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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书面催交证据的认定和处理
1
作者
陈吉彦
《商情》
2013年第52期281-281,共1页
物业费案件中,对“书面催交”证据的认定和处理,在理论界和实务界尚未形成统一意见。对此司法解释相关规定不尽合理。笔者认为,实践中对无书面催交证据的,物业费主张应不予支持,但对证据宜从宽认定。催收可向业主或与业主约定自行...
物业费案件中,对“书面催交”证据的认定和处理,在理论界和实务界尚未形成统一意见。对此司法解释相关规定不尽合理。笔者认为,实践中对无书面催交证据的,物业费主张应不予支持,但对证据宜从宽认定。催收可向业主或与业主约定自行缴纳物业费的物业使用人进行;证据能证明实际进行了催收即可。对无书面催交证据的,可以对当事人进行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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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物业费
书面催交证据
从宽认定
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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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物业费书面催交证据的认定和处理
1
作者
陈吉彦
机构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出处
《商情》
2013年第52期281-281,共1页
文摘
物业费案件中,对“书面催交”证据的认定和处理,在理论界和实务界尚未形成统一意见。对此司法解释相关规定不尽合理。笔者认为,实践中对无书面催交证据的,物业费主张应不予支持,但对证据宜从宽认定。催收可向业主或与业主约定自行缴纳物业费的物业使用人进行;证据能证明实际进行了催收即可。对无书面催交证据的,可以对当事人进行释明。
关键词
物业费
书面催交证据
从宽认定
释明
分类号
F293.33 [经济管理—国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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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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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物业费书面催交证据的认定和处理
陈吉彦
《商情》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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