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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克己复礼”到“义以为质”——孔子“礼之本”思想的渊源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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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军政 《商丘师范学院学报》 CAS 2014年第4期6-9,共4页
孔子认为,礼不能仅仅是表面的形式化的"仪",行礼时要有真情实感——"敬","礼"应该"义以为质"或者说"仁以为质"。这些思想在他的前贤那里也都一定程度上具有了,孔子的贡献在于把"... 孔子认为,礼不能仅仅是表面的形式化的"仪",行礼时要有真情实感——"敬","礼"应该"义以为质"或者说"仁以为质"。这些思想在他的前贤那里也都一定程度上具有了,孔子的贡献在于把"义"看做是达"道"的手段,"仁"本身就是目的,而在其前人那里,"义"和"仁"却只是实现某种利益的手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孔子 礼仪 义以为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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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本解》商榷五则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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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传龙 钟云瑞 《保定学院学报》 2015年第5期95-98,共4页
孙钦善先生的《论语本解》作为诠释《论语》的注本,学术价值极高,但某些注解似乎存在值得商榷之处。"吾与女,弗如也"之"与"字应释为连词"和";"乐则韶舞"之"舞"字应释为通"武&qu... 孙钦善先生的《论语本解》作为诠释《论语》的注本,学术价值极高,但某些注解似乎存在值得商榷之处。"吾与女,弗如也"之"与"字应释为连词"和";"乐则韶舞"之"舞"字应释为通"武",指《韶》乐和《武》乐;"义以为质"之"义"字应释为"正义","质"指本质;"小知"应指掌管小事,"大受"应指受以大任;"吾老矣,不能用也"的主语是齐景公,而非孔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孙钦善 《论语本解》 “吾与女” “乐则韶舞” 义以为质 “小知” “大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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