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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卫生监督应设置和使用书面告诫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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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曹文林
姜慧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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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浙江省衢州市卫生防疫站
温州市卫生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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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卫生法制》
2000年第3期40-4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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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卫生监督是社会影响和技术成分较大的卫生行政工作,在法制健全和经济发达的国家,都设立了较完善的行政书面告诫制度。设立卫生监督行为的书面告诫制度,能为卫生行政行为带来便利,且能减少诸多的阻力或抵触情绪.根据目前我国现状和地域差异的卫生实况,随着市场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为深入开展依法卫生行政,笔者认为:我国已具备和应该在卫生监督执法活动中,尽快设立书面告诫制度,以便更好地开展依法卫生监督。卫生监督设立书面告诫制度,它有别于《卫生监督意见书》,泛指在还没有出现问题前的行政真诚告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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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卫生监督
使用
书面告诫制度
设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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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R194
[医药卫生—卫生事业管理]
D922.16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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