈向更为实质性的治理型监管。在我国,网络中立原则的实行应当坚持网络服务商的国有性质和网络架构的公共性,监管机构应对网络服务商进行竞争法监管,并保障公民的基础数字服务权利。在遵守竞争秩序与保护消费者的前提下,平台应被允许进行优化性的非中立管理。在涉及公共职能时,监管机构应要求平台承担公共伦理责任,提供公共服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中立 平台中立 平台责任 反垄断 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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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非中立性策略的圈定效应——基于搜索引擎市场的试验研究 被引量:21
10
作者 曲创 刘洪波 《经济学动态》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期28-40,共13页
伴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平台经济的迅速发展,作为关键性设施的平台厂商控制着消费者和厂商之间的匹配效率,平台厂商的竞争策略对平台经济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本文在双边市场的理论框架下,研究平台的非中立性策略对平台自有厂商和其他... 伴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平台经济的迅速发展,作为关键性设施的平台厂商控制着消费者和厂商之间的匹配效率,平台厂商的竞争策略对平台经济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本文在双边市场的理论框架下,研究平台的非中立性策略对平台自有厂商和其他竞争性厂商之间的竞争会产生怎样的影响。在交叉网络外部性的作用下,平台基于消费者边的市场主导优势会传递到平台另一边,从而影响另一边市场的结构和绩效。本文基于7500条搜索结果数据构建非中立性指数,验证了平台非中立性策略的存在以及厂商边市场结构的变化。平台的非中立性策略能够促使多数消费者转移到平台自有厂商中,其他竞争性厂商将会被迫退出该市场,形成平台自有厂商的市场圈定效应。长期内,厂商边市场将由竞争市场渐变为垄断市场,因此平台的非中立性策略应当构成判定平台滥用市场势力的要件之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双边市场 平台中立 搜索引擎 市场圈定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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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区块链电子证据司法审查的核心要义 被引量:8
11
作者 朱福勇 曾子亮 《科技与法律(中英文)》 CSSCI 2022年第2期37-44,共8页
《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就区块链电子证据明确了存证平台资质、平台中立性、平台信息系统和取证存证技术及过程等司法审查要素,对案件事实的发现发挥显性功效。然而,由于审查标准和尺度模糊,导致实践中认定结果迥异。基于法教义学的视... 《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就区块链电子证据明确了存证平台资质、平台中立性、平台信息系统和取证存证技术及过程等司法审查要素,对案件事实的发现发挥显性功效。然而,由于审查标准和尺度模糊,导致实践中认定结果迥异。基于法教义学的视角,司法审查应由多元标准向一元的平台资质标准转变;由“相互独立”的单一标准向“分层递进”的中立方式转变;由信息系统的“虚置”向对其安全性、清洁性、可靠性和可用性四位一体评价转变;由技术说理向取证、存证技术和过程转变。通过上述审查标准的确立,约束并有效规范法官的自由心证,把区块链电子证据的审查纳入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以达至既定的诉讼目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区块链电子证据 平台资质审查 平台中立审查 信息系统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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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暴力治理中的平台责任 被引量:20
12
作者 石佳友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6期14-23,共10页
在网络暴力治理的系统工程中,平台的治理是重要的环节。鉴于平台在网络暴力形成和发展过程中所扮演的不可忽视的角色与作用,应摒弃基于传统的网络中立和事后责任而赋予平台消极角色的思路,在合理范围内让平台承担某些事前积极作为义务... 在网络暴力治理的系统工程中,平台的治理是重要的环节。鉴于平台在网络暴力形成和发展过程中所扮演的不可忽视的角色与作用,应摒弃基于传统的网络中立和事后责任而赋予平台消极角色的思路,在合理范围内让平台承担某些事前积极作为义务。对于明显违法的网络信息,平台应主动采取屏蔽、删除等措施;在符合比例性原则的前提下对平台设置事先积极预防等合理义务;强化平台的教育功能;对大型平台应设置某些应对网络暴力的特别义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暴力 通知—删除规则 平台中立 安全保障责任 教育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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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时代下基础设施原则和网络中性原则的适用性争论与出路 被引量:1
13
作者 王璐 方燕 贺嘉航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4期30-42,共13页
基础设施原则和网络中性规制思路在互联网数字时代下的适用性争论及其潜在出路是重要的研讨课题。互联网领域歧视行为频发引发监管诉求,但是对互联网接入服务及其下游的大型内容和应用服务定性为基础设施,以便于采用基础设施原则规制互... 基础设施原则和网络中性规制思路在互联网数字时代下的适用性争论及其潜在出路是重要的研讨课题。互联网领域歧视行为频发引发监管诉求,但是对互联网接入服务及其下游的大型内容和应用服务定性为基础设施,以便于采用基础设施原则规制互联网的思路面临理论和现实挑战。用网络中性(包括平台中立和搜索中立)原则规制互联网也缺乏理论和实证支撑。可以从竞争角度破解网络中性争论,从强调竞争政策和政府管制的互补性角度提升互联网反垄断的认识和形成一定的共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互联网监管 关键设施 网络中性 平台中立 搜索中立 竞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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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监管的新公用事业理论 被引量:101
14
作者 高薇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3期84-100,共17页
政府对经济进行管制一直是与反垄断法并行的反垄断方式。数字经济时代的反垄断不应局限于适用反垄断法,作为一种反垄断方法和理念上的转变,还可以同时将大型数字企业作为一种新的公用事业进行管制。公用事业管制与反垄断法相结合,将加... 政府对经济进行管制一直是与反垄断法并行的反垄断方式。数字经济时代的反垄断不应局限于适用反垄断法,作为一种反垄断方法和理念上的转变,还可以同时将大型数字企业作为一种新的公用事业进行管制。公用事业管制与反垄断法相结合,将加强反垄断执法。由于公用事业管制能够实现除促进市场竞争目标之外的其他社会管理目标,结合管制和反垄断法的数字平台监管政策,就从单纯的经济反垄断转向了更大范围的社会性规制,将更好地回应当前的社会需求。管制平台的新公用事业框架中应包含"自由竞争原则""非歧视原则""消费者保护原则",同时需建立独立专业的监管机构,明确管制中的私人企业定位,并处理好管制与反垄断法之间的结合与协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平台反垄断 公用事业管制 平台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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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视角下平台经营者结构的违法性分析
15
作者 张悦 《经济研究导刊》 2022年第14期154-158,共5页
“守门人”制度在平台经营者与其他经营者、超级平台经营者与普通平台经营者之间责任配置不同,意味着平台结构的中立性值得质疑。但是,平台只是平台经营者建立的一种组织形态,不具有反垄断法的主体资格。因此,应当对平台经营者结构进行... “守门人”制度在平台经营者与其他经营者、超级平台经营者与普通平台经营者之间责任配置不同,意味着平台结构的中立性值得质疑。但是,平台只是平台经营者建立的一种组织形态,不具有反垄断法的主体资格。因此,应当对平台经营者结构进行全面分析。要类型化分析平台经营者,应当同时遵循反垄断法的政治、法学以及经济学判断标准,在追求分配目标的同时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以本身违法性为基本原则,判断各种结构提高竞争对手成本、降低企业自身成本的可能性,以及规模经济和沉没成本两种进入壁垒。在此理论基础上,经营者多平台结构和自我“监管”结构具有反垄断法意义上的违法性,可以通过多样性的方式对其进行规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平台结构中立 守门人制度 违法性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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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黑灰产上游犯罪的刑法规制 被引量:45
16
作者 刘宪权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期3-17,共15页
网络黑灰产业链中常见的上游行为主要有侵犯信息与虚假流量两类。利用能够规避或突破网络安全防护系统的软件技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可能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想象竞合,而利用破坏性程序软件虚... 网络黑灰产业链中常见的上游行为主要有侵犯信息与虚假流量两类。利用能够规避或突破网络安全防护系统的软件技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可能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想象竞合,而利用破坏性程序软件虚假注册的行为则可能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现行刑法无法对恶意注册行为进行有效规制,应通过刑事立法增设"妨害信息网络管理秩序罪",以保护包括互联网实名制在内的信息网络管理秩序。实践中可以以"大于半数规则"作为量化标准推定网络中立业务平台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行为中"明知"的成立。刑法应当密切关注人工智能技术与网络黑灰产犯罪结合带来的破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黑灰产 上游犯罪 网络爬虫 恶意注册 中立平台 人工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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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伦斯·莱斯格:思想的未来 被引量:1
17
作者 刘曙光 《网络法律评论》 2007年第1期223-227,共5页
互联网创新之繁荣有赖于其对革新成果共享的保护。这源于互联网设计了一个中立的平台,使得最大范围的创新者都能资源共享。然而,这种架构正在受到法律和技术的控制而日益改变。这种转变将破坏互联网创作和革新发生的机会。互联网的未来... 互联网创新之繁荣有赖于其对革新成果共享的保护。这源于互联网设计了一个中立的平台,使得最大范围的创新者都能资源共享。然而,这种架构正在受到法律和技术的控制而日益改变。这种转变将破坏互联网创作和革新发生的机会。互联网的未来将何去何从,在莱斯格看来,是个关涉自由之本质的真正的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创新 知识公域 中立平台 自由之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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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时代的公共承运人规制 被引量:68
18
作者 高薇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4期83-95,共13页
公共承运人是普通法上的概念。互联网企业在很多方面具有公共承运人的特征,因而引发了公共承运人在互联网治理中的复兴。随着互联网进入Web 2.0时代,出现了各种互联网平台,关于公共承运人的讨论逐渐从网络服务提供商扩展至互联网平台。... 公共承运人是普通法上的概念。互联网企业在很多方面具有公共承运人的特征,因而引发了公共承运人在互联网治理中的复兴。随着互联网进入Web 2.0时代,出现了各种互联网平台,关于公共承运人的讨论逐渐从网络服务提供商扩展至互联网平台。这些平台在发布信息和进行网络商业活动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而许多实例已经表明,它们在很多方面可以潜在地对互联网用户进行歧视,严重影响大众体验。互联网平台的不中立问题以及由此引发的巨大危害,是我国当前互联网研究、立法以及司法实践中的盲点。为规制这一问题,建议将公共承运人引入互联网平台规制,将一些互联网平台定性为公共承运人,核心义务为遵守平台中立性原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共承运人 网络中立 平台中立 网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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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ochemistry of the Middle to Late Permian limestones from the marginal zone of an isolated platform(Laibin,South China) 被引量:2
19
作者 QIU Zhen WANG QingChen YAN DeTian 《Science China Earth Sciences》 SCIE EI CAS 2013年第10期1688-1700,共13页
Major, trace and rare earth elements were measured in 27 samples of the Middle to Late Permian limestones from the Tieqiao section located on the marginal zone of an isolated platform (Laibin, South China). Shale-no... Major, trace and rare earth elements were measured in 27 samples of the Middle to Late Permian limestones from the Tieqiao section located on the marginal zone of an isolated platform (Laibin, South China). Shale-normalized REE+Y patterns of all samples show notably negative Ce anomalies (0.21-0.66, average 0.33), slightly positive Gd anomalies (1.08-1.30, average 1.20), and positive Y anomalies with superchondritic Y/Ho ratios (36-91, average 55), which are consistent with those of modern shallow seawater. Their relative LREEs enrichment with higher NdsN/YbsN ratios (0.58-1.80) than those of modern shallow seawater (0.21-0.50) suggests complicated sources of REEs for all samples. Compared with geochemical features of sediments influenced by terrigenous particles and hydrothermal fluids, it is concluded that ambient shallow seawater was the primary source of REEs in these limestones. Comparing the indicators of REE+Y elements (ZREE, NdsN/YbsN, Ce/Ce*, Gd/Gd*, Eu/Eu* and Y/Ho) in limestones with those in bedded cherts from the Tieqiao section, we consider that limestone and bedded chert have similar sources of REE+Y elements: ambient shallow seawater with more or less hydrothermal fluids. In addition, there is a completely negative correlation between CaCO3 and SiO2 contents in limestones and bedded cherts. These results imply that precipitation of CaCO3 was inhibited by that of SiO2 which was derived mainly from hydrothermal fluid, es- pecially in bedded cherts from the Tieqiao section. 展开更多
关键词 GEOCHEMISTRY rare earth element LIMESTONE the Middle to Late Permian South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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