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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冤假错案防范视阈下客观性证据审查模式的构建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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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哈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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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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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长白学刊》
北大核心
2020年第2期95-101,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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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冤假错案的发生,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构建冤假错案防范机制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实证研究表明,冤假错案的发生与传统的以口供等主观性证据为中心的证据审查模式有着密切关系。因此,构建冤假错案防范机制的核心,应是实现证据审查模式由以主观性证据为中心向以客观性证据为中心的转型,在证据的审查过程中,应始终坚持客观性证据审查模式的适用原则,贯彻落实客观性证据审查模式的具体要求,广泛运用客观性证据审查模式的审查方法,从证据制度层面遏制冤假错案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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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证据制度
冤假错案防范
主观性证据审查模式
客观性证据审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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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Evidence System
Prevent the Miscarriage of Justice
Subjective Evidence Examine Mode
Objective Evidence Examine M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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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5.113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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