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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汉语俗字确定的一个原则与三条标准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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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黑维强
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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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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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文字研究》
2022年第1期129-144,共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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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2019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明代至民国西北地区契约文书整理、语言文字研究及数据库建设”(项目编号:19ZDA309)
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宋元以来民间手书文献俗字典编著与研究”(项目编号:17BYY019)成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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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汉语俗字与正字相对,俗字的确定依托于相对应的正字规范标准,从汉字发展史来看,这一问题的讨论从“书同文”之后进行比较合适,因为有了正字标准。秦汉之后的俗字由最初的错字发展而来,从个体的错字转变为一个俗字,必须经过社会大众的认同接受。错字与俗字的关系是个体书写和群体书写的关系,其本质区别由文字的社会属性决定,社会属性是确定俗字的基本原则和根本依据。俗字的社会性原则体现在三条标准上:书写者标准,时代性标准,地域性标准。此外,古代字书、韵书、注疏等文献材料作为辅助标准。对待历史文献中的错字,在没有其他材料可证明为俗字时,需本着尊重客观事实的历史态度,以探明其正确字形为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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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汉语俗字
社会性原则
书写者标准
时代性标准
地域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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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Chinese demotic characters
social principle
the writer standard
the contemporary standard
the regional stan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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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H124.3
[语言文字—汉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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