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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宪法上国家义务的序列与范围--以劳动权为例的规范分析 被引量: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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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钢 《浙江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3期44-51,共8页
宪法权利所对应的义务通常是隐含的,但其对基本权利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对于义务主体问题,三种不同视角的分析有着不同的答案,但规范分析的方法认为基本权利的义务主体应当是国家。国家义务存在着不同的序列,二分法、义务层次理论以及... 宪法权利所对应的义务通常是隐含的,但其对基本权利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对于义务主体问题,三种不同视角的分析有着不同的答案,但规范分析的方法认为基本权利的义务主体应当是国家。国家义务存在着不同的序列,二分法、义务层次理论以及德国基本权功能体系理论三种分析方法之间存在相互对应和转换关系,但其中的义务层次理论更能清晰地揭示我国宪法上国家义务的序列。就劳动权而言,我国宪法的"概括性保障条款与具体规定相结合"的规范形式为确定国家义务的内容与范围提供了规范基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义务 义务层次理论 劳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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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社会、文化权利的可司法性研究——从比较宪法的视角介入 被引量: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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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秦前红 涂云新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4期3-14,共12页
从比较宪法的视角来看,经济、社会、文化权利无论在大陆法系国家还是在英美法系国家都构成了基本权利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在在很大程度上牵引着现代宪法对基本权利保障范围和保障程度的拓展和深入。经济、社... 从比较宪法的视角来看,经济、社会、文化权利无论在大陆法系国家还是在英美法系国家都构成了基本权利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在在很大程度上牵引着现代宪法对基本权利保障范围和保障程度的拓展和深入。经济、社会、文化权利是否具有"可司法性"的问题,实际上涉及"可司法性"两个方面的论题,其一,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基于其本身的法律属性是否可以被司法救济,以及这种救济的限度和范围有多大。其二,司法机关是否可以基于其司法职能对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侵权做出具有法律拘束力的司法裁判。基于对经济、社会、文化权利的范畴、属性以及权利义务关联体系的认识,应当承认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具有可司法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经济、社会、文化权利 可司法性 权利一体化理论 义务层次理论 权利成本 司法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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