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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检察机关的刑事诉讼主导地位 被引量: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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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恒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期27-38,共12页
立足刑事诉讼多元化繁简分流体系,检察机关的刑事诉讼主导地位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前者是指检察机关在办理全部案件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后者是指检察机关在办理认罪认罚案件过程中具有实质影响乃至决定案件结果的特定权力。借鉴描述大陆... 立足刑事诉讼多元化繁简分流体系,检察机关的刑事诉讼主导地位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前者是指检察机关在办理全部案件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后者是指检察机关在办理认罪认罚案件过程中具有实质影响乃至决定案件结果的特定权力。借鉴描述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检察权扩张现象的“检察权裁判”理论,狭义的检察机关主导地位才是未来合作式诉讼中检察职权演进的应有之义。审视体现我国检察机关刑事诉讼主导地位的认罪认罚具结、量刑建议和酌定不起诉三个维度,可以发现,目前确立狭义的检察机关主导地位,尚缺乏足够的理念基础与制度支持。未来,随着合作性司法理念渗透至我国刑事诉讼主要领域,立法机关可以前瞻性地从辨析检察权时代内涵、明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功能、推进具结准诉讼化改造以及提升内外部监督质量和效果等方面出发,推动狭义的检察机关刑事诉讼主导地位的巩固与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检察机关主导地位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检察权裁判 量刑建议 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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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和解适用的阻却因素与现实进路--以2013-2015年S省M区法院公诉案件审理情况为分析样本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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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田源 《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第4期76-81,共6页
通过对S省M区法院2013-2015年公诉案件审理情况的实证分析,查找出可适用刑事和解但未适用的案件比例较大、刑事和解适用的成功率不高、适用和解的案件类型相对单一等现实问题。其原因在于刑事和解主导机关的不明确,立法规范的相对粗疏,... 通过对S省M区法院2013-2015年公诉案件审理情况的实证分析,查找出可适用刑事和解但未适用的案件比例较大、刑事和解适用的成功率不高、适用和解的案件类型相对单一等现实问题。其原因在于刑事和解主导机关的不明确,立法规范的相对粗疏,法治土壤的相对贫瘠以及民众认识存在偏差等现实因素。建议将法院确立为刑事和解的唯一主导机关、科学界定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建立以法院和当事人主体的双核启动模式、细化刑事和解在公诉案件中适用步骤、将是否和解作为量刑参考要件,以期优化刑事和解在公诉案件中的适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和解 公诉案件 法律适用 主导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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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人大选举组织体系的演化模式 被引量:2
3
作者 何俊志 钟本章 《北京行政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2期27-34,共8页
从政治过程和民主规范的角度看,人大选举组织体系是一项事关人民代表大会质量,乃至于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关键制度。1953年至今,人大选举组织体系已历经六十年有余,但是,却少有系统梳理其发展演变的研究。实际上,新中国人大选举组织体系... 从政治过程和民主规范的角度看,人大选举组织体系是一项事关人民代表大会质量,乃至于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关键制度。1953年至今,人大选举组织体系已历经六十年有余,但是,却少有系统梳理其发展演变的研究。实际上,新中国人大选举组织体系经历了从"行政机关主导"到"行政—立法机关协作",再到"立法机关主导"的演化模式。虽然这三种模式下的人大选举组织体系因其主导的中坚力量不同而有所差异,但从本质上看,它们都是党领导下的自上而下动员、组织的三级分工模式:最高层负责整体部署,中间层负责协调指导,基层负责组织选举。未来中国人大选举组织体系可从理性化与公正性两方面加以完善。在理性化方面,应补充制订党参与人大选举事务的相关规范,同时考虑在全国人大常委会设立专门的代表选举与联络机构;在公正性方面,应先从理论上建构符合中国国情的选举组织规范,而后再考虑相关制度的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大选举组织体系 行政机关主导模式 行政-立法机关协作模式 立法机关主导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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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认罪认罚从宽协商的有效模式 被引量: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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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道萃 《学术界》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期154-168,共15页
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控辩围绕量刑从宽展开协商最为核心,宣示了有中国特色的认罪认罚从宽协商制度之确立。当前,检察机关绝对主导(家长)模式、检察机关听取意见(确认核准)模式、诉讼合作模式、交涉性模式、放弃审判(确认式庭审)模式... 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控辩围绕量刑从宽展开协商最为核心,宣示了有中国特色的认罪认罚从宽协商制度之确立。当前,检察机关绝对主导(家长)模式、检察机关听取意见(确认核准)模式、诉讼合作模式、交涉性模式、放弃审判(确认式庭审)模式、权利模式之论争,既反映理论上的共识不足、实际效果欠佳等结构性缺陷,也显示推动有效协商模式之整体进阶的必要性与迫切性。应当设置一套严格的有效协商指标,遵循诉讼合作等理念,形塑有中国特色的认罪认罚从宽协商机制。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案件中的主导地位与控辩协商之间的共存是首要问题,应当从诉讼结构的优化与转型上予以完善。为了强化量刑协商的操作性,应当建构独立的诉讼程序与之配套,夯实有效协商的程序保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认罪认罚从宽协商机制 有效模式 检察机关主导地位 独立协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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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案件检察机关主导责任的域外镜鉴 被引量:9
5
作者 赵恒 《中国检察官》 2019年第17期41-44,共4页
通过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我国检察机关将会进一步巩固主导地位、承担主导责任.两大法系均出现了“检察权裁判”现象,实质上揭示了检察裁量权扩张的客观变化,表明检察官在认罪案件快速处理机制中的主导角色.在认罪认罚案件中,我国... 通过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我国检察机关将会进一步巩固主导地位、承担主导责任.两大法系均出现了“检察权裁判”现象,实质上揭示了检察裁量权扩张的客观变化,表明检察官在认罪案件快速处理机制中的主导角色.在认罪认罚案件中,我国检察机关主导责任制的形成,符合世界刑事司法的共同趋势.未来一段时期,着眼于提升承担主导责任的质效,检察机关可以遵循以下改革方案,包括推进审前具结准司法化改造、明确量刑建议法律效力、丰富主导形式、健全监督规则、确立配套机制等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检察机关主导责任 检察权裁判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量刑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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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刑事和解模式的理性构建 被引量:1
6
作者 张伟珂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11年第2期21-26,共6页
从我国司法实践的情况看,刑事和解大体存在三种模式:当事人双方自行和解模式、公权力机关主导和解模式和人民调解模式。从调解中立和司法效率的角度而言,公权力机关主导和解模式不具有存在的正当性。中国特色的刑事和解模式的理性选择... 从我国司法实践的情况看,刑事和解大体存在三种模式:当事人双方自行和解模式、公权力机关主导和解模式和人民调解模式。从调解中立和司法效率的角度而言,公权力机关主导和解模式不具有存在的正当性。中国特色的刑事和解模式的理性选择应当是以人民调解模式为主导、当事人自行和解模式为补充的混合模式。但是,从人民调解模式合理、充分、高效运行所需的规范化、专业化和社会化条件来看,其应当是刑事和解模式改造的远期目标。在人民调解模式日趋完善的主路上,有必要选择适当的"辅路"来推动刑事和解制度的正常运行。在现阶段,这条颇具妥协性和过渡意义的"辅路"应当是司法机关主导刑事和解的模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和解模式 公权力机关主导和解模式 自行和解模式 人民调解模式 调解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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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检察机关为主导的刑事诉讼分流机制优化路径
7
作者 吴宏耀 丰怡凯 《人民检察》 2022年第12期15-21,共7页
传统刑事诉讼中,检察机关以不起诉裁量权为依托,在刑事案件的程序分流中发挥着枢纽作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背景下,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案件程序分流中发挥主导作用。基于当前我国犯罪结构的变化,优化以检察机关为主导的刑事诉讼分流机制,... 传统刑事诉讼中,检察机关以不起诉裁量权为依托,在刑事案件的程序分流中发挥着枢纽作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背景下,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案件程序分流中发挥主导作用。基于当前我国犯罪结构的变化,优化以检察机关为主导的刑事诉讼分流机制,应紧扣轻罪治理这一时代主题,依托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裁量主义的刑事司法功能,加强对案件量刑的预判,更合理地选择程序分流方式,以期为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奠定坚实基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诉讼分流机制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检察机关主导 起诉裁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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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企业合规中检察职能发挥的核心要素与模式选择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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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颜子清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2年第6期47-52,共6页
我国当前严峻的企业犯罪形势下,传统的企业犯罪治理模式捉襟见肘,作为企业自治与国家治理结合的成功范例,刑事合规制度在企业犯罪治理中有着独特价值,刑事合规制度源起于西方,制度移植中面临着本土制度土壤刑事合规激励机制缺位、企业... 我国当前严峻的企业犯罪形势下,传统的企业犯罪治理模式捉襟见肘,作为企业自治与国家治理结合的成功范例,刑事合规制度在企业犯罪治理中有着独特价值,刑事合规制度源起于西方,制度移植中面临着本土制度土壤刑事合规激励机制缺位、企业建立合规体系动力不足的状况,设置刑事合规激励机制需要解决刑事实体法与程序法的修改、刑事司法权力重新定位、司法职能拓展等诸多问题,检察机关开展企业合规不起诉主要依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检察机关主导责任与社会治理检察职能的履行等三大核心要素,存在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探索中形成的两种范式都有难以克服的缺陷等问题,引入撤销不起诉机制,尝试制度探索的第三条路径,可以扬长避短,实现对企业合规整改程序约束的实质化,进而提升企业合规治理的有效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企业犯罪治理 企业合规不起诉 检察机关主导 模式选择 撤销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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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精准化量刑建议问题研究 被引量:1
9
作者 韩浩 《西部学刊》 2021年第9期40-42,共3页
量刑建议权属于检察机关公诉权的下位权能,与普通的量刑建议不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量刑建议包含了被追诉人的个人意志,属于控辩双方达成的合意。精准化量刑建议是认罪认罚制度的必由之路,但精准化量刑建议存在缺乏细化的量刑规范、... 量刑建议权属于检察机关公诉权的下位权能,与普通的量刑建议不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量刑建议包含了被追诉人的个人意志,属于控辩双方达成的合意。精准化量刑建议是认罪认罚制度的必由之路,但精准化量刑建议存在缺乏细化的量刑规范、求刑权和量刑权关系紧张、检察机关对量刑建议把握不当、沟通渠道不通等阻碍因素,建议采取出台细化的量刑规范、明确求刑权与量刑权的边界、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主导作用、构建完善的良性渠道等措施,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精准化量刑建议,提升精准化量刑建议的采纳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认罪认罚 检察机关主导 精准化量刑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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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行政合规程序模式的选取
10
作者 熊樟林 《法学》 北大核心 2024年第7期31-43,共13页
企业行政合规对“行政权不可处分原则”的冲击,从实体法上很难有缓解路径。相反,以行政正当程序为切入口,通过开放、民主的行政程序开展合规,是目前较为可行的替代方案。现阶段,合规程序分为“行政机关自我主导模式”和“检察机关居中... 企业行政合规对“行政权不可处分原则”的冲击,从实体法上很难有缓解路径。相反,以行政正当程序为切入口,通过开放、民主的行政程序开展合规,是目前较为可行的替代方案。现阶段,合规程序分为“行政机关自我主导模式”和“检察机关居中主持模式”两种,二者各有利弊。从尊重行政自治和控制合规裁量权的角度来看,应对两种模式进行合并、融合,将“检察机关居中主持模式”划归为“行政机关自我主导模式”的一个环节,创建贯通二者的“混合模式”。相较而言,“混合模式”具有更为有力的权力制衡作用,可以很好地平衡企业行政合规和严格依法行政的紧张关系。基于对行政自治的尊重,“混合模式”并不能普遍适用于所有行政合规,应将重心置于“涉案合规”“事后合规”“单罚合规”“免罚合规”等在正当性上更具挑战的案件类型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企业行政合规 正当程序 行政机关自我主导模式 检察机关居中主持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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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规改革中的监管模式研究
11
作者 耿真真 《法学(汉斯)》 2024年第8期4919-4927,共9页
企业合规监管的模式选择一直是个重要的问题,目前我国企业合规改革计划已经推进至第二阶段,侧重点在对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适用上。但是通过实践发现,目前的监管模式仍存在一些问题。由于缺乏监管的合规承诺难以落实,仅靠企业自我约束... 企业合规监管的模式选择一直是个重要的问题,目前我国企业合规改革计划已经推进至第二阶段,侧重点在对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适用上。但是通过实践发现,目前的监管模式仍存在一些问题。由于缺乏监管的合规承诺难以落实,仅靠企业自我约束难以实现理想的合规效果,合规监管的必要性不言而喻。合规监管模式的选择至关重要,本文仅针对检察机关主导监管和独立监控人监管两种模式讨论。通过模式的运行、优势与局限性,结合我国司法实践中的案例,分别对检察机关主导监管和独立监控人监管两种模式进行分析与梳理。可以发现检察主导模式具有制度与程序优势,但仍存在考察期有限、人员不足等局限;独立监控人模式存在对独立监控人的监督问题、费用问题、透明性与保密要求相冲突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供初步的建议。最后,通过对实践中检察机关与第三方机构并进监管的分析,得出合规监管模式的未来选择,可以采取两种模式融合并进的做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合规监管模式 检察机关主导 独立监控人 并进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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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罪治理背景下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的应用研究
12
作者 胡莹莹 《楚天法治》 2024年第10期0091-0093,共3页
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进入了轻罪时代,却面临着企业犯罪日益严峻的困境。为塑造新的营商环境,保护企业,带动经济的发展,我国引进了合规制度并适用于刑事领域,即由检察机关主导的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该制度作为我国的出罪模式之一,自202... 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进入了轻罪时代,却面临着企业犯罪日益严峻的困境。为塑造新的营商环境,保护企业,带动经济的发展,我国引进了合规制度并适用于刑事领域,即由检察机关主导的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该制度作为我国的出罪模式之一,自2020年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以来,出现了一些不足之处。基于此,拓展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的应用路径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首先,通过在企业合规改革试点中适当将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适用于大中型企业,以及针对性地区分企业责任与个人责任。其次,加强适用“应侦查机关邀请而开启提前介入”程序,以及创新适用“合规”个案介入模式等,对检察机关充分行使提前介入侦查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轻罪治理 出罪模式 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 检察机关主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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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疑不起诉案件中的证据问题——以A市检察机关2016~2018年案件为样本
13
作者 曹威 曹欧艳 《中国刑警学院学报》 2019年第6期14-20,共7页
存疑不起诉最主要的问题在于“证据不足”。基于对A市检察机关2016~2018年办理存疑不起诉案件的实证分析,证据不足应包括证据不充分、证据不确实两个方面,究其原因,主要是受法律规定的原则性、案件本身的局限性、侦查取证的随意性等因... 存疑不起诉最主要的问题在于“证据不足”。基于对A市检察机关2016~2018年办理存疑不起诉案件的实证分析,证据不足应包括证据不充分、证据不确实两个方面,究其原因,主要是受法律规定的原则性、案件本身的局限性、侦查取证的随意性等因素影响。司法实践中,应进一步明确证据不足的范围和标准、提高侦查取证能力水平、完善检察引导侦查取证机制,以降低存疑不起诉率,实现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双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存疑不起诉制度 证据不足 统一证据标准 检察机关审前主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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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人大对预算执行监督的路径 被引量:3
14
作者 曾凡证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2期104-113,共10页
1982年《宪法》实施以来,现行预算执行监督制度逐渐形成。从30多年制度运行情况看,财政资金违法使用等问题屡现报端,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成为舆论焦点。虽然各机关进行局部整顿与改革,但问题未有根本性改善。预算执行监督制度的合理性和... 1982年《宪法》实施以来,现行预算执行监督制度逐渐形成。从30多年制度运行情况看,财政资金违法使用等问题屡现报端,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成为舆论焦点。虽然各机关进行局部整顿与改革,但问题未有根本性改善。预算执行监督制度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存疑,需进行彻底反思。现行预算执行监督制度体现了浓厚的行政主导色彩。行政主导型预算执行监督制度适应了计划经济的要求,为改革开放初期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国策提供了服务,但在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弊端凸显。改革的方向是将预算执行监督制度从行政机关主导向权力机关主导转型;审计机关脱离本级政府的领导,直接向权力机关报告工作;地方权力机关应主动监督、积极参与事中监督,防控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构建以权力机关为归责主体的预算执行监督结果运用制度,将"屡审屡犯"等现象的处理与权力机关人事任免职能相结合,将违法违纪现象的处理与监察委员会等制度相结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预算执行监督 审计体制 行政机关主导 权力机关主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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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建议精准化的理论透视 被引量: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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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恒 《法制与社会发展》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2期121-136,共16页
在"认罪认罚从宽"原则被正式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背景下,量刑建议精准化的改革方案备受人们的关注。理论上,量刑建议受到合作性司法理念的影响,它不仅承载控辩双方的合意,而且拘束法院的审判活动。量刑建议的... 在"认罪认罚从宽"原则被正式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背景下,量刑建议精准化的改革方案备受人们的关注。理论上,量刑建议受到合作性司法理念的影响,它不仅承载控辩双方的合意,而且拘束法院的审判活动。量刑建议的发展趋于精准化,它的发展直接体现检察机关在决定案件处理结果方面的权力变化。但有别于域外实践,我国开展的量刑建议精准化改革面临诸多争议与难题。其中,固守实质真实主义的诉讼真实观,以及未能真正形成司法权力配置关系中的检察机关主导地位,是两个深层次原因。展望未来,我们应当从把握公诉权演变规律等角度出发,划定量刑建议精准化改革方案的合理范围,并为之提供必要的制度配套。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量刑建议精准化 认罪认罚从宽 合作性司法 诉讼真实观 检察机关主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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