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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杜甫以诗“代书”及其诗史价值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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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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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南京大学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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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8年第3期112-118,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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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古代岭南祠庙文学研究"(17AZW009)子课题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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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作为诗歌"集大成"者,杜甫着力强化诗歌的实际交往功能,以诗"代书"即为具体表现。从现存杜诗来看,以诗"代书"最早的一首作于杜甫40岁,最晚的一首作于杜甫58岁。就时间跨度而言,杜甫以诗"代书"长达19年。这些诗歌大多作于成都草堂时期和夔州时期,这是杜诗的成熟期。杜甫以诗"代书"邀约亲友、投寄求助、索取树苗,体现了书信体诗歌多样化的去信功能。而杜甫以诗寄赠,传递歉意,答谢馈赠,则体现了书信体诗歌的回复传意功能。他以诗回札,建构了回信体诗歌的四段式框架,实现了以诗为文的根本性突破,奠定了书信体诗歌的范式。杜甫以诗"代书",诗作数量多,时间跨度广,兼顾回信体和去信体诗歌,建构回信体诗歌框架,艺术成就较高。这种书信体诗歌,影响了韩愈、欧阳修、苏轼、黄庭坚、陈师道等一批后辈诗人,具有重要的诗史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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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杜甫
以诗“代书”
书信体诗歌
诗史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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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B504
[哲学宗教—外国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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