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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游日记》与湘南丹霞地貌风景名胜资源——纪念徐霞客逝世360周年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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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载田 《福建地理》 2002年第1期38-41,共4页
丹霞地貌是一种具有很高景观美学价值和科学考察价值的风景名胜资源 ,湘南多有分布。徐霞客“楚游”时对其进行过考察 ,并在其《楚游日记》中进行了详尽记载和描述 。
关键词 徐霞客 楚游日记 景观 开发 生态建设 丹霞地貌风景名胜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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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名胜资源的刑法保护路径:一个三阶的分析框架
2
作者 商玉玺 刘三洋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CSCD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212-220,共9页
最高人民法院第147号指导性案例开辟了以《刑法》第324条第2款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保护风景名胜资源的先河,其意义不仅在于裁判思路上的创新,更在于对风景名胜资源刑法保护的再次确认。为了进一步厘定第147号指导性案例审判思维,化解故... 最高人民法院第147号指导性案例开辟了以《刑法》第324条第2款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保护风景名胜资源的先河,其意义不仅在于裁判思路上的创新,更在于对风景名胜资源刑法保护的再次确认。为了进一步厘定第147号指导性案例审判思维,化解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在司法认定中的难题,明晰生态环境领域权力和权利、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的边界,采取“对象—行为—法益”的三阶分析框架,构建风景名胜资源的刑法保护路径。在指涉对象的界定层面,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中“风景名胜”资源指涉的是生态景观而非生态景区,以维护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与风景名胜区之间刑法保护的协调性。在“损毁”行为的认定层面,采取“嵌套规制论”的适用理念,以风景名胜资源的“毁坏”为主要标准,以“价值减损”为补充,明确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的边界,避免刑事认定的过分严厉。在法益价值重述层面,采取“1+X”模式归纳风景名胜资源的法益价值特征:其中“1”指代风景名胜资源的基础的、原始的生态法益特征,“X”指代风景名胜资源作为自然、人文遗产所蕴含的文物法益属性,其下又分为生物法益价值、启智法益价值、审美法益价值与经济法益价值。不同的法益价值类型对“严重损毁”的刑事认定有不同意义。具体而言,风景名胜资源的生态法益、生物法益、启智法益(科学研究价值)遭受“毁灭”,启智法益(科普价值)、审美法益受到“价值减损”,是刑法启动保护风景名胜资源的条件;风景名胜资源的经济法益不影响刑事违法性判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风景名胜资源 刑事保护 生态景观说 文物法益 生态法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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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丹霞地貌铁皮石斛野生资源调查与生境分析
3
作者 刘舒萍 蓝绮倩 +3 位作者 胡莉 何丽倩 陈莉 魏刚 《中国现代中药》 CAS 2024年第7期1127-1133,共7页
目的:调查广东韶关丹霞地貌现存铁皮石斛野生资源的生存现状,为野生铁皮石斛就地保护、回归保育及仿野生栽培提供参考。方法:对国内铁皮石斛野生资源情况进行整理,基于本课题组近10年来对广东韶关丹霞地貌野生铁皮石斛资源分布和生境开... 目的:调查广东韶关丹霞地貌现存铁皮石斛野生资源的生存现状,为野生铁皮石斛就地保护、回归保育及仿野生栽培提供参考。方法:对国内铁皮石斛野生资源情况进行整理,基于本课题组近10年来对广东韶关丹霞地貌野生铁皮石斛资源分布和生境开展的跟踪调查,对11个调查地点的海拔、朝向、铁皮石斛数量、坡位、坡向进行分析,探讨丹霞地貌野生铁皮石斛植物形态和生境特点。结果:调查记录了广东韶关丹霞地貌中的野生铁皮石斛300余丛,约3000 g,处于极度濒危状态;实地观察发现,野生铁皮石斛茎多呈紫红色,长5~10 cm,有“形似蚱蜢髀”的茎条,叶铁锈色斑点明显;丹霞地貌的野生铁皮石斛大多生长在海拔100~500 m的丹霞崖壁中部或近坡顶处,常与苔藓和地衣伴生,一般生长在东南至西南朝向、通风良好、傍水潮湿的丹霞岩壁上,且半阳偏阴、温凉高湿环境下长势较好。结论:野外考察证实,《本草经集注》中记载的“今用石斛出始兴”的石斛为铁皮石斛,其药用历史在1500年以上;丹霞地貌的铁皮石斛为目前国内铁皮石斛的主要种源之一;野生丹霞铁皮石斛因自身繁殖率低、人为长期采摘等原因,现已极度濒危,亟须开展铁皮石斛野生资源的调查与保护工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铁皮石斛 丹霞地貌 资源调查 生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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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山岳到风景名胜
4
作者 王向荣 《中国园林》 CSCD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2-3,共2页
自然界的地质构造运动及水与风的流动塑造了中国多样的地貌,使得中国成为一个多山的国家。而千百年来中国人的生活、文化、艺术和宗教的影响,又将数不尽的山岳造就为国家的或地区的名山。每一座城市的郊外都有属于自己的名山,历史上它... 自然界的地质构造运动及水与风的流动塑造了中国多样的地貌,使得中国成为一个多山的国家。而千百年来中国人的生活、文化、艺术和宗教的影响,又将数不尽的山岳造就为国家的或地区的名山。每一座城市的郊外都有属于自己的名山,历史上它们是城市建设选址的重要方位参考,是僧侣修行的洞天福地,是民众踏青郊游和祈福的胜迹,是文人画家审美抒情和采风的去处,也是保存地区动植物资源的生态源地。这些名山是自然与人文交融荟萃的地方,是最能代表中国国土自然特征和文化价值的风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文人画家 地质构造运动 风景名胜 动植物资源 洞天福地 建设选址 生态源地 自然与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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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乡土资源的地理研学 实践活动的设计与实施——以碧霞山丹霞地貌研学实践活动为例
5
作者 王志远 刘艳 《教育实践与研究》 2024年第20期6-8,共3页
依托乡土资源进行地理研学实践活动,是培养学生地理学科素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途径。以滦平县城西南郊碧霞山丹霞地貌研学实践活动为例,阐述研学实践活动目的地的确定、研学目标的预设、研学实践活动方案的设计以及研学实践... 依托乡土资源进行地理研学实践活动,是培养学生地理学科素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途径。以滦平县城西南郊碧霞山丹霞地貌研学实践活动为例,阐述研学实践活动目的地的确定、研学目标的预设、研学实践活动方案的设计以及研学实践活动评价,为教师利用乡土资源进行研学实践课程提供参考案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高中地理 乡土资源 研学实践活动 丹霞地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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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名胜资源产权辨析及使用权分割 被引量:28
6
作者 胡敏 《旅游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03年第4期38-42,共5页
所有权既是一个法律概念 ,也是一个经济概念。法律框架下的风景名胜资源的所有权并不能达到产权意义上对资源使用的约束和激励。在所有权归属不变的前提下 ,从资源的物质角度可以确定出比较重要的三项权利———占有权、使用权和管理权 ... 所有权既是一个法律概念 ,也是一个经济概念。法律框架下的风景名胜资源的所有权并不能达到产权意义上对资源使用的约束和激励。在所有权归属不变的前提下 ,从资源的物质角度可以确定出比较重要的三项权利———占有权、使用权和管理权 ,它们在不同的经济关系中有不同的表现形式。风景名胜资源产权分割的分析表明 :资源管理也可以拒绝经营权 ;当所有者代理人选择经营权后 ,选择经营者、决定转让价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国 风景名胜 旅游资源 资源管理 产权 所有权 旅游经济 旅游经营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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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丹霞地貌风景区的旅游资源优势 被引量:7
7
作者 陈谅闻 《浙江大学学报(理学版)》 CAS CSCD 2000年第5期564-567,共4页
浙江中部白垩纪盆地广泛存在丹霞地貌 ,诸如永康方岩、衢县烂柯山、江山江郎山、天台赤城山、新昌穿岩十九峰等 ,它们占有山体造型奇特、植被类型多样、人文景观丰富等旅游资源优势 ,具备很高的游览价值和观赏价值 .笔者认为 ,当今可以... 浙江中部白垩纪盆地广泛存在丹霞地貌 ,诸如永康方岩、衢县烂柯山、江山江郎山、天台赤城山、新昌穿岩十九峰等 ,它们占有山体造型奇特、植被类型多样、人文景观丰富等旅游资源优势 ,具备很高的游览价值和观赏价值 .笔者认为 ,当今可以从加强丹霞地貌风景区的开发利用工作来带动浙中旅游业乃至地区经济的发展 .鲜为人知的金华九峰山、浦江龙王山——方家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丹霞地貌 旅游资源 开发 浙江 风景 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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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斐然,任重道远——中国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30年回顾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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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同升 李金路 《中国园林》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1期16-19,共4页
风景名胜资源是我国极为珍贵的自然遗产和历史文化瑰宝,属于极具稀缺性的公共资源,一旦破坏,不可再生。作为风景名胜资源比较集中,环境优美,具有一定规模和范围的风景名胜区,更是改善生态环境、弘扬民族文化、带动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满... 风景名胜资源是我国极为珍贵的自然遗产和历史文化瑰宝,属于极具稀缺性的公共资源,一旦破坏,不可再生。作为风景名胜资源比较集中,环境优美,具有一定规模和范围的风景名胜区,更是改善生态环境、弘扬民族文化、带动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精神需求的重要载体。自1982年风景名胜区正式纳入国家保护管理体系以来,我国风景名胜资源保护事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乱到治,从数量增长到质量提升,在各种开发利用制约和矛盾的压力下积极稳步发展,成就斐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风景园林 风景名胜资源 风景名胜 保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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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风景名胜区资源管理体制创新探讨 被引量:3
9
作者 刘庆余 张立明 《湖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CAS 2003年第2期168-171,共4页
从制度层面认真分析了我国风景名胜资源开发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三权不分,所有权实现形式不清晰,风景名胜资源产权虚置等,并预测了我国风景名胜区资源管理体制的发展趋势.在此基础上,提出要在中央与地方两个层面构... 从制度层面认真分析了我国风景名胜资源开发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三权不分,所有权实现形式不清晰,风景名胜资源产权虚置等,并预测了我国风景名胜区资源管理体制的发展趋势.在此基础上,提出要在中央与地方两个层面构建新的风景名胜资源管理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国 风景名胜 风景名胜资源 资源开发 资源管理体制 体制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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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名胜资源产权制度探讨 被引量:4
10
作者 吴三忙 和文征 《当代经济管理》 2004年第1期51-55,共5页
我国现有风景名胜资源产权制度的特点是:风景名胜资源法律上的产权主体具有单一性,事实上的产权主体和法律上的产权主体具有不一致性,导致了风景名胜资源利用效率低下。文章作者认为我国的风景名胜产权制度的重建必须是构建私人产权和... 我国现有风景名胜资源产权制度的特点是:风景名胜资源法律上的产权主体具有单一性,事实上的产权主体和法律上的产权主体具有不一致性,导致了风景名胜资源利用效率低下。文章作者认为我国的风景名胜产权制度的重建必须是构建私人产权和公有产权的多元产权结构,建立完全的风景名胜资源产权出让和交易市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风景名胜资源 产权制度 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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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风景名胜资源产权制度的思考 被引量:13
11
作者 谢茹 《当代财经》 CSSCI 北大核心 2004年第10期24-29,共6页
在风景名胜资源的科学保护和有效开发利用中,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出让规范、监管有力的产权制度是关键所在。本文从现代产权理论的基本原理出发,分析了我国现行风景名胜资源产权制度安排上的缺陷,以及由此而致的景区管理体制... 在风景名胜资源的科学保护和有效开发利用中,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出让规范、监管有力的产权制度是关键所在。本文从现代产权理论的基本原理出发,分析了我国现行风景名胜资源产权制度安排上的缺陷,以及由此而致的景区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上的弊端,提出了重构委托代理制、经营权市场化运作、健全法规体系和监督机制的必要性及具体构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风景名胜资源 产权 委托代理 经营权出让 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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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里木湖区风景名胜资源调查评价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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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金发 《干旱区地理》 CSCD 北大核心 1996年第2期22-29,共8页
本文对赛里木湖风景区开展了系统深入的野外考察研究,表明该区风景名胜资源别具异彩,不愧为“西来之异境”世外之灵壤”。
关键词 风景名胜资源 赛里木湖 风景 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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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风景名胜资源的“评”与“价” 被引量:9
13
作者 魏民 李树山 《北京林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5年第2期32-36,共5页
在当前风景名胜资源保护与利用的过程中,缺乏制衡保护与利用行为的客观标尺,以及规划与管理间缺乏相互联系与互动的现象十分突出。该文以促进风景名胜资源评价方法的客观性与全面性为出发点,将风景名胜资源评价中的“评”定义为对资源... 在当前风景名胜资源保护与利用的过程中,缺乏制衡保护与利用行为的客观标尺,以及规划与管理间缺乏相互联系与互动的现象十分突出。该文以促进风景名胜资源评价方法的客观性与全面性为出发点,将风景名胜资源评价中的“评”定义为对资源使用价值的定性分析,“价”定义为对资源价值的定量核算,从而在建立更为完善的风景名胜资源评价体系的同时,使价值规律贯穿于整个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与利用工作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风景名胜资源 评价 价值 价格 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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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名胜资源产权制度的诱致性变迁研究 被引量:3
14
作者 柴海燕 鄢志武 《国土资源科技管理》 2008年第4期49-52,共4页
风景名胜资源的产权安排直接决定着资源开发的可持续性。从制度变迁的视角,探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风景名胜资源产权制度的动态变迁过程,提出该变迁是一种诱致性制度变迁,并利用诱致性变迁模型详细分析其产生的条件,指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 风景名胜资源的产权安排直接决定着资源开发的可持续性。从制度变迁的视角,探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风景名胜资源产权制度的动态变迁过程,提出该变迁是一种诱致性制度变迁,并利用诱致性变迁模型详细分析其产生的条件,指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博弈、原有制度的路径依赖及制度实施成本将影响它的发展前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风景名胜资源 诱致性变迁 产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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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风景名胜资源的价值 被引量:17
15
作者 魏民 《中国园林》 2003年第3期25-28,共4页
对风景名胜资源价值的正确认识,是关系到资源评价、资源有偿使用、资源永续利用的核心问题。因此以往在风景名胜资源价值上的片面认识,导致了破坏资源、过渡开发等一系列问题。文章旨在以价值的基本概念为切入点,通过借鉴资源经济学与... 对风景名胜资源价值的正确认识,是关系到资源评价、资源有偿使用、资源永续利用的核心问题。因此以往在风景名胜资源价值上的片面认识,导致了破坏资源、过渡开发等一系列问题。文章旨在以价值的基本概念为切入点,通过借鉴资源经济学与环境经济学的相关理论,并对风景名胜资源本质属性进行理性的分析,来建立一种适应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型风景名胜资源价值体系,从而最终达到有效保护与利用风景名胜资源的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风景园林 风景名胜资源 价值 核算 环境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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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和利用的若干问题 被引量:30
16
作者 仇保兴 《中国园林》 2002年第6期3-10,共8页
从分析我国风景名胜区面临的形势、总结各地的经验和旅游业发展的特点入手,说明当前我国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具有不可避免的规律性和多种功能性,以及对景区资源的两重性,进而概括出当前较普遍存在的长官意志、崇洋媚外、一哄而上、急功近... 从分析我国风景名胜区面临的形势、总结各地的经验和旅游业发展的特点入手,说明当前我国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具有不可避免的规律性和多种功能性,以及对景区资源的两重性,进而概括出当前较普遍存在的长官意志、崇洋媚外、一哄而上、急功近利、盲目错位和杀鸡取卵、竭泽而渔等6种错误开发方式。虽然这些问题属于发展过程中的问题,但由于风景名胜资源的脆弱性与不可再生性等特点,决定了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这些由领导干部错误指导思想所导致的恶性开发方式,认真按照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的精神切实加以解决。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文章运用经济学和城市规划学的一些基本原理,就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在持续高涨的旅游业发展和城镇化浪潮中,保护和利用好风景名胜资源,提出了加强管理和调控的10个方面的重点,以确保我国旅游业的健康、快速、可持续地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风景名胜资源 保护 经营管理 可持续发展 城市规划 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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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风景名胜资源产权制度变革的内在逻辑 被引量:3
17
作者 张毓峰 吴开超 《天府新论》 2005年第6期47-49,共3页
中国旅游景区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是风景名胜资源的产权制度改革。从发生原因来看,风景名胜资源产权制度变革是旅游市场发展的客观需求;从内在过程来看,风景名胜资源产权制度变革是充满矛盾和冲突的多方博弈过程;从整体后果来看,风... 中国旅游景区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是风景名胜资源的产权制度改革。从发生原因来看,风景名胜资源产权制度变革是旅游市场发展的客观需求;从内在过程来看,风景名胜资源产权制度变革是充满矛盾和冲突的多方博弈过程;从整体后果来看,风景名胜资源产权制度变革既是一个社会福利增进过程,同时也是一个资源与利益再分配过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风景名胜资源 产权制度 变革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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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以及保护与旅游开发的矛盾和对策──以黄山风景区为例 被引量:16
18
作者 刘秉升 《旅游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1994年第6期39-42,60,共5页
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以及保护与旅游开发的矛盾和对策──以黄山风景区为例刘秉升黄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OntheProtectionofTourismResourcesinScenicSpotsandtheProblemso... 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以及保护与旅游开发的矛盾和对策──以黄山风景区为例刘秉升黄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OntheProtectionofTourismResourcesinScenicSpotsandtheProblemsofProtectionandDev...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风景名胜 黄山风景 旅游开发 资源保护 黄山风景名胜 生态环境 协调发展 保护与开发 旅游与环境 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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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名胜资源市场配置的制度创新 被引量:3
19
作者 韦燕生 敖荣军 《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5年第1期23-27,共5页
协调风景名胜区旅游开发和保护之间关系的有效途径是建立以政府调控为前提、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风景名胜资源分配体系。然而,意识形态的束缚、所有权主体的缺失、经营体制的低效以及法制管理不健全等制度缺陷导致了市场配置风景名胜资... 协调风景名胜区旅游开发和保护之间关系的有效途径是建立以政府调控为前提、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风景名胜资源分配体系。然而,意识形态的束缚、所有权主体的缺失、经营体制的低效以及法制管理不健全等制度缺陷导致了市场配置风景名胜资源的低效率。因此,必须通过加强政府调控、明确风景名胜资源所有权主体以及经营体制创新等途径确保市场配置风景名胜资源效率的实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风景名胜 风景名胜资源 市场配置 制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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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中国视角下风景名胜资源国家所有权反思与定位
20
作者 郑太福 唐双娥 邓双霜 《广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2期103-106,共4页
风景名胜资源国家所有权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现行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原因在于风景名胜资源是一个高度复合的概念,其所有权分别指其中的自然资源、人文资源的所有权。美丽中国建设要求未来修法或立法应明确:风景名胜资源可以成立国家... 风景名胜资源国家所有权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现行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原因在于风景名胜资源是一个高度复合的概念,其所有权分别指其中的自然资源、人文资源的所有权。美丽中国建设要求未来修法或立法应明确:风景名胜资源可以成立国家所有权;可通过法律规定对不同主体的风景名胜资源所有权征收实现国家所有权;该种征收基于生态功能保护优先的公共利益,该种国家所有权只能为公共目的服务,其本质为公共权力;不同于现行民法上国家所有权,其所有权与使用权(收益权)不能相分离、不能转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风景名胜资源 国家所有权 公共目的 生态功能 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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