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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浅谈日语中义务必要句的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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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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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长江大学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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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科教文汇》
2008年第28期264-26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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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日语中有关情感表达的方式有很多,而义务必要作为其中的一个表达有着很重要的地位。所以必须对义务必要句作系统的分析,以达到掌握并灵活运用的目的。义务必要句包括了很多句型,它们之间既有共同点,又有不同的地方,对此,必须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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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日语
义务必要
表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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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H36
[语言文字—日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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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缔约中必要注意义务的法理基础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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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冯铁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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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计量学院社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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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武汉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2年第4期61-62,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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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法律既要规制合同订立后的履约行为,也要强化对缔约关系当事人的保护力度,而后者依据的法律基础便是诚信基本原则。在适用诚信原则过程中,要根据我国市场经济正处于初级阶段的特点,赋予法官一定的自由裁定权空间,个案正义的实现更能体现法律的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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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缔约关系
必要注意义务
诚信原则
缔约过失责任
中国
法律
法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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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0.0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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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中国低成本发展模式的演进、困境与超越
被引量: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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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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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山大学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系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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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学术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0期63-73,共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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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中国低成本发展模式指从企业或政府角度来说的"四低"发展模式,包括低劳动力成本、低社会福利成本、低产品质量与安全保证成本、低环境污染成本。其实质在于企业或政府削减其义务性必要成本来谋求利润或发展。该模式的雏形(即低劳动力成本)可以追溯到计划经济时期,但它的内涵和外延在改革开放以后扩大了。低成本发展模式在带来巨大的经济成就的同时,也造成大量的经济、社会和环境问题,并陷入发展困境。要实现中国产业升级、社会转型和提高制度竞争优势的目标,客观上要求政府和企业超越低成本发展模式,实行协同式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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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低成本发展模式
义务性必要成本
企业行为
政府行为
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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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120.3
[经济管理—世界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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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公司越权与董事越权责任及对善意第三人的保护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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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汪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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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计量学院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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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甘肃联合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2年第S2期86-88,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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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董事越权
善意第三人
目的事业范围
英国公司法
实际通知
公司章程
公司行为
代理人
必要注意义务
公司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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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291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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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紧急状态下的国家监护制度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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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梦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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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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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行政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2期164-176,共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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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民法典编纂的内部与外部体系研究(项目编号:18ZDA141)”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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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传统的国家监护制度是针对社会生活正常情况下的监护缺失问题而设立的,它在紧急状态下受到适用条件的严格限制而难以有效发挥作用。紧急状态下的监护具有特殊性,而私人监护救济为先、国家监护救济兜底的传统模式难以回应这种特殊性,反而形成了权利救济的真空地带。为此,《民法典》第34条第4款特地新增了民政部门、居委会和村委会的必要临时生活照料义务,为紧急状态下的监护缺失现象提供了救济依据。在对第4款新增义务进行理解时,应当从双重权利救济属性的视角来展开。国家监护兼具私权救济和公权救济的双重属性,传统的国家监护模式更多体现的是私权救济的属性,而第4款所规定的必要临时生活照料义务,所体现的则更多是公权救济的属性。与私权救济相比,公权救济具有全面、预防、快速、高效的优势。因此,民政部门等主体在履行第4款新增义务时,可以采取预先、主动的方式,以防止损害的发生或将损失降至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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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国家监护
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义务
公权救济
私权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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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National Guardianship
Necessary Duty of Temporary Living Care
Public Right Relief
Private Right Reli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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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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